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公安机关办案模式的变化,传统的侦查监督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的发挥。北京检察机关利用公安机关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的契机,成立了派驻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依托公安机关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侦查工作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同步化,取得良好效果。本文以北京侦查监督工作实践为基础,探讨构建新的侦查监督模式,希望能够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 侦查监督 派驻检察室 信息化
作者简介:靳洪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研究方向:侦查监督。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47
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刑事诉讼对案件的侦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督促侦查机关提高侦查质量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传统的完全依托办案开展侦查监督的模式具有监督范围小、监督以个案为主等弊端,限制了侦查监督职能的发挥。本文以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实践探索为基础,探讨一种新型的侦查监督模式,希望对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发展,提升侦查机关的工作质量有所裨益。
一、 传统侦查监督模式及主要特点
传统的侦查监督模式,即我国大多数检察机关采用的侦查监督模式,是依托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在个案的审查过程中发现侦查活动违法和立案监督线索,从而开展侦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