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2019-06-11 06:30张敏
当代体育科技 2019年5期
关键词:发展困境对策研究政府

张敏

摘  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基础薄弱、专业化程度低,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不健全,操作流程欠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社会认同信任度低,体育社会组织实力不足,生存能力堪忧等困境,并针对此提出针对性对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全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允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增强“造血功能”,健全政府长效监管机制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度等对策。

关键词:体育社会组织  政府  发展困境  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2(b)-0202-03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组织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可以弥补“政府失灵”、纠正“市场失灵”,解决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政府供给不足,优化体育配套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政府率先医疗、养老、社区等领域开始购买公共社会服务,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力。政府多渠道尝试,并在公共体育领域购买社会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数量逐渐增多,存在很多困境。而四川省处于西部地区,较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较晚、数量少、规模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转化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的新矛盾已经凸显。传统的体育模式难以满足民众需求,只有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承担社会治理功能,推动公众参与,发挥其功能来化解社会矛盾。

1  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困境

1.1 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基础薄弱、专业化程度低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组织”这一概念,并指出:社会组织是指政党、政府以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根据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制度,把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与民办非企业3种形式如表1所示。

从民政部2018年1季度的统计数据来看四川的社会团体占5.4%,四川的社会服务机构占5.3%,四川的基金会占2.4%。虽然所占的比例都很少,但是对比其他省市,全国的排名中四川的社会团体排名第四位,四川的社会服务机构排名第五位。由此可见,四川的社会组织发展晚,数量多,社会组织注册门槛偏低。

而对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不完全统计已经超过4000个,也存在发展较晚、数量多、规模小、社会组织注册门槛低。在评估中发现,部分体育社会组织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行业规范缺乏、社工专业人员匮乏,其中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相关专业背景。同时体育社会组织缺乏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专业的体育人才和社工人才导致社会组织自身体系不完整、专业性不强,直接导致体育服务专业化程度低。许多体育社会组织还面临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由于体育组织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或者由于体育社会组织缺少活动空间,组织资源有限,员工薪酬水平低,社会地位不够,因此,某些体育社会组织很不稳定,人员流动率高,这样严重影响了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工作成效,导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滞后。

1.2 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不健全,操作流程欠规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围绕“政府向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种类、性质和内容。2017年,颁布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为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职能转移、市场“失灵”、民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等,為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社会基础。

体育社会组织却有着其特殊性,即注册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业务管理则体育部门负责,造成双轨制监管,体育社会组织权责不明确。体育社会组织向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存在着内容单一、方式不多、方法不活的问题。从购买内容和方式上看,存在着内容单一、方式不

多、方法不活的问题。在具体购买方式上,主要有定向购买、招标投标两种方式,其中定向购买一般是由项目、非项目和直资助等3种形式出现,招标投标主要采用项目的形式[1]。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购买的内容,主要是体育相关培训和承接体育竞赛。其次购买的流程,存在着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政府在向体

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主要采取定向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在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时,根据体育社会组织的实力、知名度,采取协商来确定承接对象。或者在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时,下发招标通知,部分体育社会组织未能及时得到通知,只有少部分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竞标,缺乏竞争性。而在县级的政府主管部门下存在每个项目只有一个相应的体育社会组织,政府只能把相关培训或者竞赛定向给与相应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的行为导致了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市场化能力差。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决定着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能力。

1.3 体育社会组织社会认同信任度低

体育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质或互益性质,社会认同对于其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在政府双重管理体制下,体育社会组织实质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使得体育社会组织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在体育社会组织缺乏监管的状态下,就出现了各种侵吞公益财产的“公益腐败”,此类丑闻频繁发生和曝光,致使社会民众的捐款热情降低,直接影响着民众对公益组织的社会信任度低。

由于没有有效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许多体育社会组织走上了追求盈利的市场发展道路,开办各种盈利性的培训班、讲座、资格认证班等,收取高额费用,败坏了公益事业的声誉。导致社会民众对体育社会组织信任度低。

1.4 体育社会组织实力不足,生存能力堪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必须有明确的章程及其所包含的宗旨、业务范围等事项。章程的意义在于明确该组织的使命,即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主导下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不能以举办体育活动为形式进行“敛财”,如此会失去其公益性、公共性属性。

体育社会组织的运营资金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拨款、社会和个人的赞助。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性收费等营利性活动严格控制,政府资助是体育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很重要的地方。而来自政府的各种公共资金也很有限。政府资助和减免税收待遇对于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是重要的社会资源。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只有部分体育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支持,大多数体育社会组织没有正常渠道获得来自政府的公共资金。近年来,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方,已经开始政府通过社会组织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但是资金规模有限,相应的制度保障缺乏,这样也局限了体育社会组织对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开展。

2  促进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2.1 针对性对四川省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工作

首先,政府建立帮扶机制,为创办初期的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孵化园、进行小额的资金补贴、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和组织框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能力。

其次需要加强人才的专业化培养,制定个性化的培养体系。体育社会组织员工培训不能局限于对员工职业技能和能力的培养,更重要的是使命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培养以及组织文化的建设。体育社会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能力,并为每位员工创造培训机会,提高其能力。通过体育社会组织整体及其活动帮助员工确立职业生涯规划,可以使员工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在组织的宗旨下努力工作[2]。

2.2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全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全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规范公共体育服务购买流程和制定标准。20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政策的支持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政府首先准确引导,其次出台公共体育服务的政策法规文件,规范购买流程,制定标准,这是政府发展购买公共体育社会服务的重要环节。

据此,我国政府应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购买程序模式化的建立,针对不同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支付方式等参照国外相关购买模式,并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即在购买活动时能够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购买模式[3]。

2.3 允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增强“造血功能”

体育社会组织的运营资金来源是政府部门的专项拨款、社会和个人的捐赠。政府应向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的资源,体育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的特长充分利用资源。在政府的监管和民众的监督下,合理的开办培训班、公益性比赛、公益性讲座,适当的收取费用,不断增加自身的资源供给。政府适当减免税收待遇。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自身的生存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4 健全政府长效监管机制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度

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首先接受政府监管和民众监督,政府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其次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建立多元评估主体,完善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之前的对体育社会组织的预先评估、项目运作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受服务民众的满意度以及项目结项时的综合评估等,不仅要有针对性而且还要细化评估内容与具体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標体系和分类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 张丽萍.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路径之选[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7(2):98-103.

[2] 马庆钰,廖宏,孙伟林.社会组织能力建设[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3] 张大超,杨娟.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现实困境和发展对策[J].体育科学,2017,37(9):3-16.

[4] 王名.社会组织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scsport.gov.cn/bencandy.php?-fidd=171&id=9227.

[6] 沈克印,陈银桥,杨毅然.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逻辑、困境及治理策略[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6(2):39-44.

[7] 周生旺,张翠梅,孙庆祝.体育社会组织的复杂性治理模式与路径选择[J].天津体育学院,2017,32(2):169-175.

猜你喜欢
发展困境对策研究政府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宁夏回族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大数据时代下免费手机软件盈利模式探讨
基建投资预算贴合工程造价控制阶梯化管理研究
切入学生生活构筑地理生活化课堂研究
完形填空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