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警察院校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警察院校内涵式建设发展的启示

2019-01-26 15:40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警务院校培训

段 瑶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随着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不断增加,特别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种新型犯罪形态、新型犯罪方式层出不穷。新形势下,树立全新警务人才观,培养新型警务人才,锻造新质警力,已经成为我国警察教育领域的重要共识。警察院校作为我国公安机关警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加强对新时期国外警务人才教育训练研究,深化我国警察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警察院校建设,从战略层面对一流警察院校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是警察院校教育训练工作者应当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国外警察教育培训基本模式

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警察教育培训模式进行总体研究,发现全球警察教育培训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警察院校、地方高校协同互补模式。两者均承担警务人才培养任务,警察院校承担职业培训任务,地方高校承担警察学历教育,以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为代表。该模式注重集成地方高校和警察院校的优势,将学历教育任务交给地方高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警察院校专心于从事警察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战技能。二是警察院校兼顾承担警务人才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任务模式,以俄罗斯、韩国等国家为代表。警察院校作为高素质专业化警务人才培养的核心渠道,既注重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素质能力的培养,同样重视警察任职能力的培养锻造,即培养政治素养过硬、综合能力具备、专业能力突出、后劲发展有力的警务人才。两种人才培养模式侧重不同,各有优势,是在本国国情及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发展起来的。

二、国外警察院校的改革发展现状

美国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布兰姆希尔警察学院、英国中部兰开夏大学、加拿大国家警察学院、法国国家高等警察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警察大学等院校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域公认的承担警察教育培训的世界知名院校。通过对上述国家警察院校办学模式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分析,发现在教育理念、培养模式等方面有着诸多共性。

(一)办学定位与教育教学理念

国外警察院校在建设发展中均将服务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和警务人才培养总体需要作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学生或受训者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实战牵引的培训理念,承担的培训类型大致包括新警培训、晋升培训、轮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很多国家注重从顶层设计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进行总体定位,每所院校承担的任务分工明确,定位清晰。英国在内政部警察司设立警察教育培训部,负责制定全国警察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韩国通过制定《警察大学设置法》,对警察教育工作中的学校分工、教学任务、课程设置及师资建设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许多国家将警察学科专业建设任务交由地方高校承担,最有特色、最高水平的警察学科专业设在地方高校,英国中部兰开夏大学司法与刑事科学系已成为全英具有司法与刑事科学教育特色的大学[1]。俄罗斯警察教育机构坚持以中心院校带动周边院校集合发展的警察教育培训改革发展理念。英国警察教育逐渐从职业教育培训向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融合模式转变,以苏格兰警察学院为例,学生在完成15周集中培训、1年警务工作实习及专项考核后,获得结业证书,其受训学时可以折合成普通大学1年学分。

(二)教学方式与人才培养

世界许多国家将警察教育培训和警察的个人晋升紧密结合,实行职务、警衔与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动教法训法改革。如美国警察院校坚持“警察怎样执法,就要求怎样训练”的理念,有一半以上的课程采用问题导向学习模式,教学过程中严格坚持以“小班化”(10余人)教学为主,并在小班式教学的基础上,大量采取启发互动法、小组讨论法、实战模拟和情景教学方法。英国、法国警察培训模式已实现了由“知识的传授”向提高学生“理解力”“技能”和“学习态度”的转变。为确保教学案例的有效性,新加坡警校建立了向一线警员征集经典案例资料常态机制,保证了案例来源警务一线,来源警务实战[2]。

(三)师资建设与队伍管理

教师是院校发展的主体,是学生成才的引路人,因此各类院校均把建立一支懂业务、会指挥、善育人的师资队伍作为核心任务。国外警察院校师资队伍主要由地方高校专家、警察机关专家、院校专业教师等构成。美国警察院校专业教师一般都是从联邦、州、市警察机关具有大学以上文凭和5年以上警龄的资深警官(约占70%)进行选聘,其中不少教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美国警察当局规定,教员就是警察,享有办案权,并鼓励教师与业务部门双向交流,警察学院教官与警察机关人员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和权力[3]。英国警察院校教师除了来自英国各警种的专业职业警官外,还有来自世界一流的牛津、剑桥等近30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学者。俄罗斯警务人事部门规定到警察院校任教是警察职业生涯的必修课程,尤其是富有经验的或者领导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院校这个平台传授经验[4]。

(四)校局合作与实践教学

校局合作办学机制是警察院校与公安机关共同培养满足公安工作需要专门人才的育人平台,旨在通过双方紧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惠共赢。国外警察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均已形成了比较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校局合作办学机制,有效确保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贴近一线、贴近实战。他们的普遍做法是,警察院校与地方政府、警察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注重统筹全国警察教育资源,确保把最优质的资源配置到院校教学训练工作中。德国警察学院设置了由联邦和16个州的内政部人员组成的校董会,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学院工作。依托校局合作机制总体框架,构建稳定的学生赴实战机关实习机制、警察院校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机制、实战教官赴警察院校任教机制,确保了警察教育发展模式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

(五)学术研究与科研创新

学术科研是一所高校立校之本,强校之基,是衡量一所高校综合实力并决定院校发展前途命运的核心要素。欧美一些国家警务研究的主体是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研究中心)和部分警察实务部门的警务人员,侧重于警务战略、警务理论、警务实践与实战研究、警察系统武器装备的研制。与多所大学、地方警局和其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教学科研合作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警务研讨会,为警察院校与警务实战部门常态化开展警务科研学术交流创建平台。国际上警务研究的重点方向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早期对警察行为公正性诉求,到20世纪80年代的社区警务战略研究,到20世纪90年代打击毒品犯罪、社区犯罪预防等多领域多视角的研究,再到21世纪向高新技术的应用方面拓展,情报信息技术、识别技术、DNA技术、预防新型犯罪等成为新的热门领域[5]。

(六)教学条件与后勤保障

良好的教学科研训练条件建设是建设高水平警察院校和培养高素质警务人才的根本保障。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条件建设,形成了稳定的教学条件保障机制。在经费保障方面,美国、澳大利亚、欧洲一些国家充分保障警察教育训练的投入,其经费由国家统一规划,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以使警察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有力。美国承担职业培训的警察院校经费保障渠道主要包括州政府和当地政府拨款、受训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执法部门相关经费赞助、州政府及联邦政府的基金捐助。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持续投入,各国警察院校校园美丽,设施先进。同时各警察院校均建设了营造逼真实战场景、服务培养实战能力的模拟训练街区、实训场馆。

三、新时代我国警察院校内涵式发展建议

通过对近年来国外警察院校改革发展现状研究,令人深刻体会到世界各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警察院校教育训练工作,树立了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突出警务实战训练、强化能力素质生成的教育教学改革导向,有很多理念、方法、经验值得我国警察院校学习借鉴。我国警察院校作为新时代高素质警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应当主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警察院校、培养卓越警务人才目标,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找准发展坐标,理清发展思路,实现重要作为。

(一)坚持政治建校育警,培育警务人才忠诚警魂

国外警察院校均将培养具有忠诚的国家意识和强烈的爱国情怀作为人才培养首要目标,注重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学训练全过程。坚持政治建警、铸魂育人是我国警察院校的最根本政治属性和本质特征。警察院校的核心职能之一,就是要通过教育,使学生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守护者和捍卫者。我国警察院校应借鉴国外警察院校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训练中的经验,构建以党史教育、国情教育、英模教育为核心的常态化爱国主义教育模式。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上述目标,课程是抓手,教师是关键,有效的活动是载体。应以课程标准和教师考核评价为核心机制,将制定优化完善课程标准作为重要举措,将课程思政育人要求纳入到每门课程标准中。

(二)培养警务急需人才,构建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综合研究国外警察院校的发展模式,强化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是未来国际警务改革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在警察院校学历教育领域,积累了有效可推广的经验,应有效传承发展优势,加强在警察职业教育培训领域的改革。牢固树立以实战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发展理念,完善“主体培养方案+辅助培养方案”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动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构建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有效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衔接的实战型人才培养模式。依据公安岗位需求和核心能力确立人才培养规格,组织院校、公安实战部门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设任职教育课程体系,强化职业指导类课程建设,按照警务人才能力需求,统筹学生第一任职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关系。注重学生全局思维、统筹思维、国际视野、信息素养、领导能力、创新能力、自学自训能力培养,保障个性化和职业发展能力生成。依托名校培训资源,鼓励学生参加假期学校和专项技能培训。积极创新学位授予类型和学籍管理模式,实施辅修学位和慕课微学位,坚持校际协同培养人才,实现学分互认、学位联授、学生互换。关心重视毕业前因种种原因无法入警的学生,通过采取推荐及二次培训等方式,为他们就职于海外安保、社会安保、公共安全服务等岗位创造条件,给予人本关怀,使分流淘汰的学生能够有更好的出路和选择。

(三)遵循能力生成规律,完善实战化教学训练体系

国外警察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牢牢把能力培养作为教学训练成效评价的根本标准,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都向实战训练聚焦、向能力培养聚焦。我国警察院校应坚持“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训练理念,将实战化教学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突破口,牢固树立紧贴实战、瞄准战场观念,按照警种成立实战化训练指导机构,遵循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从单科训练到综合演练的能力生成规律,按照实战任务开展模块化教学,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适应实战需求的实战化教学训练体系。强化养成教育,加强体能、基本警务技能、教学法基础等专项培训,增加射击、特种驾驶、急救、反恐、防身技能、警械使用等学时。定期开展实战化教学大讨论活动,优化调整严于实战的教学、训练、考核、管理标准,从严规范各项秩序,常态化开展融体能、作战技能和战斗精神培育于一体的警务比武竞赛。改进实习组织方式,依托公安实战机关资源强化学生实战技能培训。推广毕业前综合演练教学环节,按照实战标准科学论证综合演练科目,探索构建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广泛参与的联合训练机制。

(四)应用高端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

案例教学、小班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构建以考能力为核心考核机制,是国外警察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之道。我国警察院校应把教学方法改革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改革组训组教方式,扩大小班教学、小班组训、分级教学课程应用范围,使案例式、研讨式、启发式、混合式、分组教学等教学方式成为教师自觉应用、学生推崇支持的主流教学方式。理论内容教学方面,基础理论教学内容倡导基于网络与图书资源的自主学习,教员重在问题引领、要点归纳和方法辅导;应用理论教学内容倡导基于战例或案例的实证式、研讨式学习,教员重在精要提示和组织控制,注重过程考核;作战指挥类教学倡导以战例研究、想定作业和综合演练为主,突出指挥信息系统、作战模拟和兵棋推演等手段运用;装备操作应用类教学倡导模拟训练与实装训练、操作训练与作战应用训练、体验性训练与达标训练之间的有机结合。立足慕课网络教学平台,积极推广网络在线教育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建设警院虚拟学习社区,加强警察院校慕课网络教学平台,创建在职警官终身学习和任职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创新警察院校服务在职警官能力提升支持渠道。

(五)强化师资引培并举,打造拔尖创新育人团队

精通警察业务、有思想、有能力、有情怀的教师是培养高素质卓越人才的前提和基础。警察机关资深警官作为警察院校的师资队伍主体,高水平地方高校教师为补充,是国外警察院校的基本通用做法,此种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有效确保了警察教育与培训能够立足前沿、贴近实战,做到训战合一。我国警察院校要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原则,建立人才招募团队和师资建设委员会,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带动培育一批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形成举全校之力培育大师名家的生态环境。推进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实施教师执教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支持计划,建立完善教师教官发展中心和网络培训中心,突出各梯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提升,加强教育理论、教学法、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建立校际联合培养基地,鼓励教师获得相关警种执法资格,定期开展教员业务交流、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树立教学标兵和先进教学团队,培育“双员型”教师队伍。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警务实战部门每年轮选实战教官,建立教官人才库,吸收具备丰富实战经验及教官资格且有意向从事警察教育工作的警察人员服务于公安教育事业,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从政策制度上规定有警察院校不少于1年任教经历的干部在任职提拔、工薪待遇提高给予政策激励,从组织层面给予两地分居驻校教官在探亲休假、家属子女随队安置等方面倾斜政策,制定退休教师、退休干警任教聘用办法,扩大教官队伍规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教官队伍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程实训环节,实行校内主讲教师和校外教官共同备课授课制度。按照实战部门执勤训练标准抓好教练示范分队建设,使之成为教员教学的好助手、学生磨砺的磨刀石、战法训法的试验田和教学保障的主力军。提高警察院校教师队伍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使之各种待遇高于或优于警务部门在职警官[6]。

(六)拓展开放办学渠道,加速国际化办学进程

国际化办学是国外警察院校拓展影响力、拓展师生教研视野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院校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的重要渠道。我国警察院校应倡导建立“世界警察教育联盟”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统筹规划各个警察院校与其他国家警察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事宜,深化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实现与国际同类院校常态化教育资源互换和学生互访,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业务领域国际交流的人才,为有效提高我国国际警务事务话语权做出贡献。多渠道、多形式选派教师赴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拓展教师团队国际化视野。依托引智项目,积极聘请高水平国际专家来校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和安全战略,稳步拓展外警培训规模,不断提升国际警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建立教育部、公安部、省级政府共建警察院校模式,争取教育部、省级教育厅在办学政策上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共享优质办学资源。建立务实稳定合作共赢的校地、校企、校际合作机制,建立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实现校际课程互选、教师互聘、学分互认,在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新作为[7]。

(七)完善激励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国外警察院校通过建立大量的学术研究中心或智库平台,加强对警务前沿的探索和研究,实现了引领警务工作创新发展。我国警察院校应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能力摆在院校建设的战略高地,深入公安部相关业务局,挖掘课题研究需求,形成常态化承担定向委托研究课题机制,加强警察科学基础理论和实战应用研究。建立短期—中长期相配套的学术休假制度,根据教师承担课题任务程度,鼓励其申请学术休假,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科研课题攻关。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外联合攻关课题等渠道,加强与有关国际同行院校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科研联合攻关。建立全球性警察教育培训论坛,发出中国声音,宣传中国理念,提出全球治理公共安全治理领域新方案。加强与大型公司企业合作,设立专项研究基金,形成联合承担大项目的协同攻关机制。

四、结束语

警察教育作为我国最大的行业办学类型,在建设一流警察院校的发展道路上,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改革建设成果,甚至走在了世界警务或警察教育的前列。中国警察教育工作者应坚定理念自信、发展自信、改革自信、模式自信,不断更新办学理念,从系统研究全球一流院校和国内高水平高校的办学经验中探寻发展启迪,从主动关注国内外公认的一流大学评价指标体系中找准发展短板,从主动服务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获得发展机遇,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培养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全面提升科研创新实力、创新活力和创新影响力,为国家安全战略需求、社会安全稳定、公安国际执法合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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