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

2019-05-13 01:59:18王森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

摘 要: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贯彻二元结构原则,充分发挥税法的财政分配功能,专业人士提出税法包括财政和监管分配,可以在每一项下细分财政分配与监管分配存在差异。比如:功能、属性、目标、系统定位、作用方式、重力评价与调整、变化频率等差异,同时也有合乎逻辑的伴关系。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是以资金分配为基础的,其功能受到制约,本文对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做出剖析。

关键词:税法分配;二元结构;税法调整

中图分类号:D9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52-01

作者简介:王森(1989-),男,汉族,新疆和田人,法学学士,任职于策勒县税务局,研究方向:法务会计。

一、分配危机的辩证处理与税法调整

在税收形式上,它们都属于再分配范畴,其外延大于本文所谓的“规则分布”,也包括金融。分众它反映了数量和能源税,背离了能力原则。这是目前我国人口分布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差异从传统的部门法中看,税法的价值取向是多样化的,这就导致了税法体系的侧重点不同,不同类型的税法体系也有着不同的特点,价值取向在调节分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忽视这一点可能意味着对某一特定系统和学术研究的不切实际的期望,这种情况可能是错误的。由于逻辑失调而得意忘形。因此,有必要对税法的分配功能进行分类,明确其不同之处。其功能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因此辩证地规定了它的功能,税收的分配。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不同的制度结构发挥着不同的外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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