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公安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2019-02-19 03:18王英松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时代

□王英松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风险与挑战;如何防风险、保安全,为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更好地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是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时代我国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一)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公安执法领域更加广泛

当今世界风起云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时代潮流,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一场深刻复杂的变化正在进行中,与此同时全球性挑战层出不穷:自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国际重大恐怖袭击仍不时发生,暴恐态势仍比较严峻,毒气炸弹、无人机等成为了暴恐打击的新工具和新手段;跨国犯罪行为如洗钱、走私、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活动等逐渐成为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文明与发展的重要因素。自2000年我国首次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已参加18项国际维和任务,派出维和人员12000人次,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最大的出警国;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后,赢得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得到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理念和蓝图日趋丰富、日益清晰,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坚决打击跨国犯罪,保障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安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涉外警务已成为我国公安机关大展身手的又一重要领域。

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执法领域进一步拓展与延伸。我国恐怖主义活动在2018年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治安案件总体也呈下降趋势。我国社会大局保持长期稳定,但稳定之下仍有暗流涌动。侵财类案件居主流的刑事案件数量尽管明显下降,与盗窃、抢劫、诈骗等传统的侵财类犯罪相比,走私犯罪案件、与货币有关(伪造、变造货币以及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的刑事案件等新型侵财案件数量却呈逐年上升之势。治安案件总体下降趋势难掩违反特种行业管理(旅馆业、危险物品、卖淫嫖娼)和寻衅滋事等治安案件的回升趋势[1]。此外,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必然受到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影响,黑恶势力威胁基层秩序、弱势群体利益受损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网络空间风险、盗刷银行卡、车险骗保、非法集资、传销以及民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问题已成为新时期治安防控面临的新挑战。

(二)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我国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离不开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默默无私的奉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中带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相较其他国家机关而言,承担了最多最复杂的具体职能,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公安机关的职责决定了公安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公安工作随时随地处于人民群众的视线之中,人民群众也成为公安机关最直接、最广泛、最敏感的信息来源。随着公安工作中某些非警务工作的增加,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视角呈现多元化,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也随之变化,不再是单一的维护社会稳定,更多的是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知情权与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保障。这种执法理念的变化必然使公安工作引来社会更多关注。

(三)信息化条件下执法环境更加开放,舆情极易形成热点

公安机关非警务工作的增加,近年来大多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族宗教、涉法涉诉等多层面,多领域的问题,环境保护、村务管理不公、传销以及民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等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缘于公安工作的性质,公安工作历来是新闻媒体关注热点、炒作重点,而网络的高速发展及应用,网络舆论、各种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极大提升了公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能力,公安执法活动随时随地处在社会公众视线之下并迅速传播,执法行为稍有不当就会以惊人速度传播开来,经过快速传播、沉淀、酝酿,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炒作的热点,舆情处理不当后果不堪设想,如2017年上海松江分局民警粗暴执法一案。信息化给公安机关带来便利与机遇,相随而来的就是挑战,这些负面涉警新闻的快速传播极易使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产生抵触情绪,产生信任危机,进而直接弱化警察的执法权威。

(四)新时代公安执法风险增大

警察——“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这一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标志之一就是职业风险的高危性。公安执法风险,就是公安民警在执法勤务过程中具有一定频率并由民警承受的风险。这种职业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生理与心理的双重风险及社会风险[2]。所谓法律风险就是指民警因执法不严或执法不当导致的被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司法体制改革产生“连锁反应”,审判活动、检察活动对侦查活动提出新要求,行政管理的依法性对公安行政管理再提新要求,这些新要求在某种程度上使公安执法的法律风险进一步扩大。特殊的执法环境、繁重的工作压力及长期面对社会、人性的阴暗面,精神上时刻处于高度戒备和紧张的状态之中,暴力袭警、执法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发生伤亡的屡见不鲜,积劳成疾猝死于工作岗位已不是个例;因心理失衡或调节不佳形成人格发展偏离和人格障碍者也时有发生,身体状况、心理状况与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及时恢复[3]。近年来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群体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民警因公伤亡的情况日益严重并逐年上升,报假警、虚假投诉、威胁、诬告、陷害等“软暴力侵权”日益增多,极端情况下民警家人的正常生活也难以维持,公安民警的名誉、人格和尊严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民警承载着生理与心理的双重风险。在社会转型时期,公安民警时常被安排参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非警务活动,加之社会舆论的错误引导,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对立,信任危机不可避免,突出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时,煽风点火者、推波助澜者不在少数,挑拨怂恿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警察执法也不是偶有发生。此外少数民警禁不住诱惑,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警察执法权威弱化,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走上犯罪道路。这就是民警执法所面临的社会风险。

二、新时代我国公安工作面临挑战的应对策略

(一)坚定不移地把捍卫政治安全置于首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就是一国之中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作为我国人民民主政权中带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其根本政治属性只能是“公安姓党”。公安队伍必须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治领导,加强思想领导,坚定不移把捍卫政治安全置于首位,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社会稳定视为重中之重

社会稳则天下安,天下安则百业兴。维护社会稳定就是公安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没有稳定的社会,改革无从谈起;没有稳定的社会,发展无从谈起,没有稳定的社会,“中国梦”难以实现;没有稳定的社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法实现。如前文所述,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中带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就成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时代公安工作“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十六字方针指导下,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职能作用,努力捍卫政治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理性对待社会关注,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我国进入新时代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地表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具体到公安工作则是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知情权与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追求。公安机关因其职责之故决定了公安机关的工作不可能退出公众视野,对于这种关注,公安机关应端正态度理性对待。诚然社会公众的关注确实暴露了公安工作的问题、弊端及不足,甚至某些阴暗面,众所周知的一些影响重大的事件均是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与推动下公布于众的;不言而喻的是社会公众的关注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公开透明,极大地推动了广大民警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社会公众的关注要求公安工作必须保证群众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将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公安机关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工作应紧贴群众并获得群众认同,有利于从契合人民群众需求的角度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社会公众的关注核心在于群众监督,这种监督迫使公安机关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2012年8月,公安部在全面总结各地多年执法公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执法管理,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在群众中工作,在镜头前执法”,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吸引社会力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回报对社会的关注,社会公众的关注将成为平安中国建设的助推器。

(四)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已无法截然区分,二者已成紧密联系之态,新闻传播的形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媒体无时不在,媒体无处不在,信息可以在瞬间无限扩散,新闻传播进入全民化时代,新闻传播广度得到拓宽,并且这种传播具有了某种不可控制性。从近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新闻信息往往超越地域在第一时间内快速传播。公安机关应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特点和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实现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来讲,就是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手段,完善警务信息化建设,采取新闻发言人、警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适时发布警务新闻,及时澄清有关涉警的负面报道,揭露谣言,以正视听;在正确处理舆情的同时树立“既要干得好还要说得好”的观念,鼓励民警通过微博、微信、QQ、直播等方式在自媒体平台传播涉警信息与涉警新闻,抵制自媒体平台丑化警察、仇视警察的现象,最大程度争取舆论主动权。此外,警媒公共关系的建设也不容忽视,通过警方、媒体之间互信、互助、互动的沟通协作关系的建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媒体主动、及时、正确宣传报导突发事件、复杂的敏感的舆情,营造利于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舆论氛围[5]。实践证明,公安机关积极应对舆情,正确引导舆论,完全可以化弊为利、掌握主动;反之态度消极,回避、限制传播、禁止报导,必然适得其反,更加被动。

(五)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降低执法风险

执法规范化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处于全局性和基础性地位。所谓执法规范化,就是使公安民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办案,成为习惯动作和固定模式。近年来,公安部陆续下发一系列文件,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动、深化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公安部陆续下发的一系列文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同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化执法规范化提供了坚实依据。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执法质量,这些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不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严密执法管理体系、打造规范化的执法办案场所与发挥执法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进入新时代,面对进一步增大的公安执法风险,执法规范化就是抵抗执法风险的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公安铁军,是降低执法风险的必经之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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