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保持沉默”

2019-02-05 06:16陆远熙
科学Fans 2019年10期
关键词:联邦最高法院米兰达疑犯

陆远熙

米兰达:改变了世界司法界的犯人

1963年,一位名叫埃内斯托·米兰达(Emesto Miranda)的青年,因为涉嫌绑架、性犯罪(事实上还有另案处理的一起抢劫案),被美国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警署逮捕。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次逮捕不仅改变了米兰达的命运,也改变了世界司法界的命运。

审讯看起来异常简单,仅仅过了两个小时,米兰达就同意在警署印好的一份供词上面签字画押,以示认罪。这份供词看起来(实际上也仅仅是看起来如此)保障了米兰達的应有权利,供词的显眼位置也有一段明确的告示——

“我谨此庄严宣誓,我自愿并自行作出此份供词,作供期间未受任何威胁,强迫,也未曾进行有关于豁免起诉的交换。我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并知晓自己的任何供述都可能对自己不利。”

对于文化水平本就不高的米兰达来说,看懂这些文字近乎天方夜谭,这些“蝌蚪”自然也达不到让米兰达认识到自己应得权利的目的。然而,尽管他的法律援助律师①艾尔文·摩尔(Alvin Moore)在一审阶段就提出这份供词的致命缺陷,但米兰达依然因这两项罪名被判20年监禁和30年监禁并期执行②。此时摩尔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政府指派的法援律师,一审失败并不是他的责任,他更没有义务去为穷苦潦倒的米兰达上诉。但他对案件中米兰达所遭受待遇的不满,加上他的正义感,促使他做了一个将永载史册的行为——帮助米兰达上诉到底!

根据美国法律,摩尔首先要上诉到菲尼克斯所属的亚利桑那州的最高法院,但他在那里又一次碰了一鼻子灰。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不仅同意原审法院的做法,还批评米兰达“没有主动要求律师,就等于他认为不需要律师”。执拗的摩尔对这样的看法自然感到愤慨,他毫不犹豫地直接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和之前同样的理由,要求法院给米兰达一次重审的机会。

这一次,经过数轮激烈的辩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裁令案件发回地方法院重审。与此同时,时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和4位最高法院法官,共同制定了大名鼎鼎的“米兰达警告”,用于执法部门审问犯人时告知其司法权利。

①法律援助律师

一种国际惯例。当疑犯经济条件不足以雇佣律师,而他可能因有律师辩护而证明清白时,有关部门会指派一名律师作为其辩护人,费用由国家承担。

②并期执行

当疑犯有多个罪名同时被判成立时,可采用“并期执行”来执行数个判决中的最长刑期,以让犯人合理获得宽恕;或选择“分期执行”而叠加所有刑期,增加威慑效果。

“米兰达警告”与缄默权

在不同地区,“米兰达警告”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它们的作用只有两个——提醒疑犯其有不作供的权利,以及让疑犯认识到自己应得的保障。由于“不作供权利”是“米兰达警告”的核心内容,因此在法学界,“缄默权”一词常常用来指代“米兰达警告”所赋予的不作证权利。

世界绝大多数法制健全的国家,目前均已将缄默权的精神融入法律。例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上针对公民权利最为权威的公约之一,其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不得强迫被告自供或认罪”;而在联合国成员中,绝大部分均将该条列入国内法律,即使是拒绝签署《公约》的美国,也在法律中规定了“米兰达警告”的格式: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律师,并司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一位律师。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

基于这一格式的内容全面和容易理解的特点,很多地区均仿照此格式,设立类似的条款,这当然就包括文章开头所述的电视剧中警察如同口头禅一般的——

“你不一定要说话,除非你有话要说。但是,你说的活可能会以笔写下来及用作证供。”

而在中国大陆,尽管公安部并没有下发关于缄默权的相关解释,但缄默权同样受《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所保护,执法人员对疑犯倘若没有告知权利,疑犯的供词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供词。

缄默权的设立和“米兰达警告”的存在,不但是为了保证疑犯的基本权利,更是为了社会的安宁和睦。实际上,缄默权的实施不仅仅使冤假错案的出现率减少,降低刑讯逼供情况出现的概率,更可以让清白的疑犯免于在压力之下“包揽罪行”。这样看来,缄默权的实施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传奇人物”米兰达:不作死就不会死

了解了缄默权之后,相信大家一定会对米兰达的后续遭遇深切关注。尽管米兰达的案件得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指令发回重审,但检方这次找到了直接证据,足以不依靠米兰达口供将其定罪。虽然看起来摩尔律师的一番苦心似乎白费,但他以法律援助律师的身份,一己之力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去院并借此改变法制史的英勇行为,实在值得我们敬佩。

可惜,米兰达并没有对得起摩尔律师的一片苦心。出狱后他依然不务正业,靠签名“米兰达警告”卡片为生,生意惨淡。讽刺的是,米兰达最后死于酒吧内的一场斗殴,而参与斗殴的所有嫌犯利用缄默权,使他们全部成功脱罪,可谓是实现了米兰达都没有达成的“成就”。

1966年作出“米兰达警告”的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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