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昕
(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瑞典“企业-社会共享型”劳动关系模式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独具特色,其劳资集体协议制、团结工资政策和雇员投资基金计划等对于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和维护劳动者权益起到了良好效果。它使瑞典长期保持社会经济相对稳定,尤其在经济危机中调和劳资冲突,促进经济复苏方面表现良好。2008年发达国家爆发普遍性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世界的劳资矛盾日益加剧,如日前发生的法国“黄马甲”运动呈现出更大规模的蔓延趋势。而瑞典社会的劳资关系相对稳定,值得我们对这一模式进行剖析,为新时代我国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在资本主义工业化浪潮中劳资协议的主要形式是通过个人契约确定工资、工时和工作条件等内容。由于资方势强,工人劳作环境恶劣,每日往往超过15 个小时且待遇很差。可见,这种“个人契约”是资方控制的单方面劳资协议,工人基本处于无权状态。1890年起,瑞典工业化进程加快,内燃机和电力的大规模应用推动了交通大发展和城市化加速,工人数量剧增并开始团结起来。但劳动者依然处于弱势,当他们的正当要求得不到回应时,就会以消极怠工或罢工的方式进行抗争,以迫使资方同意进行谈判。1869年,斯德哥尔摩建筑工人进行罢工后同资方签署了瑞典的首份集体工资协议。经过近30年的激烈斗争,集体劳资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