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

2019-02-19 21:56
史志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总督标兵专职

韩 帅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临汾041004)

明代定设的四个总督,其下往往设有一员或多员道臣作为专职助手。这种专职助手或是兵备道,或是守巡道,抑或是监军道,侍奉于总督左右,协助总督处理繁杂事务,对于总督职责的履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总督的这种专职助手,学界对其了解较少,在督抚制度研究的论著中鲜有论及[1]明代督抚制度研究的代表性论著主要有王跃生.关于明清督抚制度的几个问题[J].历史教学,1987,(9);林乾.论明代的总督巡抚制度[J].社会科学辑刊,1988,(2);罗冬阳.明代的督抚制度[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4);关文发.试论明代督抚[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6);刘秀生.论明代的督抚[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1,(2);靳润成.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M].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等。在这些论著中,笔者未见到有关总督专职助手的论述。,这不能不说是督抚制度研究的一点缺略。宣大总督也称宣大山西总督,是设置在明代九边之“中三边”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统辖宣府、大同、山西三镇。本文谨对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进行考察,从其设置、职责及制度意涵等方面展开论述,使学界对明代总督的专职助手有一定的认识,不当之处,祈方家赐教。

一、专职助手与佐贰官、幕僚的区别

明代总督的专职助手,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设置,从其职责及其与长官的关系来看,笔者未发现它与中国历史上其它官制称谓存在相同之处。总督的这种专职助手并非佐贰官,佐贰官指的是“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其品秩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与主官同为堂上官”[2]郑天挺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P3824)。以阳和兵备道为例,它不是宣大总督的副职,更非与宣大总督同为堂上官,主官与佐贰官的称谓是对于稳定的衙门而言的,二者同在一衙门之下,所以才有主官与副官的区分。而宣大总督却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并不稳定,且阳和兵备与宣大总督也不在同一个衙门工作,称阳和兵备道为宣大总督的佐贰官并不合适。总督的这种专职助手也并非幕僚,幕僚指的是“将帅幕府中的参谋、记事之类的僚属,后泛称地方军政衙门中协助办理文案、刑名、钱谷等公务之人员……明清时期亦用以称幕友”[1]郑天挺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P1830)。幕僚强调的更多是主者与从者之间的依附关系,从者只有入主者之幕府才能成为幕僚。而明代的阳和兵备道,并不入宣大总督之幕,也不和明以前的幕僚一样依附于主官,它是朝廷设置的军政机构,有独立的衙门,有朝廷的敕书作为行使权力的依据,后期的兵备道甚至有自己的标兵,与幕僚是绝然不同的。这种道臣,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督处理繁杂军政事务,故笔者称其为总督的专职助手。

二、阳和兵备道的设置及职掌

在总督定设之前,总督军务文臣的派出大多伴随着大军的征讨,在大军征伐的过程之中,往往有兵部、户部司官作为赞画,但是这种赞画人员随征讨活动的结束而撤回。因此,在总督定设之后,总督亟需相应职官帮助其整理庶务。宣大总督定设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在定设之初,尚有一些赞画人员。例如,在嘉靖二十一年十二月,明廷将工部主事刘凤池改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将济南府推官刘焘也升为该职,“于宣大军门赞画”[2](明)张居正.明世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P5312),但是这些赞画人员又很快撤回,宣大总督成为孤零零的职官。嘉靖二十五年左右,宣大、山西地方官员呈称:

宣大总督开府朔州,虽有冀北、口北守巡二道,相去甚远,且有职掌事务……总督大臣职专提纲挈领,画一便宜,其余一应事务,并宜付之属官。乃今既无两司官员,而先年户、兵二部赞画买粮郎中主事,又俱取回。凡百独自经营,非但过于劳瘁,且非朝廷任用大臣之体。委宜比照固原,添设兵备副使,分理钱谷甲兵及一应事务……查得朔州城旧设分司一所,年久间有损坏,行令司府动支无碍官银,专官修茸居住。仍该于阳和城创立分司一所[3](明)翁万达.翁万达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P229-230)。

地方官员请求朝廷给宣大总督配备专职助手,分理兵马、钱粮等一应事务,该助手挂山西按察司副使之衔,在朔州、阳和两处地方驻扎,两处均设置官署。朝廷将地方官员的报告发给宣大总督覆议,时任宣大总督翁万达的回应十分积极,称:“宣大总督驻扎朔州,时遇防秋移镇阳和,地方重大事务浩繁,缺官分理,委应比照陕西固原兵备事体,添注山西按察司副使一员,铸给关防及请降敕谕,令其驻扎阳和、朔州,整饬沿边地方兵备,专听军门委用。”[3](P231)为总督配备专职助手,总督自然是很乐意的。

兵部支持总督翁万达的意见,皇帝也准予增设该职官,《明世宗实录》的记载称“上允其增设兵备一事”[2](P5849),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就这样设立了。所增设之兵备在朔州、阳和两地驻扎,因此《明世宗实录》中时而称朔州兵备,时而又称阳和兵备。但是该兵备之主要职责并非处理两地事务,而是专听军门委用,帮助总督处理零碎事务,没有固定的辖区,与其它兵备有守土之责、在辖区内行使职权不同。后来,宣大总督只驻扎阳和,而不再驻扎朔州,该兵备也就多称为阳和兵备。据雍正年间修成的《朔州志》记载,该兵备道“嘉靖年间随制府添设”,其治署在朔州城“西门内道北”,但是“后改为分守道署”[4](清)汪嗣圣纂修.王霷汇纂.(雍正)朔州志[Z].中国方志丛书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P240),说明该兵备道人去署空,其治署转由分守冀北道接收。

阳和兵备道作为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协助总督处理一应繁杂事务,其职责是较为宽泛的,但是在宽泛之中也有重点存在,而且随着边防形势的变化,其职责是有一定调整的。兹就相关事例,将阳和兵备道之主要职责概括为以下三项,并分而述之。

(一)总督标兵的招募与管理

在阳和兵备道设立之初,就帮助宣大总督招募标兵。宣大总督翁万达就任之初,即有一个抽练、招募总督标兵的计划,该计划“于北直隶、山东、河南、及山西所属额编民壮内,每二十名抽取一名…每名每年止征银七两二钱,解送军门新设兵备道收贮,以为招募义勇工食……南直隶义勇,不必起送,止将盘费及鞍马银两逐年解送阳和兵备道,以充招募”[1](明)翁万达.翁万达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P235-236)。招募标兵的经费由阳和兵备道掌管,可以想见,在翁万达选、募标兵计划中,阳和兵备道是主要的经手人。招募总督标兵至明末仍是阳和兵备道的重要职责,崇祯年间宣大总督卢象升整练督标,“日与阳和道臣窦可进及标营将领,多方料理,随募随阅,随阅随收”[2](明)卢象升.卢象升疏牍[M].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P149),说明阳和道臣参与着督标兵丁的选拔与验收。总督标兵的日常管理也由该道负责,万历时期宣大总督郑洛称:“军门两掖兵马赖其(指阳和兵备许守谦)整顿废弛。”[3](明)郑洛.郑襄敏公赤牍[Z].山东大学蒋震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卷3)与政府而另一总督萧大亨则指出阳和道参政刘葵、同知王良佑“于军门标下客饷、抚赏、马价钱粮内加意查刷……总计省银一十三万七千九百余两”[4](明)周延儒.明神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P5165),可见总督标兵的粮饷管理也是由阳和道臣负责的。崇祯时期宣大总督卢象升为加强对总督标兵的管理,令军官与士兵立互相保结及军令状,这些文书均由“阳和兵备道臣呈报”[2](P188)。为使阳和道履行其职责,该道之下设有厅官辅佐,宣大总督杨嗣昌提到督标的饷银,应该“满扣京运,径解阳和,使该道核兵厅官主藏监视”[5](明)杨嗣昌.杨嗣昌集[M].岳麓书社.(P144),阳和道之下的核兵厅官负责标饷的监督与发放。可以说,总督对其麾下标兵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该道实现的。

(二)看护总督办公文件

看护总督办公文件是阳和兵备道的重要职责,而且这一职责也是该道作为总督专职助手的体现。明代旧任总督离职与新任总督就职之间,往往有一个时间差,可能旧任总督因事已经离职,而新任总督尚未到任,这期间总督的办公文件是由该道保管。崇祯七年(1634),新任宣大总督杨嗣昌在就职奏疏中称:“阳和道臣窦可进呈送‘边字一百九十八号’符验一道,令旗、令牌一十面副。臣俱启钥亲查明白,方与文卷吏书(书吏)一同接管视事。”[5](P137)崇祯十一年,宣大总督卢象升也因父丧解职,朝廷已批准其离职,但是新督臣迟迟未来接任,于是卢象升提出由阳和道臣防护敕印,其称:“敕印旗牌,阳和道臣亦堪就近护守,以待新臣之至。”[2](P312)总督办公的“家当”均由阳和道臣护守,体现了阳和道臣作为宣大总督“秘书”的这一角色。

(三)管理卫所、城堡

阳和兵备道在始设之时只是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帮助总督处理一应庶务,并无守土之责,但是等到总督标兵编练成型,总督职能运转日益常规化之后,阳和兵备并无多少事情可做。嘉靖三十七年(1558),宣大总督杨博提出:“朔州兵备道与总督同处阳和一城,别无事任,可分天城、阳和二卫兵食诸务旧隶冀北道者任之。”[6](明)张居正.明世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P7762)朝廷批准了杨博的建议,将天城、阳和二卫交给阳和兵备道管理。后来,阳和兵备道所管辖的地域范围进一步增加,(万历)《明会典》清楚地记载了该兵备之职责:“整饬沿边地方兵备,专听军门委用,管天城、阳和二卫并东路、新平二路一十三城堡。”[7](明)申时行等.大明会典[M].续修四库全书本(79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P299)阳和兵备除管理天城、阳和二卫之外,又增加了东路和新平路的13个城堡。清初大儒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明确记载了阳和兵备所辖之城堡,其中新平路有平远堡、新平堡、保平堡、桦门堡等5堡,东路则有永嘉堡、瓦窑口堡、李家寨堡、镇宁堡、镇口堡、镇门堡、守口堡、靖虏堡等8堡[1](清)顾炎武撰.黄坤等点校.天下郡国利病书[M].顾炎武全集(第十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P1943)。

通过对阳和兵备职责的论述,我们看到该兵备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无论是管理总督标兵,还是护理总督办公文件,体现的均是阳和兵备道这一总督“秘书”的角色。但是随着分管天城、阳和二卫事务,又管辖东路、新平二路的13个城堡,其守土之责渐重,与其它兵备的职责趋同,其“专听军门委用”的专职助手色彩逐渐淡化。这种职能演变的后果,承平之时尚显现不出,但是到戎马倥偬之时,阳和兵备却因守土之责而难以抽身,总督又需要设置新的专职助手了。

三、宣大监军屯牧道的设置

崇祯年间,察哈尔部西迁、后金统一漠南蒙古等重要变动,使得宣大地区进入多事之秋。至崇祯十年(1637)之时,宣大地区几乎无时不处在防备之中,军队的调动异常频繁,而此时的阳和兵备道俨然“守土之吏”,并不能跟随总督外出行动,因此,宣大总督要求另外配备专职助手。崇祯十年六月,宣大总督卢象升指出:“大兵一动,如稽核钱粮,查验功级,抚摩兵丁,必须得力道厅紧随军前,以便责成分任。督属三镇守巡兵备等道皆有要冲信地,难以抽身……行间事冗,必须一道一厅专为料理。若二者不可得兼,或止用一道臣,或止用一厅官,势不可少。”[2](明)卢象升著.方福仁点校.卢象升疏牍[M].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P217)为总督重新配备专职助手势在必行,因此,朝廷批准了卢象升的提议,准予设置专职的监军道。对于监军道的职责及敕书中应该开载的内容,朝廷让卢象升拟定方案,卢象升主要提出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官职任监军,凡遇入卫应援,臣标原认战兵七千,大同总兵官原认战兵一万,宣府总兵原认战兵五千,此应监兵马之总数也。山西总兵官新推受事,原认战兵,俟报到再定”;二是“督标与各总兵所统战兵,无事之时俱在本镇操练,诸凡选任营官,点验军马,稽核钱粮,自有本地道臣经管,无须一柄两操。惟应调援剿,臣身所到,一切随营事务,皆应本官承行”;三是“凡援剿各兵应验功级,应给功票,应发功赏,及所过地方循抚安插禁约等项事宜,皆应本官承管”[2](P225)。

从这样的设计来看,该监军道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战兵,即总督标兵与三镇总兵亲统之兵,也就是宣大山西防务区的机动力量,其它士兵如守兵等,不在其监督范围之内。监督的是调动状态的战兵,战兵在不调动之时由本地道臣进行管理,无需其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是战兵在作战中的军功,以及行军中的军纪等。后来,该道的职责中又加入屯田、牧马两项事务,就成为了宣大监军屯牧道。该道“无信地,无衙门,遇援剿则随营监军,在平时则专理屯牧”[2](P241),战时跟随总督监督战兵,平时进行屯田、牧马事宜,总督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卢象升“檄委监军屯牧道佥事郑独复赴北直、山东买牛”[2](P307),组织开展屯田,取得了一些成绩。

四、阳标监军道、怀标监军道的设立

宣大总督卢象升在崇祯十一年(1638)战死,其所提议设置的宣大监军屯牧道也不了了之。崇祯十二年,新任宣大总督陈新甲对总督标兵进行了大规模的整练,分驻阳和、怀来两地,其计划大致是:“阳和旧兵一万,议改十营……怀来新兵一万,议定十营,内抽大同镇三千……宣府镇二千…新募五千。”[1]中国科学院编.明清史料·丁编(中册)[Z].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P601)如此大规模军队的整改、招募,事务颇为繁杂,而且新的营制建立之后,也需要专职人员管理。这些军队都是直隶于总督的标兵,需要总督信赖、得力的人员管理,于是阳标监军道和怀标监军道便应运而生。由于明末史料之阙略,笔者未发现两道设置过程的记载,其职责也未见明文约定,只能从零散的明末档案中略窥一二。

阳标监军道、怀标监军道的职责之一是军队调发中的赏功。崇祯十四年(1641),宣大总督张福臻在报告中称:“奉旨调兵东援,云镇阳标马步官兵九千员名,以云帅王朴统领,佥事张斗监之;宣镇怀柳马步官兵八千余员名,以怀标总练杨国柱统领,佥事姚恭监之。已该臣疏请原经部发阳和厅库贮赏功银内,发张斗银二千三百两,为赏阳和官兵之用,发姚恭银三千三百两,为赏怀标及宣柳官兵之用。”[2](民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中册)[Z].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P151)阳标监军道佥事张斗、怀标监军道佥事姚恭各自监督着调发中的战兵,并且掌握着赏功的银两。阳标监军道、怀标监军道的另一职责是对于阳标、怀标日常营政的监督。例如,崇祯十五年宣大总督江禹绪题称:“臣阳标七营将官黄世凤前委买马,则百计侵渔,调东援则多方规避,臣行监军道张斗确察,备陈其庸劣之状……怀标十营将官陈于廷,既无治事之才,更乏勇敢之气,与监军道范志懋、总练白邦政俱言其庸懦无为。”[3]中国科学院编.明清史料·丁编(下册)[Z].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P201)监军道张斗核查阳标将官的贪污及规避行为,另一监军道范志懋则指出怀标将官的不堪任事,显示出两道对于阳、怀两标的日常管理及监督。监军道的职责既然是监督总督标兵,那么在出现事故之时,监军道自然需要负责,崇祯十四年阳和标兵中的“夷丁”发生叛逃,宣大总督张福臻称:“臣兵之逃,虽监军道之责,然得功则臣之光,逃伍则臣之辱。”[3](P113)说明监军道需要对叛逃事故负责,甚至总督也脱不了干系。

结语

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设于嘉靖二十五年(1546),最初为阳和兵备道,该道的职责主要有总督标兵的招募与管理、看护总督办公文件、管理卫所、城堡等。从这些职责中,可以明显看到阳和兵备前后职责的不同,即由宣大总督的专职助手逐渐变为有守土之责的道臣,与其它道臣越来越类似,其专职助手色彩逐渐淡化。在边防形势再度紧张之时,阳和兵备已难以抽身,朝廷又准许设置宣大监军屯牧道作为总督的专职助手。宣大监军屯牧道主要监督处于调动状态的战兵,处理赏功、监督军纪等事宜,无事之时则负责屯牧。宣大监军屯牧道随总督卢象升的战死而下落不明。之后宣大总督陈新甲整练督标,将其分驻阳和、怀来两地,遂又设置阳标监军道、怀标监军道管理督标,两道的主要职责在于监督调发中的战兵及阳、怀两标的日常管理。这就是宣大总督专职助手的大致演变过程及主要职责。

从宣大总督专职助手的职责来看,总督标兵是它们管理的核心要务。无论是阳和兵备道、宣大监军屯牧道,还是后来的阳标、怀标监军道,总督标兵均是它们工作的重心。举凡总督标兵的招募、验收,营政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军功、军纪等问题,均由总督的这些专职助手来负责。这体现了在总督麾下,实际上实行着“以文制武”的军事原则,由文臣出身的道臣来充当总督的“秘书”,实现着对于麾下标兵的监督与管理。另外,我们还应该觉察到,总督专职助手督察范围是有所扩大的。阳和兵备还只是管理、督察总督标兵,而宣大监军屯牧道就负责监督总督标兵和大同、宣府、山西三镇总兵所统之战兵,不仅监督总督标兵,而且对于调发状态的三镇战兵也进行监督。阳标监军道、怀标监军道同样如此,它们不仅监督两标,而且行进中的大同、宣府两镇战兵也在监督范围之内。这体现出明代“以文统武”的军事体制是有所强化的,总督以其专职助手监督所属边镇的战兵,以确保各镇总兵能有效执行总督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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