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国家的改革富强之路也已经走过了40个春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我国独特的一项宪法制度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一起诞生的,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接续传统并且一起继续成长壮大的。21世纪之后,随着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引进和传播,国内学界主要是政治学和法学学者对政治协商会议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①参见协商民主理论对中国学界的影响可参见谈火生的2篇文章:《协商民主:西方学界的争论以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7期;《从民主研究的“协商转向”到协商民主的“经验转向”》,《联合时报》2015年3月31日。但是,有些学者在将协商民主理论应用于中国的研究时却出现了某种时空的错位:简单地将既有的协商民主理论直接拿来解释中国的政治实践,将其广泛地应用于各个制度领域的决策过程的研究;或者将中国既有的政治协商会议看作是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将政治协商直接等同于协商民主,导致在西方社会成长出来的协商民主理论和中国的政治实践出现了时空和理论的错位,给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混乱。笔者认为,正是这种理论的错位为协商民主理论的扩展和中国协商民主的实践提供了广阔的探讨空间,本文厘清了协商民主理论和中国的政治协商各自的理论和实践传统,为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