摘 要 儒家文化绵延至今,其影响力甚为广泛。儒家文化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其中心思想是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其核心是“仁”。儒家思想中的法律思想作为封建时代的最高政治原则,指导着当时的立法、司法等活动。儒家法律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研究儒家文化对古代法制影响的同时,借鉴和发扬儒家文化的优秀之处,服务当今社会。
关键词 儒家文化 古代法制 影响力
作者简介:王文博,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03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内容广博,体系庞杂。儒家学说与著作浩如烟海,不可胜数。儒家代表人物主要有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朱熹等大家。儒家法律思想在儒家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代封建统治者运用儒家法律思想治理国家,巩固统治,维系王权。经过几千年来的发展,儒家法律思想日趋成熟。并且,儒家法律传统对具有漫长历史的封建社会的法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封建社会法律实践的价值取向与封建社会法律实践活动的宏观样式。
一、儒家文化中的思想内涵
(一) 儒家文化中的法律思想
1.儒家法律思想中的“德治”。“德治”是指一种用道德教化和道德传扬来让老百姓遵守法律、公序良俗,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思想。孔子也主张“德治”,用道德教化和“礼”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此后的封建时代中,“德” 与“刑”并用体现出古代法制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