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颜
(山东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从经济学角度对政府成本展开全维度研究是从本世纪初开始的。在此之前,相关研究多是从财政学或会计学角度展开的,很多认知甚至是直接将政府成本等同于财政支出。实际上,政府成本与财政支出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所谓政府成本,是指政府及其行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开支,以及由其所引发的现今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间接性损失。*何翔舟:《论政府成本》,见《新华文摘》2001年第12期。一般认为,政府成本可按照三种标准对其进行分类:一是根据政府成本发生的“显隐性”,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在成本发生时,人们有直观“感觉”,往往在度量上也比较容易;间接成本是指发生的成本相对“隐蔽”,直观上较难发觉,度量也比较困难。二是根据政府成本的功能,可分为政府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和决策成本。三是从公共选择角度,将政府视作“经济人”,按照成本支付后对自己是否有所“回报”,将政府成本分为政府消费成本、投资成本和决策成本。另外,根据政府成本影响周期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成本和长期成本——前者指成本的影响期只限于当届政府,后者的影响期则超过当届政府。*傅恒杰:《政府供给与政府成本:公共选择分析》,《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本文主要对第三种标准分类中的政府消费成本进行探讨。
政府消费成本是指可以使政府直接获取“回报”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补助支出,这些费用支出都为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消费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