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昭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所谓“口传神话”,字面上看只是与“文献神话”相对而言的一种神话形态。一般而言,任何文献神话搜集与整理都无一例外地源于口传神话,这也是神话作为一种特定文化现象的本质特征。一种文化产品之所以有价值,主要体现在它与人能够形成一种现实的需求关系,“价值同人的需要有关,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目的所追求的对象。”[1]由于不同社会群体在生产生活方面类型的差异性,导致他们对不同形态的文学兴趣与需要方也会存在差别。这种规则同样适用于口头神话的价值判断。从目前关于口传神话研究现状看,明显存在着认识不足、关心不够、研究不深的现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其本质和价值评价的认知方面存在偏颇。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做些必要的探讨。
之所以说神话的本质是口耳相传,是因为它的产生属于集体口头创作,在流传与演变过程也主要是依赖声音而不是文字,其发挥作用的语境也主要是民间活态交流。神话作为一个口头创作的语言艺术,其最主要的传承渠道是跨越时空的口耳相传,这种贯穿多种社会形态的持续性传承也建构出特定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华民族作为汉族和55 个少数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家庭,是一个民族命运共同体,也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各民族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进程中都会积淀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形态口传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