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兵,郭天一
自西方民主制度诞生以来,由全体公民自由选举出代表来寻求自身行使权力和责任的治理模式,一度成为西方国家治理模式的主流,并始终致力于政治共识的有效达成。哈贝马斯审议民主理论的建构,是在兼顾共和主义对民众政治参与权利的保障,以及自由主义对个人利益关照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其交往行动理论和商谈伦理思想向政治领域的延伸。这种以突出“话语”功能为民主实践原则的新型民主理论范式,是在对以往民主范式的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为我们重新思考多元性社会背景下民主与共识之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思路。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从具体运作方式来看,哈贝马斯的审议民主理论中的许多环节,与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所一直大力提倡的协商民主治理模式有相契合的地方。一定程度上来讲,这正是中国与西方对民主模式优化与发展的积极探索所形成的共通性的良好体现,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对于我国不断优化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具有一定的参照价值。
作为人类历史进程中最为典型的政治现象之一,民主始终呈现出不断变化发展的趋势。民主政治的先驱者古希腊人最早以“demos”(人民)和“kratos”(治理)的组合,展现出了“demokratia”(民主)的本质内涵,即“由人民来治理”。从词汇本身来看,这种拼接式的表达恰好反映出古希腊民主政治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那就是其“直接性”,这也正是基于当时社会历史背景下人口规模及其相应的政治活动范围的局限性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