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分析

2019-02-12 12:35李金戈徐云川
环境与发展 2019年11期
关键词:城市居民影响因素

李金戈 徐云川

摘要:生活垃圾分类是促进垃圾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需要城市居民的积极参与。本文以我国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为研究对象,从外部环境层面和微观个体层面探究影响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通过回归分析方法,认为政策制度环境和垃圾分类设施条件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产生的影响较大,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工作时长等群体特征也会使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产生差异。政府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时应结合上述影响因素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

关键词: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11-0-04

Abstract: The classification of household waste is an effective means to promote the reduction of waste. To promote the source classification of household waste requires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urban residents. Based on the urban residents willingness to garbage classification as the research object, from the aspect of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micro individual level to explore the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urban garbage classification will by regression analysis method, think the policy system of environment and the conditions of garbage sorting facilities for residents garbage classification will impact is bigger, gender, age, education level, working hours and other group characteristics will also make the residents willingness to garbage classification produces differences. When promoting garbage classific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the above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 to formulat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nd improve the participation rate of residents garbage classification.

Keywords: Urban residents; Classification of household waste; Factors analysis

垃圾分类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减少资源浪费的重要措施。据统计,全国城市垃圾历年堆放总量高达70亿t,而且产生量每年以约8.98%速度递增。垃圾负担的迅速加重导致我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70%被垃圾所包围,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恶劣现象。我国城镇化当前正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促进城市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条件,刻不容缓。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已历时多年。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北京市就开始提出垃圾分类。从2000年至今,住建部、环保部等各部委都曾发布文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但实际成效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除了政府制定政策缺乏系统性及可操作性以外,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主体,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当前,国务院相关部委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城市居民对新一轮垃圾分类工作的看法,掌握影响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关键性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自觉性,是本文所要关注的问题。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重建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影响模型,通过网络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得出结论,并对如何促进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提出相关意见。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居民垃圾分类研究现状

推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是减少垃圾处理负担的有效手段,这就要求城市居民需要有积极的态度和高度的参与。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研究在国外进展较早,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广泛的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帮助居民对垃圾正确分类以及创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参与氛围是有很大助益的。日本、美国和其他国家通过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实现了公共教育的多样化。这些方式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D.Y.Xu等认为利用志愿者在个人层面上与居民进行示范和互动被视为一个促进居民参与的关键因素。为期三个月的志愿者参与可以帮助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2]。Wan Azlina Wan Ab等学者认为只要环保局为废物分类和利用创造充分的机会、设施和相关知识,市民便会积极参与[3]。政府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提供政策支持和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有学者发现与单纯进行宣传教育相比,为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提供便利更能够促进居民的参与。Anna Bernstad对家庭厨余垃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当家庭安装分拣设备后,单独收集的食物废物的数量和源头分离率都增加了,这个结果强调了分类的便利性和相应分类设施在家庭废物回收中的重要性[4]。一种垃圾的分类行为也会对另一种垃圾的分类情况产生影响。J. Miliute-Plepiene发现,如果单独对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会减少家庭生活垃圾总量以及改善垃圾分类率[5]。William Ekere等学者发现通过周围人的废物再利用水平可以预测家庭本身的废物再利用水平,所以社会影响或者舆论压力可作为鼓励居民更多参与废物再利用和分类的刺激因素[6]。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对垃圾进行分类以来,相继伴随着学者对垃圾分类的研究。早期文献中学者更多是对国外的垃圾处理经验进行相关介绍[7-9],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各地垃圾分类试点的展开,学者们把目光转向国内城市的垃圾分类实践。其中有对垃圾分类收集模式方法的研究[10];有对健全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的建议[11];也有对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研究[12]。关于对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陈子玉等通过对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研究,认为垃圾分类政策存在模糊性和冲突性,政策制定的模糊影响了居民执行垃圾分类的意愿[13]。彭德雷也认为由于宣传不到位,环保意识没有深入人心,使得环境法律政策很难得到长期执行[14]。垃圾分类服务和设施的不完善也会影响居民的分类意愿,垃圾收集点距离的远近、垃圾收集的时间和频率、家庭垃圾储藏空间的大小、分类垃圾桶的配备都会影响居民的分类意愿[15]。除了对影响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之外,有部分研究逐渐转向微观层面,探究居民的态度、动机、道德约束和环保意识等内在因素的影响。鲁先锋认为垃圾“无用论”的传统观念、环保意识的落后以及居民的“经济人”偏向都会影响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16]。徐林认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实际价值和道德价值认同感越强,参与分类的程度也会越高[17]。通过对相关文献整理可以发现,对影响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外部环境的影响和行为主体心理因素的影响,外部环境通过影响行为主体的心理间接的影响居民参与分类的意愿。本文拟从这两个层面对影响因素进行分类,并以此为根据设计问卷收集数据,对影響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意愿的因素进行深入剖析。

1.2 研究假设

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是由“意愿”的定义延伸而来,是城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的可能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动机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的,“垃圾围城”等恶劣环境现象使人们感受到垃圾进行分类的紧迫感,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性质的政策又没有办法通过个人意志展开实施,必须由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来指导、督促和激励居民共同参与。在垃圾种类繁多、分类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政府还须依据方便垃圾收运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原则来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分类知识进行宣传,保证居民在愿意对垃圾进行分类的前提下,知道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相应的,政府如果没有提供完善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将会阻碍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反过来弱化居民参与分类的意愿。从居民自身角度来讲,如性别、社会地位、知识背景、生活方式等个体群体间的差异会影响参与分类的意愿,居民对环保的认知、日常亲环境的行为习惯以及对来自其他社会成员行为影响的反应程度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居民的意愿。

本文拟作出如下假设:H1:政策制度环境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H2:公共教育环境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H3:垃圾分类设施条件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H4:群体激励约束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H5:居民态度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H6:居民对后果的认识对垃圾分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2 样本设计

2.1 问卷设计

本文在国内外垃圾分类研究所设计的成熟量表的基础上,从行为主体所处外部环境和自身心理因素两大层面设计调查问卷,具体考察变量分为六个部分。心理因素层面包含两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城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态度,共设置了三个题项;第二部分是城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后果的认识,共设置了四个题项。行为主体所处外部环境包含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政策制度环境,共设置了四个题项;第二部分是公共教育环境,共设置了三个题项;第三部分是垃圾分类设施条件,共设置了三个题项;第四部分是群体激励约束,共设置了两个题项。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调查,设置了五个题项。另外,有关学者提出拾荒者的存在也会对垃圾分类意愿产生消极影响,本文针对这个观点设置了一个题项,来验证此观点。问卷属于封闭式问卷,选项设置主要采用Likert 5级量表,用1—5表示很不赞同、不赞同、一般、赞同、很赞同,个别特殊题项不体现回答上的程度性,故只设置了互相对立的两个选项。

2.2 数据收集

问卷根据题项与样本容量1:5的比例拟收集150份问卷,基于扩大调查范围和提高收集效率的考虑以电子问卷的方式在网络上发布,共回收218份问卷,有效问卷175份,有效回收率达80.3%,其中问卷无效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明显规律性作答和不一致的情况,遂予以剔除。

3 结果分析

3.1 信度与效度分析

本文针对测量指标计算KMO统计量,得出结果为0.805,大于0.7,且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著,说明可以做因子分析。选择克朗巴哈α系数对问卷中的城市居民态度、对后果的认识、政策制度环境、公共教育环境、垃圾分类设施条件、群体激励约束以及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七个变量进行信度分析。除了公共教育环境变量分值较小外,其他变量Cronbach α系数均在0.6以上,个别大于0.7,基本符合对信度的要求。

3.2 描述性统计分析与相关分析

在关于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所进行的调查中,60%以上的居民愿意对垃圾进行分类。其中,“打算单独处理电池、旧电子设备和其他危险废物”的居民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七成以上,说明居民的安全意识较强,出于垃圾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考虑,会单独收集危险废物。只有14.86%的居民觉得没有必要对垃圾进行分类。从统计结果来看,超过半数的居民是愿意对垃圾进行分类的,在没有肯定回答的居民中,也有不少居民选的是“一般”项,说明大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都是持积极态度的。

通过交叉分析可知,男性的垃圾分类意愿高于女性。在回答问题时,男性作出正面回答(是或者否)的比例高于女性,女性在答题时选择“一般”的比例高于男性,说明女性在答题时更显犹豫,其表达意愿的不确定性更高。如图1所示。

Q12.我打算对家里各样的垃圾进行分类。

Q13.我不觉得要对垃圾进行分类。

图1 不同性别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

在探究居民年龄对垃圾分类意愿的影响时发现,年龄段在“12-18”“19-28”以及“29-50”的居民愿意对各样垃圾进行分类的比例依次是:69.23%、64.89%、57.14%,说明目前年轻人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更高。值得注意的是,“29-50”年龄段的居民“打算单独处理纸张、金属和玻璃以及其他可回收废物”的比例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居民,这说明中年人会基于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的考虑对垃圾进行分类。如图2所示。

Q12.我打算对家里各样的垃圾进行分类。

在分析不同职业居民之间垃圾分类意愿的差异时发现,政府机构人员普遍对垃圾分类持积极态度。这可能是受到当下地方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影响。其他职业的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并没有显著性差异。

通过分析受教育水平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影响,发现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居民垃圾分类意愿最高。按照之前有关学者的研究,受教育水平越高,参加垃圾分类的意愿越强,但在这里并没有发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居民垃圾分类意愿最高,这可能是由于高学历人群工作时间较长,弱化了他们的垃圾分类意愿。因为通过统计发现,高中或中专、大专或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群工作时间依次增加,说明受教育水平越高,工作时间越久,弱化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

通过分析发现,每天工作时长在5~9小时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更强。正如上面所述,工作时间太久会导致居民没有太多空余时间来打理家务,参与分类的热情不高。

Q12.我打算对家里各样的垃圾进行分类。

运用线性回归分析将假设H1:政策制度环境、H2:公共教育环境、H3:垃圾分类设施条件、H4:群体激励约束、H5:居民态度和H6:对后果的认识作为自变量,而将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作为因变量得出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对模型进行F检验时发现模型通过F检验(F=3.630,P<0.05),针对模型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发现,模型中VIF值全部均小于5,意味着不存在着共线性问题;并且D-W值在数字2附近,因而说明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性,样本数据之间并没有关联关系,模型较好。

由表3总结分析可知:政策制度环境, 垃圾分类设施条件会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但是居民态度, 对后果的认识, 公共教育环境, 群体激励约束并不会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产生影响关系。

另外,为了探究拾荒者的行为对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影响,问卷设置了一個题项,发现有36%的居民认为拾荒者会对垃圾进行分类,34.86%持中立态度,29.15%并不赞同这种说法,说明社会中拾荒者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产生了消极影响。

4 结论与展望

政策制度环境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明确完善的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是居民参与执行的政策前提。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正加紧出台专门的条例办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从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来看,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上,主要是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制定权责机制和惩罚激励机制。但在条例中,普遍没有建立家用电器、家具等大型垃圾定点回收制度,且在垃圾精细分类上还需要更加明晰。对于如何分类,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资源的回收利用。金属、玻璃、纸张等可回收价值高,可单独列出进行回收。二是便于垃圾终端处理。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垃圾采用废地堆放和简单填埋方式处理,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还产生大量的渗沥液和有害气体,对土壤、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借鉴发达国家垃圾处理方式,我国地方政府应采用垃圾焚烧方法,并基于易燃与不易燃、无害与有害的考虑,制定垃圾分类标准。

曾有研究表明,家庭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可以增加垃圾的分类率[1]。本文的研究也证实了垃圾分类设施条件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有正向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垃圾桶分类只有两类: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而这种分类方式是无法满足居民的需要的,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没有进行单独分类,这对垃圾处理造成很大的困难。在垃圾分类设施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即使居民有参与分类的热情,也会因为设施的缺乏而就此作罢,甚至连基本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分类都难以做到。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在辖区内设立垃圾分类试点,并提供了多种类别的垃圾箱,相信垃圾分类工作普及之后,政府将会尽到完善垃圾分类设施的责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垃圾分类设施的可用性和便利性也相当重要,垃圾桶的设计可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原则,通过企业创新制造物美价廉的产品,但由于各城市垃圾分类标准并不统一,这也给厂商大规模生产带来障碍。希望通过国家立法来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法律制度。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可以把垃圾分类等环保意识深深植入公民的心中,产生其他政策难以达到的长期效果,但与经济政策相比,公共教育短期内收效甚微,甚至需要两三代人的培养教育才能成为公民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习惯。虽然本文研究并没有发现其对垃圾分类意愿产生的正向影响,但宣传教育早已成为政策推行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一般会通过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讲座等方式来普及分类知识,增强居民的责任感。舆论媒体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加强宣传教育也是不错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志愿者在个人层面上与居民进行互动宣传比广泛的信息传播效果更好。

受传统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个人在作出某种行动决策时,会考虑其他人对自身行动的看法,甚至接受其他群体的行动模式。从积极一面来讲,群体共同从事某项活动能够激发一些人的参与热情,使他们主动倾向于群体的行动模式;从消极一面讲,部分个体的观念是有悖于集体观念的,但迫于群体性压力,会被动的放弃自己的行动方式,跟大家的行为保持趋同。总之,如果社会中垃圾分类习惯蔚然成风,相信个别本身并不愿意参加的居民也会参与进来。

大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是支持的,在这其中,女性表达意愿时相对于男性来说具有不确定性,但这也意味着,通过外部环境来影响个体行为意愿,女性所受的影响会更大,效果会更好。29-50岁的中年人对可回收废物进行分类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对于该年龄段的人群,社区可建立可回收废物回收站点,方便居民处理这类废物;针对居民不了解哪些垃圾可回收的问题,也可开展可回收废物知识讲座。年轻人的垃圾分类意识在提高,学校应该领先建立垃圾分类试点,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使他们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回到各自家中也能成为家庭垃圾分类“宣传员”。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研究了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但从环境心理学角度看,意愿与行为之间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当垃圾分类行为较难时,垃圾分类意愿对垃圾分类行为的作用不强,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分析,政府方便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制度安排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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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8-06

作者简介:李金戈,男,汉族,研究方向为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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