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论战》注解探微

2019-03-13 13:24:02王雨实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 2019年2期

王雨实

在学习《曹刿论战》一文时,我对一些注释心存疑虑。经向老师求教和多方查找资料,觉得有三处注释似可商榷。兹略呈管见,一得之愚,就教大家。

一、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

注释:[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居高位,得厚禄的人。

译文:他的同乡说:“大官们会谋划这件事的……”。

商兑:他的乡大夫说:“这是在朝廷做大官的人谋划的事情……”。

对于“乡人”,课本无注。查阅老师教参,译为“同乡”。这极易误导人们把曹刿视为“乡下之人”。笔者及大多数同学在学习时便曾以为曹刿乃“地位卑微的平民”。经老师指点和查阅古书,方知前论谬矣。原来,“乡”作为春秋时代的行政区划,于今义差异迥远。《周礼·大司徒》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这里所说的“比”“闾”“族”“党”“州”“乡”皆为先秦居民的行政区划,且从《鹖冠子·王鈇》《管子·小匡》等载籍中,我们还可以了解到,“乡”所管辖的区域范围,在当时是仅次于诸侯国的。那么,“乡人”应该是怎样的人呢?一是同在一“乡”的居民,即“同乡”;二是一“乡”的执政者,即“乡官”。《礼记·乡饮》云:“乡人,士君子尊于房户之间。”郑玄注:“乡人,乡大夫也。”又,《周礼·小司徒》:“凡起徒役,……一乡为一军,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则诸侯国三军,亦当出自三乡也。”齐师伐鲁,庄公准备迎战,自然要于“乡”中征兵。曹刿此时与作为“乡大夫”的“乡人”谈及两国的战事,才是合乎情理的。实际上,曹刿也不是什么“地位卑微的平民”,而是同属于士大夫阶层的“乡官”,只是未在朝廷执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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