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观之”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9-01-27 23:44郭明俊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道观共同利益庄子

郭明俊

(西北政法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当今世界发展大势和人类前途命运而提出的一个重大思想理念,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集体为人类应对全球化的挑战、解决共同面临的全球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而提供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要真正得到落实,无疑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制度,需要有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支撑,尤其需要世界各国人民携起手来、共同行动,正如习近平所说:“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1]凝聚人民共识,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全世界人民要有一种全球视野和“天下”胸怀,从而突破民族、国家、地区疆域的限囿,超越文化、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从全人类的立场思考、认识、看待和处理各种问题。在笔者看来,中国传统哲学中“以道观之”的大智慧正好能够为当今世界凝聚全人类共识提供这种大视野和大胸怀,从而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

一、“以道观之”释义

我国现当代著名哲学家和哲学史家冯契先生提出,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往往从三种不同的立场或角度出发,即“以我观之”、“以物观之”和“以道观之”,从而形成三种不同的认识结果,即意见、知识、智慧。“意见是‘以我观之’,知识是‘以物观之’,智慧是‘以道观之’”[2]203。冯契认为此三者虽同为认识,却互有分别、层次不齐。“意见虽可以客观,但在基本上是主观的”,因为“我”的意见,原出于“我”个人的看法,即使“我”代表某一党某一派说话,那也只是这一党这一派的主观而已;知识是“以物观之”,它反映事物的实在情形,所以它是客观的;而智慧是“以道观之”,关于道本身的话,以及从道的观点看万物而得的概念和命题,是“无不通也,无不由也”,故而智慧的正确是无分别的正确,其效用是无限的、绝对的。[2]203-204

冯契这一观点颇有见地,但“以道观之”、“以物观之”实际上来源于庄子。庄子《秋水篇》中提出“六观”:“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可见,冯契继承了庄子的“以道观之”“以物观之”等说法,并对之加以改造和发展,用“以道观之”言说智慧,用“以物观之”言说知识。在这里,冯契对“以道观之”内涵的理解与庄子并无二致,其发展之处在于将之称为智慧,但对“以物观之”的理解与庄子有了很大的不同。他所谓的“以物观之”是指从事物的客观角度去认知,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是一种纯粹的知识论命题;而庄子的“以物观之”则是指从万物本身来看,更多地具有价值评判和价值指向的意蕴,是一种价值论命题。甚至可以说,庄子的“以物观之”在一定意义上与冯契的“以我观之”相类似。本文是在庄子的意义上使用“以物观之”这一概念,也是在庄子的意义上使用“以道观之”一语,但又继承冯契的观点,把“以道观之”称为智慧。如此一来,要理解“以道观之”的意蕴就必须从庄子的思想入手。

在庄子那里,所谓“以道观之”就是从“道”的观点看,或者说站在“道”的立场或视角来看待宇宙中的事事物物。就此而论,理解“以道观之”的关键又在于弄清楚何为“道”。不遑缕述,“道”乃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儒家将“道”视为最高的最普遍的原则和最抽象的存在,比如,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周易·系辞》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家更是将道视为宇宙之本体,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这显然是本体意义的道。庄子作为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继承和弘扬了老子的道论,也将“道”本体论化。庄子曰:“夫道未始有封”;“夫大道不称”;“夫道,无为无形……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可见,庄子对道的理解与老子一脉相承。他所谓的“以道观之”就是指站在宇宙本体的高度来看待事事物物。

庄子提出“以道观之”,其目的在于反对“以物观之”。在庄子看来,“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即从事物本身的角度来看,万物都以自己为贵而以他物为贱。正是由于万物包括人都以自己为贵而以他物、他人为贱,扩而大之,万物包括人都以自己为善、美,而视他物或他人为恶、丑;或以自己之所是而非别人之所是,这就造成了人世间的种种矛盾、冲突和争斗,进而导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消除这种争斗、淆乱,要“以道观之”,因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即从道的角度来看,万物本来没有贵贱的分别。这样,各种冲突和斗争就能被消除。那么,为什么“以道观之”万物就没有贵贱、是非、美丑等分别了呢?原因在于“道通为一”,即“道”和“通”是一样的,“道”即是“通”(通达、贯通),即是无分别。所以,“以道观之”,万物就能“通而为一”!世人若能站在道的立场或从道的观点来看待事事物物包括人自身,那么以往常人(俗人)眼中的那些各种好坏、是非、美丑、善恶等等的区分和界限就会被超越、突破、忽略、抹平,这样一来,人世间的一切对立、冲突、争斗自然就会消溶!作为庄子的代表作——《齐物论》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思想主张。《齐物论》通过“齐是非”(齐论)、“齐万物”(齐物)、“齐物我”(齐世)来消除种种区分、差异、隔阂,甚至消解人类中心主义,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平等,最终达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理想境界。

不言而喻,庄子的“以道观之”以及建基于此的“齐物论”容易走向相对主义。因为以道观物,则事物的性质和差异都是相对的,在此基础上,人对事物的认识、知识以及评价也是相对的。但“在价值领域和精神境界上”,以道观之又具有“防止独断论和支持思想自由的意义”[3]118。事实上,庄子提出“以道观之”正是要解构儒、墨、法各家独断的价值标准论,他认为儒、墨、法各家都是“随其成心而师之”“自我观之”,是从主观意识、一己私利出发的“自我中心”的世界观,他要超越这种狭隘视域,实现世界观的转换,由此提出“以道观之”。对于当代人来讲,我们当然要反对和防止“以道观之”的相对主义倾向,汲取和弘扬它所具有的积极方面并加以现代诠释和转化。从实质上来看,“以道观之”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观,包含着平等的观照天地万物(“物无贵贱”)、尊重每一个存在者的个性的平等意识,它并不是要完全否定和抹煞事物之间的种种差异和区别,而是要人们在承认和尊重这些差异和区别的基础上,超越这些差异和区别,以一种更宏大的视野、博大的胸怀来看待天下万物,从而实现心灵的超越和境界的提升,并以此来消除和化解人们因陷于狭隘的观念(视野)而导致的种种弊害。可见,“以道观之”表征了一种高境界、大格局、天下观和大智慧,这些正是我们当代人需要继承和发扬的优秀东西,也是我们今天极力宣扬“以道观之”的意义所在。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显现出庄子“以道观之”思想与北宋大儒、关学创始人张载“大心”说的异曲同工之妙!张载曰:“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万物,……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4]143张载所谓的“大其心”就是扩大心境,实现心灵的超越。如何才能“大其心”?张载提出“不以见闻梏其心”,而应从“天下”的视角或立场来看待事事物物,如此便能“视天下无一物非我”,进而能“体天下万物”。在这里,“闻见之狭”就是“以物观之”,甚或是冯契所说的“以我观之”,而“视天下”则是从“天下”的视角来看待事事物物,犹如庄子所言的“以道观之”。

总之,“以道观之”就是从道的观点、立场和视角来看待天下的事事物物,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天地间每一个存在者,它与庄子的“以物观之”和冯契的“以我观之”相对立。诚如冯契所言,“智慧是‘以道观之’”(即“以道观之”是智慧的本义),并且“智慧的效用是无限的、绝对的”,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以道观之”不仅是智慧,而且是大智慧、哲学智慧。这样的智慧永不过时,它能超迈古今,穿越时空,对当代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尤其是能为当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提供智慧资源和智慧引领。

二、从实然到应然: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今时代的必然抉择

无论人们怎样来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笔者看来,当今所谓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归结为两重意蕴:一种是存在意义上或曰实然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另一种是建构意义上或曰应然层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所谓存在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指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在事实上发生或存在着全人类的命运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现象。这实际是“道”的力量和作用的自然显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发展,全球问题不断滋生蔓延,各国之间的利益相关性日益加强,整个人类已经成为一个“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正如习近平所说: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5]。又说:“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6]习近平在这里所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存在意义上或曰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但是,从现实的境况来看,当今世界上又存在着许多与世界发展潮流相背离的现象。一些民族、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道”的力量和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当代人类已处于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中,他们仍坚持“以我观之”“以物观之”的狭隘眼光,以此看待世界、对待世界,做一些分裂这个世界的事情,甚至严重威胁到全人类共同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5]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虽然“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老框框内”[6],他们追求极端的利己主义或单边利益,为实现一己私利而对别国内政横加干涉,使一些地区局势混乱不堪,也造成了整个世界的动荡不安。单从近几年来看,美国自特朗普总统上台后,推行了一系列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背道而驰的举措。比如,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本应对全球环境治理担负起最主要责任,却在2017 年6 月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对国际社会努力推进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产生负面冲击。2018年5月,美国又宣布退出经过长达9年的长跑谈判艰难达成的伊朗核协议,严重践踏了联合国权威,给国际新秩序和世界和平带来巨大危害。不仅如此,特朗普还打着“美国优先”的口号,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尤其是在2018年,美国一手主导掀起了令世界注目的中美贸易战,企图通过贸易战遏制中国发展。时至今日,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和霸凌行径已经严重影响到地区稳定,并使全球经济增长蒙上阴影。然而,更为深刻的影响是它公然践踏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肆意破坏国际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最终将危害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总之,从客观必然性上讲,“人类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商品、资本、信息、人才在全球范围高速流动,互联网、交通网让世界彼此相通,人类命运从未如此密切”[7],人类被置于命运共同体中。但从现实的实际状况来看,这个世界并不安宁,地区冲突、强权政治、恐怖主义、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大量存在,使这个世界依然处于四分五裂、离心离德乃至相互敌对的状态,人类的和平发展与持续生存面临严重危险。正如中欧论坛创始人、法国汉学家高大伟所说,“现在我们的世界有一种分裂的大趋势,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就是分裂人类的力量”[7],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事实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新一代领导集体正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适时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由此就产生了建构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笔者之见,建构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应然层面的东西,其含义可以概括为,为了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实现世界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全世界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交流、对话和协商,凝聚共识,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这个世界建设成为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8]58-59的世界。习近平曾经讲道:“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1]显然,这里所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建构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此种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质性内涵就是倡导和要求世界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自身发展中不应以牺牲全球发展为代价。其提出的根本原因在于,在当前错综复杂的世界形势下,“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8]58,因此,“面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世界各国同舟共济的客观要求,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各国人民应该一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6]。这就是说,对世界应该“以道观之”,并依道行之。

从存在意义和建构意义这两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来看,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源,后者是前者的自觉反映和理性化实现。无疑,“建构”意味着一种人为的选择、设计、制定,就此而论,建构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主体性或曰主观性。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不可能完全从某种关于“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学说或意向出发,而应立足于当代人类实际的存在状况和时代发展的客观形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要得到全人类的普遍认同和践行,它必须不仅在理念上而且在现实上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要和愿望。

毫无疑问,习近平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当今人们所谈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上属于建构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当代人类面临的生存困境,不仅为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客观基础,也使得这种建构活动显得非常必要、十分迫切。也就是说,从“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向“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人类面临的必然选择。其原因有三:其一,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由于当今人类受到全球问题的威胁而被置于生死存亡境地所导致的,“这种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所有人都不愿意却又不得不生活于其中的命运共同体”,“它对整个人类都有一种被强加的性质,所有人都是被动地卷入其中的”[9]。其二,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自发的、自在的存在,是资本扩张逻辑的必然产物,具有盲目性和无序性,如果任其自然发展,必将会给当今世界各国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困境。其三,正如本文前面所讲到的,当今世界还存在着种种分裂世界的倾向,它们严重破坏和阻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健康有序发展。上述原因决定了人类不能听任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自发演进,必须充分发挥人类的主体力量和聪明才智去打造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人类命运共同体由实然迈向应然,由自在走向自为,使之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需要当今人类抛弃各种“以我观之”或“以物观之”的偏见,树立“以道观之”的理念,以整体意识审视世界,求同存异,精诚团结,同心戮力,共同克服和化解全球问题,共同推动建立合作共赢、和平安全、美丽和谐的新世界。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以道观之”的智慧引领

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既基于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现实,又有其深厚的传统思想根源。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协和万邦”“世界大同”“民胞物与”“和合共生”等价值理想的一贯追求,展现了中国人“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担当。这样一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肯定离不开一定的制度保障和切实有效的实践措施,离不开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支撑,这就需要从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中,特别是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思想养料。除此之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需要人们有一种人类胸怀和全球视野,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形成“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10]的共识,这就要求每一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必须超越自身立场和视域,以整体意识、全球视野和人类情怀审视世界,这样才能凝聚各方力量,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在这方面,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以道观之”智慧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维路径。

毋庸讳言,在当今世界上,无论是对个人而言还是对民族国家来说,占主导地位的观物态度或立场乃是本位主义、自我中心,也即庄子所谓的“以物观之”。之所以如此,是当今世界仍然处于利益主体分化和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来看,当今世界体系仍然是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这就意味着每一个民族国家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的民族国家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以及生存环境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这就决定了它们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需求和利益追求、价值观念和评判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特别是受“平等和主权原则”的规制,各民族国家在利益目标的确立上必然立足于本民族国家的需求,形成了所谓的“民族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这又使得每个民族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方针政策时,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在国与国的相互交往中,都必然要站在维护本国利益的立场上,从自身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出发,一言以蔽之,难免“以物观之”或“以我观之”。这正是导致当今世界冲突和战争,整个世界依然四分五裂,还远没有形成同舟共济的共同体的根源所在。所以,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就必须坚决克服单纯的“以物观之”或“以我观之”的做法,而应运用“以道观之”的大智慧,坚决摒弃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要关切他国和其他民族的发展;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更要认同和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由是而观,当今时代所谓的“以道观之”就是要站在全世界、全人类的视角认识和思考问题,它意味着要突破国家、民族、地区疆域的限囿,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从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立场出发来看待和处理国际问题、去制定本国的方针政策。显然,这里的“道”已经不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本体之道,而是一种“形而下”的现实存在。从外延上讲,它包含了全世界、全天下所有的人类,即“全人类”;从内涵上讲,是指“人类共同利益”。

巧合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共同利益或曰公共利益(“公利”)被称为“义”,如程颐说:“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张载则说得更明确:“义,天下之公利”,而“义”又具有“道义”“正义”的意思,因此,我们也可以把“人类共同利益”称为“道”,即“公道”“大道”。《礼记·礼运》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果说“人类共同利益”可以被称作“大道”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所说的“以道观之”就与中国古人所谓的“天下为公”“胸怀天下”意蕴相同了。

当然,有人会问,既然当今世界体系仍然是以民族国家为主体,每个国家和民族仍然是从自身需要出发设定其利益目标,在这种情形下,“以道观之”的可能性何在?根据以上阐述,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追问“人类共同利益”何以可能,“人类共同利益”是否存在?如果今天只存在“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乃至“个体利益”,不存在“全人类共同利益”,那么,人们的立场只能是“以物观之”或“以我观之”,不可能真正拥有“以道观之”的大视野和大胸怀。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是否存在着“人类共同利益”。

不遑缕述,当代全球问题以否定的方式促成了人类共同利益的形成。全球化发展使各国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正视并解决全球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概莫能外。全球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生态危机,包括环境污染、资源短缺、气候变暖等;还包括恐怖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贫穷问题),以及毒品泛滥等危险和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及其所带来的威胁,将地球上所有民族、国家和地区人们的命运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人类共同命运的这种实存性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了“人类共同利益”已经成为客观现实。因此,当今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和国家都应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前提,从根本上转换自己行动的价值坐标,自觉地以人类共同利益作为自己的行为取向。而要实现这一转向,又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观物态度和立场,即由“以物观之”“以我观之”上升到“以道观之”,或者说用“以道观之”超越和规制“以物观之”“以我观之”,以“合作”“共赢”“共享”的理念建设这个世界。

正如“以道观之”并不会否定和抹煞事物之间的差异和区别一样,我们强调各民族和国家都应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也并不是要完全否定和抹煞各民族自身的特殊利益。在我们看来,要真正发挥“以道观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共同利益”与“民族国家利益”的关系。如前所述,由于当今世界体系仍然以民族国家为主体,民族国家利益是不可能被消灭和忽视掉的;又由于各民族国家在发展模式、所处历史方位和利益诉求等方面具有自身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民族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之间必然会有对立和冲突。但是,人类必须要清醒认识到,“人类共同利益”与“民族国家利益”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人类共同利益并不是超出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之上或之外的抽象的东西,而是寓于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之中,离开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就无所谓人类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各民族国家的特殊利益也不能脱离开人类共同利益而单独存在,不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就没有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的实现。以笔者之见,人类共同利益是各民族国家特殊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和“最低限度”的保障,是保证人类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那些最基本条件。比如,清洁干净的自然环境、丰富充足的物质资源、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等等。如果一个民族和国家连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那么本国和本民族人民的生命就难以为继了,遑论其他更高的利益追求呢?可见,人类共同利益无疑是各民族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最核心的一部分。因此,在当代全球社会中,各国各民族即使仅从自身特殊利益出发,也不得不认同由当代全球问题所催生出来的人类共同利益,从而自觉地或被迫地以人类共同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坐标。如果一个民族国家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处理国际事务时,能够自觉地以“以道观之”的大智慧指引,就可以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少走弯路;反之,就会四处碰壁,多走弯路。

有怎样的胸襟,就能看到一个怎样的世界。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和各民族各地区的人们只要能“以道观之”,而不是一味地固守“以物观之”“以我观之”,就能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摒弃单边主义、民族本位主义,消除种种隔阂;就能“把本国利益同各国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各方共同利益的汇合点”,“积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11],如此就能构建起一个同舟共济,休戚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而使全球人类摆脱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走上持续、健康的发展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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