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作专门说明,提请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的监督下,自然资源部负责牵头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历经一次延期的4年试点成效可观,各试点地区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在坚持“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
(资料来源: 农民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