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原则在宪法和行政法中的分析

2019-01-21 09:42:22向益锋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期

摘 要 在我国的宪法与行政法中一直存在着一部分特殊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就是法律保留原则,无论是宪法还是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则的存在都是为了制约或者限定一部分权力,然而两种法律中的法律保留原则也并不相同,首先,宪法中的部分有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内容主要是出于对人大以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制约,还有对国务院的权力划分和限制,而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更多出于对行政权的限制。正是由于法律保留原则的制定与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相关单位的权力,更好的规范了我国的立法权与行政权,在我国的行政法与宪法的完善与国家权力的平衡状态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与一定的指导意义。因此,本文着重的探究了宪法与行政法中法律保留原则的一些相关问题与概念,从多个方面分析和探究了法律保留原则在宪法与行政法中起到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法律保留原则 宪法 行政法 权力制约

作者简介:向益锋,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06

一、法律保留原则的概念简述

法律保留原则是一个很早的概念,该法律内容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初,奥托·迈耶是提出该理论的研究学者,他也被称为行政法之父。根据其定义来看,法律保留原则是对一些行政中的自行作用进行排他的。所以法律的本质直接影响了立法与行政两种权利的界限,对于部分单位的权力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与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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