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徐天宝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岁末年终,正是盘点的时候,突然想起古人的两句诗,由此想到国企改革的时间表问题。
2015年8月24日,被称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2019年11月1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指出“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明确要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三大重点领域,以及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指标。
“国企改革一直在路上”。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从这个角度讲,国企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行动,似乎没有必要设立一个机械的时间表。但是,现实中却不乏这样的情况,改革文件下发了,时间表制定了,却得不到落实落地,企业依旧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国企改革中热议的“十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的说法。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有深切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