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

2019-01-30 08:43王耀辉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仁义包容性学说

王耀辉

(华中师范大学 道家道教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有学者从相对主义的角度对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进行了研究。冯契指出,庄子思想具有相对主义特征。在百家争鸣的时代,庄子认为诸子百家之间的是非是无法辨明的,并对他们采取比较合理的宽容态度,这与孔子、孟子、墨子、管子、商鞅等人认为自己的学说就是终极真理,并且强烈反对其他诸家学说的学术态度明显不同[1]。李祥俊则进一步指出,庄子相对主义真理观的基础是多元主义而不是一元主义,他反对以自我为中心和以群体之名的个体专制,希望人们能够倾听天籁,宽容万物[2]。陈霞也认为,庄子的相对主义旨在反对独断论和主观主义,倡导尊重生命、自由、宽容等价值[3]。他们从认识论的角度揭示了庄子思想的相对主义特征,认为这正是庄子思想多元包容性的表现。与他们不同的是,汪韶军认为庄子相对化的言论不是相对主义,但他同样肯定庄子“齐物论”中的价值多元倾向,认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存异[4]。可以说,多数学者认为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体现在其齐物思想上,体现在其不执是非的学术态度上。其实,除此之外,庄子尊重万物天性,反对专断妄为的治世方法,同样体现着多元包容性。而这一点,人们往往因为注重庄子的人生哲学,忽视其政治思想而少有论述。就是对庄子在学术态度中表现出的包容性,也仍有必要从相对性和超越性的角度加以专门研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元包容性上,庄子思想和老子思想是一致的。也正是这种一致性,使老、庄思想与儒家、墨家、法家这些有排他色彩的学术思想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先秦之时,儒、墨、法等各家思想排他性的表现就是学术态度的唯一性和治世途径的专制性。在学术态度上,他们认为自身学说即真理,排斥其他诸家学说,希望思想定于一尊。在治世途径上,他们希望利用专制权力伸张己意,限制、打击那些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事物,对社会进行专断改造。这一点,笔者已做过专题讨论[5]。但是,在排他风气流行的战国时期,庄子思想却表现出更多的开放性与多元包容性[注]一般认为,《庄子》内篇是庄子本人所作,外篇和杂篇则是庄子的门人弟子所作。其实,无论是外篇还是杂篇,都是以庄子为代表的同一学派的著作,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了庄子的思想。因此,本文在论述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时,参考了现在通行的《庄子》全书,并不只以其内篇为文献依据。。在这一点上,庄子和老子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庄子表现得更为激进。尽管如徐莹所说,老、庄思想在学术宗旨上有着不同——老子旨在救世,庄子意在安顿个体生命[6],但在多元包容性上,他们却是一致的。也正是这种共性,使老、庄与儒、墨、法等各家思想有着明显的差别。

在历史上,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精神发挥着重要影响。虽然他没有提出一种具体的制度设计以容纳多元思想并有效约束统治者专断妄为,但是这种多元包容精神却启发着人们用更开放的眼光看待不同思想间的差异与冲突,这促进了思想的融合。同时,它也激发着人们的质疑精神,让人们敢于反思汉代以后被奉为绝对真理的儒家经典,从而对魏晋玄学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另外,他对专制权力的批评,对个人天性的尊重,也为人们反思权力滥用的危害提供了一种思想资源。有鉴于此,对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做进一步的研究是有必要的。本文试图从学术态度和治世途径这两个层面上探讨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并揭示其历史价值和影响。

二、反对自以为是,崇尚精神自由

战国时期,很多思想家都认为自身学说即真理,批评、排斥其他诸家学说,庄子则明确反对这种绝对性和排他性的学术态度。他认为,人的认知能力和表达方式的局限性,以及是非判断标准的多样性,使任何人都不能创造出绝对正确的学说。首先,从认识论上来说,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而知识却是无限的,如《养生主》所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7]100。用有限的认识能力去探求无限的知识世界,只会让人疲惫不堪,根本无法建立起一套完美无缺的思想体系。其次,从认识的特性来看,人的认识不是永远保持不变的,它常随着外界环境和自身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如《则阳》中的蘧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尝不始于是之而卒诎之以非也,未知今之所谓是之非五十九非也”[7]689。以前认为对的,现在可能认为不对了。现在认为正确的,未来可能就认为不正确了。因此,在某一阶段创立的学说,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绝对正确的。再次,每种学说都需要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然而语言文字是有局限性的。《天道》篇云:“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7]367言不尽意,用有局限的语言文字难以表述出绝对正确的学说。最后,世间万物是多种多样的,立场不同,视角不同,是非判断标准也就不同。《齐物论》中谈道:“毛嫱、西施,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徒,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7]87人认为美的,鱼、鸟、麋鹿并不认为美。判断标准的多样性,使人很难认定哪种学说是绝对正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那么,不说物种的不同,只就人而言,通过辩论,是否能看出某种学说正确与否呢?在庄子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辩论的胜负并不足以作为评判是非的尺度。当时很多思想家都自以为是而认为其他学说为非,由此而相互辩论。似乎辩论胜利了,就代表自己的学说是正确的,别人的思想是错误的。庄子并不这么认为,在《齐物论》中,他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7]94学说的对错并不能通过辩论的胜负来衡量。总之,庄子从认识论的角度指出,世间并不存在绝对真理,那种固执己见、自以为是的学术态度是不足取的。

在《山木》和《秋水》篇中,庄子分别描绘了“自美”的旅舍主人之妾和“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的河伯。自以为美者主人并不认为她美,所以不受宠爱,地位卑贱;自大的河伯见到汪洋大海后方知自身之渺小,因而感慨不已。这两则寓言都旨在告诫人们不要自以为是,骄傲自大。《渔父》篇云:“人同于己则可,不同于己,虽善不善,谓之矜。”[7]816-817固执己见,非要别人与自己观点相同,一旦不同,哪怕别人是对的,也硬说其不对,这种自负的态度正是人生四种忧患之一。因为自以为是,排斥他说,必然要卷入无穷的是非争论之中。而争论是非会让人心灵疲敝,精神困乏,庄子在《齐物论》中指出:

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如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7]46。

世上并不存在绝对正确的学说,人们的是非对错本没有定论,然而人们为了在辩论中说服对方,证明自身学说的正确性,终日殚精竭虑,劳神苦思。这对人的身心健康而言,实在是有害无益。庄子希望人们能够超越是非争论,进入没有对立、没有是非的心灵境界之中。他说:“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7]81达到这种境界,人的精神就会绝对自由,不会困乏疲敝。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呢?庄子认为,这就需要抛弃一己之成见,站在道的高度上认识事物。他在《齐物论》中说:“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7]60在庄子看来,人们总是以自我为中心,“随其成心而师之”,即根据一己之成见,给予自然的事物各种定义。这就如同盲人摸象,都只认识到了大象的某一方面,但却坚信自己所看到的一部分就是大象的全部,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这样一来,人们相互辩论,谁也说服不了谁,正所谓“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7]56。当人们打破自我中心,不再妄生分别,而是站在道的高度上,用空明的心境认识万事万物时,就能观察到事物的本然状态。自然的事物是没有贵贱之分、高低之别的,它们同归于道。如此一来,人们就会进入一个没有是非争论的、绝对自由的精神世界。

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期,人们互争是非,各执己见。当人们还沉浸在争辩的胜负之中时,庄子却对人的认知能力以及是非判断标准的多样性进行了反思。在他看来,世上并不存在绝对正确的学说,那种自以为是的学术态度并不可取。他希望人们能够打破自我中心,摒弃添加于万物上的成见,正如《大宗师》中所说,“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7]213。也就是以道观物,体会其自然和谐的状态,从而超越是非争论,实现精神的绝对自由。在这里,庄子的学术态度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相对性、开放性和超越性,而这也正是其多元包容精神的反映。尽管庄子并没有提出一种容纳多元思想的制度设计,但其在反思和批评自以为是、强人从己的学术态度中体现出的多元包容精神,依然值得肯定和重视。

三、反对专断妄为,尊重万物天性

绝对主义的学术态度,加上所依托权力的专制性,使先秦一些思想家的治国主张显得比较武断。他们希望一切事物都按自己的设想运行,对那些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事物加以砍削。不论是人还是物,只要不合乎他们的标准,就在他们的否定之列。庄子并不认同这种治国路径。在他看来,万物自有本性,不需外界对其加以干预。《马蹄》篇云:

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7]257-258。

庄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淳朴自然的。在这种本性尚未被扭曲的时代,民众的衣食需求能得到满足,他们没有机心智谋和过多的欲望,也没有等级观念,他们与万物和谐相处。如果统治者能清静无为,尊重万物的本性,社会的和谐状态就能一直保存下去。《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吾又何暇治天下哉!”[8]284顺其自然,不违背万物本性,社会自然稳定有序,统治者根本不需要进行任何干预。如果统治者凭己意治世,积极有为,社会反而大乱,《天地》篇云:“治,乱之率也,北面之祸也,南面之贼也。”[7]316

在庄子看来,社会之所以大乱,主要原因就在于统治者根据一己之见、一家之言对社会进行干预,从而扭曲了民众淳朴自然的天性,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庄子对以法家和儒家为代表的,试图依托专制权力对社会加以规范的诸家学说进行了批评。在《应帝王》中,他借肩吾和狂接舆之口批判了法家学说:

肩吾曰:“告我君人者以己出经式义度,人孰敢不听而化诸!”

狂接舆曰:“是欺德也。其于治天下也,犹涉海凿河,而使蚊负山也。夫圣人之治也,治外乎?正而后行,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且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而曾二虫之无如!”[7]220-221

事物的天性和外在的法度是相对立的,从外对事物加以规范,只会扭曲其天性,促使它们费尽心机对抗那些束缚。法律越多,民众的对抗也就越多。鸟雀尚且知道高飞以避捕猎,田鼠也知深藏以免打击,人也会想尽办法钻法律的空子。像法家那样,不考虑万物内在的天性,只凭己意设立各种法律制度,希望通过外在规范对社会加以调整,犹如在海中凿河,使蚊虫扛山一样,根本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同时,法家还希望通过赏罚来规范引导民众的行为,可在庄子看来,这种方法同样不足取。《在宥》篇说:“自三代以下者,匈匈焉终以赏罚为事,彼何暇安其性命之情哉!”[7]282赏罚之术根本不能使天下之人各安其分,返其宁静自然之性。可以说,按照法家学说治世,社会将越来越乱。

另外,庄子认为,重视道德教化的儒家学说虽然在治世主张上和法家学说有所不同,但它同样强调对社会的干预,同样会扭曲民众淳朴自然的天性。《马蹄》篇云:“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7]258民心本来宁静淳朴,可是,儒家大力鼓吹仁义礼法,使人开始分别等级贵贱,让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猜疑、紧张和冲突。不仅如此,儒家提倡的道德仁义还会被窃国大盗利用。在《胠箧》中,庄子说:“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7]268-269仁义礼法就像绳索一样,足以成为约束民众的工具,大盗用此控制社会,唯恐这些绳索不够结实,束缚不够紧密。可以说,儒家的道德教化不仅不能达到正人心、淳风俗的目的,还会让人心混乱,大盗兴起。因此,在《徐无鬼》中,庄子借许由之口对儒家思想进行了严厉批评:

夫尧畜畜然仁,吾恐其为天下笑。后世其人与人相食与!夫民,不难聚也;爱之则亲,利之则至,誉之则劝,致其所恶则散。爱利出乎仁义,捐仁义者寡,利仁义者众。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乎禽贪者器。是以一人之断制利天下,譬之犹一瞥也。夫尧知贤人之利天下也,而不知其贼天下也,夫唯外乎贤者知之矣![7]658

庄子认为,如果统治者采用儒家的仁义道德之说治国,那么,假仁假义的虚伪之风就会盛行。因为真正能够践行道德仁义的是少数,大多数只是趋利避害,见标榜仁义能获得利益,他们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作秀,来让自己具备仁义之名。可以说,儒学并不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是绝对正确的,是能够治世的。它只是一家之言,一己之说,用此学说治世,只会扭曲人的淳厚本性,刺激虚伪造作之风,激化社会矛盾。流弊所及,将来恐会出现人吃人这种骇人听闻的现象。

总之,在庄子看来,不论法家和儒家宣传的法治、德治听起来多么美好,它们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们都强调用人为的、外在的规范治世,没有充分考虑万物的本性。它们设定的礼法制度,足以成为束缚人之本性的教条。一旦它们被用于治世,其弊端就会充分显露,所以庄子提倡无为而治。他以相对性的认识论为基础,从尊重万物天性出发,建议统治者减少自身意欲,不折腾,清静无为,让人各安其分,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这种治世理念,体现了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性。

四、余论

对真理一元性的坚信,对自身理论的过度自负,再加上所处政治环境的日趋专制化,先秦儒、墨、法诸家逐渐形成一种绝对主义的学术态度,选择了一条专制性的治国途径。他们认为,自身学说即真理,排斥其他诸家学说;他们希望依托专制权力将社会改造成自己想象的形态,对一切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事物加以规范。这种学术态度和治国方式使他们的思想显现出一种排他倾向。然而,在排他风潮盛行的战国时期,庄子思想却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多元包容性。从人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是非判断标准的多样性出发,庄子认为任何一种学说都不是绝对真理。他希望人们能打破自我中心,消除添加于万物上的成见,不要自以为是。他主张以道观物,体会其本然状态,从而进入没有是非对立、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之中。同时,庄子希望统治者能尊重万物天性,不要对社会有任何干预,从而保持其和谐有序的状态。对自以为是的学术态度的批判,对专制的治国途径的反思,让庄子思想具备了多元包容的特质。

庄子思想的这种特质是与老子思想一脉相承的。在学术态度上,老子同样反对自以为是,他在《道德经》第24章指出:“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8]161老子希望人们效法宇宙的至高本原——道,息去为己争名之心,不要自以为是,自我表扬。他在第34章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8]200道生养万物,却不自以为伟大,而是低调包容,这样反而成就了道的伟大。人也应如此,处下不争,谦虚自持。在治世途径上,老子同样主张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反对凭己意对社会进行过多干预。在《道德经》第57章,老子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8]284统治者如果能不折腾,不凭己意或某种学说去干预社会,民生状况自然会得到改善,社会秩序也会自然恢复。只不过与庄子不同的是,老子认为,民众在自然的发展中开始萌发出贪欲时,统治者还是有必要对社会进行干预的。如第37章所言:“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8]209尽管老子没有详细论述怎样用道消除民众的贪欲,但其强调必要时统治者要对社会进行调控却和庄子纯任自然的思想有所不同。不过,这种差异并不影响老庄思想在多元包容性上的一致性,他们都承认人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主张保全万物的自然天性,反对自以为是与专断妄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与专断、排他的儒、墨、法诸家思想有着显著的差异。

老庄思想的这种多元包容性,是建立在对唯一性的学术态度的否定上的,它激发着人们的质疑精神,让人们敢于对那些被鼓吹为绝对真理的思想观念进行反思与批判。如魏晋时期嵇康和阮籍对礼法名教的非议,就多借助老庄思想。同时,庄子对专制性治国途径的批评不仅让人们认识到战国时期众多治世思想的局限,也让人们开始反思专制权力存在的合理性。这启发了魏晋时期的无君论思想,他们建议在社会上不保留统治者。可以说,这种思想是受到了庄子思想的影响。但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来看,这种主张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另外,具备多元包容性的老庄思想也为人们用更加开放的态度看待各家理论提供了思想支持。宋代的吕惠卿就运用庄子的“道”来强调儒、释、道三教的一致性,他指出:“道未始有物,而生天生地,神鬼神帝,日月星斗,得之以旋转者也。孔氏之儒,释氏之佛,老氏之道,未始不本与此。”[9]135儒、释、道三教都以道为本,而吕惠卿所说的道,正来源于《庄子·大宗师》。在宋代,学术风气开放,除吕惠卿以外,其他的思想家也往往力图调和儒、释、道三家理论的冲突,强调其一致性,具有包容性而不是排他性的庄子思想就为他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10]。在中国历史上,当儒学独尊而成为汉以后古代社会的统治思想后,儒家为了维护其正统地位,多对其他思想持批判和排斥的态度。就是在儒家内部,为争正统,儒者也常常相互争辩,甚至希望将对方归入异端,进而加以排斥和讨伐。在这种形势下,庄子思想的多元包容精神显得尤其难得和可贵。尽管庄子受制于特殊的历史环境,难以提出一种可行的制度设计以容纳多元思想,并约束专制权力对社会的武断干预,但其包容精神,至今仍然值得我们给予足够的肯定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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