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法律问题研究

2019-01-21 09:42:22朱宏杰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期

摘 要 近年来,广西地区畜禽养殖业悄然壮大,其广大农村地区从以前的以小、散养为主,逐渐地出现了一批规模化养殖场。伴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技术及政策上等的掣肘,使得广西农村地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问题愈演愈烈。废弃物资源化作为解决畜禽污染综合处理利用的有效手段,如何科学有效地在畜禽养殖领域加以实施,在广西仍是一个难题。文章希望从法律视角出发为这一难题的破解提供建议。

关键词 广西农村 畜禽养殖业 废弃物 资源化 法律视角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广西农村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CSW2017059)。

作者简介:朱宏杰,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法学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调控法与循环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82

一、引言

近年来,广西地区的畜禽养殖业实现了高速稳定发展,广大农村地区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产业。也正是如此,大规模发展的畜禽养殖产业给环境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無论是广西还是国内都较晚重视畜禽污染的防治,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领域法律体系不完善,物质基础薄弱,资金、技术和政策扶持力度有限,这些问题在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严峻的形势下,成为了这一领域开展资源化运作的重大障碍,城市尚且如此,广西的农村地区更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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