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特点分析

2019-03-21 15:05王海霞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9年7期
关键词:路权道路交通城市道路

李 明 王海霞

(1. 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68,北京; 2.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100029,北京//第一作者,高级工程师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为“可研”)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研成果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有若干文献对常规城市轨道交通(指地铁、轻轨)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要点进行了阐述[1-2],但对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却着墨不多,因此本文将焦点集中在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旨在提出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供同行参考。

1 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要点

2013年5月16日,国发[2013]1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进行核准[3]。考虑到国内在规范和技术要求未统一的前提下,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进行核准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可能会导致可研审批过程的失控,因此,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及可研相关问题研究”课题。2015年1月12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了发改基础[2015]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同时随之颁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大纲》[4]。

文献[5]在总结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研总体编制状况的基础上,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技术条件、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适应性分析、项目综合分析等5个部分。经过近几年的具体实践,文献[5]中的可研报告编制方法已经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

2 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特点

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的要点已经较为明确,本文针对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与常规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异处,提出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特殊问题的重点分析。

2. 1 占用路权形式的选择分析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应为全封闭式[6],即应采用专用路权形式。现代有轨电车的路权形式,根据其车与其他道路交通混合运行的程度,可区分为3种情况:①专用路权。现代有轨电车多以高架线或地下线方式进行敷设,也有采用地面线敷设方式的,但与道路交通或者其他交通系统相交时均需要采用立体交叉。现代有轨电车则具有完全独立路权。②隔离路权。现代有轨电车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修建于一般城市道路上,利用路缘石或栅栏使现代有轨电车与其他车流隔离。在平面交叉路口则与其他车流混行,与一般车流一样依循信号系统管制通过,或利用感应器于列车抵达时优先让现代有轨电车列车通过路口。③共享路权。现代有轨电车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修建于一般城市道路上,与其他车流没有隔离。

有轨电车起初是以低地板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这一形象出现的,其设计初衷是为了方便乘客(包括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几乎无高差地进出车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有轨电车工程应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否则这将与有轨电车的设计初衷背道而驰。因为无论采用地下线还是高架线敷设方式都不能实现乘客近乎无高差地上下车。而且从目前国内相关政策来看,并不支持采用专用路权的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的审批建设,虽无明文规定,但是行业内已形成惯例,即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的地面敷设段长度需占全线的70%以上。而采用地面线敷设的专用路权形式的现代有轨电车工程必将涉及沿线所有与之相交的城市道路的立交化改造,市政工程浩大且难以实现,目前获批的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大多是采用隔离路权或共享路权的。因此,在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中,应重点研究所采用的路权形式,可从功能(旅行速度、受干扰导致延误情况、行车安全性、乘客舒适度等)与代价(对道路交通及慢行系统的影响、占用道路资源、工程规模、投资造价等)两个方面进行考虑,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案比选方法。路权形式的选择是一个系统分析的结果,它既体现了城市的道路资源分配原则以及公共交通优先程度,同时又影响到现代有轨电车与城市道路交通之间的关系,因此必须慎之又慎。

2. 2 道路横断面布置方案的比选分析

常规城市轨道交通以地下线或高架线敷设方式为主,对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干扰较小;而现代有轨电车则是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对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干扰相对较大。因此,在对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可研时,咨询单位通常会关注城市轨道交通自身方案的可行性;且在制定线站位方案时,会更多地关注线路的平面和纵断面,以保证处理好城市轨道交通与既有建(构)筑物之间的关系。现代有轨电车工程则不同,其线站位基本沿着城市既有或规划道路采用地面线方式进行敷设,而根据文献[7],设计时速为40 km以上的城市道路最大纵坡一般值应不超过6%,极限值应不超过7%,而现代有轨电车的线路条件要求最大坡度不超过6%[8],因此可以认为现代有轨电车车辆的爬坡能力能适应大部分的城市道路设计坡度,纵断面方案反而不是现代有轨电车工程研究的重点。因此在做可研报告时,应重点研究现代有轨电车布设于城市道路具体位置的方案,即横断面方案,因为不同的横断面方案对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也会导致完全不同的交通组织方案。

国内外现代有轨电车车道布设位置主要包括以下3类:第一类为道路中央式布置方式,该方式主要适用于沿线交叉口较多的城市道路,或者路中有绿化隔离带的城市道路;第二类为道路两侧式布置方式,该方式将现代有轨电车的上、下行线路分别设置在道路的两侧,主要适用于沿线交叉口较少的城市道路,或者道路两侧建筑物较多的城市道路;第三类为道路单侧式布置方式,该方式将现代有轨电车设置在道路一侧,主要适用于城市道路一侧为河流或公园的城市道路,或者道路某一侧建筑物较多的城市道路。

现代有轨电车工程究竟采用道路中央式布置、道路两侧式布置还是道路单侧式布置方式,应在可研中综合考虑客流预测与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供应能力的关系、既有或规划城市道路条件、沿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确定。一般而言,布设在道路中央的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客流输送能力最强,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现代有轨电车的效率。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具有较强的集散功能,车辆出入道路较为频繁,应优先考虑采用道路中央式布置方式;如果是快速路,道路性质集中于快速通行,则可以考虑采用道路两侧式布置方式;当线路走行于具有单边客流吸引的道路,亦可以考虑采用道路单侧式布置方式。

2. 3 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评价分析

常规城市轨道交通通常采用地下线或高架线的敷设方式,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之间采取立交的处理方式,因此其对道路交通系统的影响非常有限,主要是因为施工时需要对城市道路交通进行临时导改,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一般都能恢复原貌。现代有轨电车与常规城市轨道交通的最大差异即体现在敷设方式上,现代有轨电车是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可避免地会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产生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这种影响是永久性的。因此,在开展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时,需重点研究现代有轨电车与道路交通的交通组织方案。

现代有轨电车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既有“点”的,也有“线”的,还有“面”的。首先,现代有轨电车通过道路交叉口或主辅路出入口等特殊区域时,对道路交通产生干扰,这就是“点”的影响。需分析现代有轨电车的引入对原有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是否可被接受,如不被接受需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其次,现代有轨电车是否与道路交通共享路权,即是否挤占既有道路资源,路权形式将会影响既有道路的区段通行能力,这就是“线”的影响。需分析现代有轨电车的引入对既有道路区段通行能力的影响程度是否可被接受,如不被接受需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最后,以不局限于“点”和“线”的角度而言,即以若干街区的组合体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现代有轨电车的引入对整个区域的交通影响程度,判断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与区域的和谐程度,进而达到改善区域交通状况的目的。

2. 4 运营组织模式的比选分析

运营组织是否高效,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运输能力。常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多采用独立运营的方式,不同线路间设置的联络线大多是作为厂架修车辆的送修、不同线路间调转运营车辆,以及备件备料等设备运输的通道。当然也存在联络线被当作临时运营正线的情况,但这种联络线一般会在线路拆分运营以后不再作为正线使用。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则不同,不同线路间设置的“联络线”(姑且还叫它联络线)除了具备传统所理解的联络线功能以外,甚至会作为永久运营正线来使用。

因此,在开展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的可研时,应加强对客流预测的研究,着重对存在局部共用交通走廊,但客流起点或终点不同的客流需求进行预测,并进行客流风险分析。同时在运营组织模式上,应该在网络层次上建立一种运能与需求匹配的交通走廊概念,即在一条走廊上可规划并运营多条线路,同时采用灵活的区段线、支线等运营方式来最大限度地为客流的方便出行服务。

2. 5 既有结构的核验及补强

常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常自行建设隧道结构、桥梁结构或者过渡段结构,结构设计强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即可。现代有轨电车则不同,其以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不可避免地会与城市既有或规划道路路面或桥梁产生密切的关系,道路路面结构和桥梁结构是否能够承受现代有轨电车的荷载要求,直接关系到现代有轨电车系统的安全运营。

因此,在编制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时,应搜集既有道路路面结构及桥梁结构的相关资料,对既有结构是否满足现代有轨电车荷载要求进行验算。如不满足相关要求,在可研报告中应对既有结构补强方案和拆除重建方案展开经济技术比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对于规划的城市道路或桥梁,应在可研报告中提出设计荷载的相关要求。

3 结语

本文针对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与常规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异处,提出在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占用路权形式、横断面布置方案、交通影响评价、运营组织模式及既有结构工程等问题的重点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可为后续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提供参考。

猜你喜欢
路权道路交通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拓宽改造设计探讨
城市道路照明电气设计常见问题探究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公开征求意见
城市道路清扫之我见
水泥搅拌桩在城市道路软基处理应用中的思考
路权分配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现代道路交通文化景观探究与实践
为路域环境“整容”——探讨公路路产保护与路权维护
欢迎订阅2017年《道路交通管理》杂志
欢迎订阅2017 年《道路交通管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