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实现网络空间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亟待引起重视和实际解决。本文以宿州市Y区检察院为研究对象,分析此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及发案原因。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隐蔽性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137-01
作者简介:梁侠(1986-),女,安徽宿州人,法律硕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与日俱增。2017年以来,宿州市Y区院共受理利用或实施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26件84人。其中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案1件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1件4人;利用互联网作为工具实施的傳统犯罪共24件79人。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案特点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高科技犯罪,有其本质特性的一面:
(一)非接触式犯罪,隐蔽性高。由于信息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犯罪对象、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手段,甚至犯罪结果都具有极高的隐蔽性,从而增加了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二)跨领域犯罪,专业性强。犯罪主体通常选择金融、证券领域等专业领域,通过非法获取曾经投资股票、现货等金融工具的不特定人群的联系方式,利用被害人投机取巧心理,诱导其投资,从而利用专业技术使其亏损达到自己获益的犯罪目的。犯罪主体往往具有极高的专业化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术,从而使得此类犯罪具有极强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