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雪林/文
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在我国农村地区有着相对较长的发展历史,从封建社会开始就存在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并不断延续和发展。时至今日,其仍是满足农村发展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虽然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一些消极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其积极的一面,在现实的发展中即使有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但是仍然无法有效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补充。有鉴于此,国家在对其进行管控的过程中,应着重消除其具有消极影响的部分,对其积极的部分加以利用,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时期,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从最初的自由借贷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组织。根据其发展历程来看,大致存在这几种模式,分别是自由借贷、合会、银背、钱中、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会、典当行,是一个由低级逐渐向高级发展的过程。长期以来,公众对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都持质疑的态度,政府也在严格管控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但是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约束,这种无秩序的金融活动很容易演变成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影响社会秩序的金融问题。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信用担保机制,存在极大的信用风险,当资金数额超过道德所能约束的临界点时,很大可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