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美的

2019-06-11 09:54柳袁照
鸭绿江·下半月 2019年3期
关键词:老孟新诗诗意

谢冕是诗的包裹体

被诗、被诗意、被北大的诗情,被每一天诗的日子所笼罩。

我读谢冕,读《博雅文章采薇词》,感受到了这一切。

2018年,是北大一百二十周年,北大出版社出版了系列图书,谢冕的《博雅文章采薇词》是其中的一本。我读此书,是读谢冕,是读北大。谢冕融入了北大,北大也融入了谢冕的心中。

书的封底,引用了谢冕的诗句:

北大是属于诗的

从这里走来了

一代又一代新诗人

他们走来了

又走远了

留下了诗的神采和芬芳

北大是什么?在谢冕看来,北大是诗。“北大是诗歌的,诗与北大同在。”(《诗歌的北大》)那么,谢冕是什么?谢冕是诗的。“谢冕是诗歌的,诗与谢冕同在。”我如此套用,我认为是中肯、恰如其分的。

谢冕是当今诗届泰斗,当之无愧。读冕《博雅文章采薇词》,感受到的是浓浓的他对北大的爱,对北大老师的爱,对北大同事、同学的爱,对北大学生的爱。他的这种爱是深刻的,既理性又感性,他对诗歌的爱,对北大诗歌的的爱,对北大诗人的爱,是少有的,真挚而火热。

我读此书,是读谢冕。谢冕是一个鲜活的人,此书中大量的篇幅写他的同学、写他的老师、写他的学生,他们都与诗歌联系在一起,与新诗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他的同学是诗,他的老师诗,他的学生也是诗,诗是他的视野,诗是他的唯一的世界,诗是他的当下,过去也是未来。

林庚是他老师,写林庚,“先生是一位学者,更是一位诗人。他不仅写诗,而且把他对诗的感悟注入了生命之中,他的生命因之始终充满了诗意与诗情。在别人那里,可能诗是诗,生活是生活,而在林先生那里,二者是融为一体的。先生的生命是诗的,先生的学问也是诗的。先生毕生以写诗的姿态和心情做学问、做人。”——《先生始终是青春的》

不是吗?谢冕把林老师看作是“诗的”,生命是诗的,学问是诗的,做人是诗的,诗与林老师二者融而为一了:只有诗意与诗情。

九叶诗人都是他尊敬的前辈诗人,他写郑敏,说:“郑敏先生的家是诗意的、让人温馨的。花香、琴韵、优雅的谈吐,这些让我们感陌生而又亲切的,与我们久违了的情调的重现,最生动地说明着九叶诗人的教养与他们所代表的文化精神。”——《郁金香庭院的聚会》

谢冕常去郑敏老师的家,他眼中的郑敏老师连家都是诗意的,花香、琴韵,温馨、优雅,这是久违的情调,是他渴望、祈求的情调,从“重现”两个字里可以体会到他内心的欣喜:因为他在乎这些外部的东西所呈现的“文化精神。”

灰娃是他的同学,谢冕这样写他的同学,“现在我们谈论的这位诗人,她把自己的诗集叫做《山鬼故家》,这山鬼和她的家都是非现实的,是充分幻想的。这里是灰娃的诗世界,是她的精神的、审美的家园。”又说,“完全陌生的诗意。读她的诗如同读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冒险的过程”;“灰娃生命的奇迹是诗对她的神启。于是她开始了王鲁湘称之為‘向死而生的生命历程。”——《缪斯的神启》

非现实的、幻想的,才可能是真正的诗的。读诗与读人,如同一场冒险,何其浪漫。一个真正的诗人,一本真正弥散诗意的诗集,合乎谢冕的审美意趣。写灰娃,该书中收录了四篇,还有《寂静何其深沉》《那只文豹衔灯而来》《送她一束红玫瑰》,可见对灰娃的一往情深,对灰娃的不同凡响的赞赏。

他写同学:“沈泽宜来自江南,能歌、善舞,写一首好诗,文笔漂亮,朗诵也是一等的,典型的一个江南才子”;

“我读过他的许多情诗,在诗中我认识了他的西塞娜,我相信这些诗所写的,有的是实有,有更多的是虚有,他是太寂寞了,他只能以这种假想的方武来慰藉自己。”——《迟到的青春祭》

这个沈同学,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遭遇与岁月,让他悲哀与悲伤。又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谢冕的怀想、怀念,融入了诗意。诗人写诗,写的是心、写的是内心的秘密只能隐隐约约,只能闪烁其词,只能朦朦胧胧、迷迷蒙蒙。沈同学的情诗、他的西塞娜,或许是一个梦,一个都没有到达佳境的残梦。

另一个孙同学,境遇要好得多,当下语文老师谁人不识君?“不听话的孙绍振,他是一颗自由的精灵,个性突出,充满奇思异想他总要找机会彰显自己的个性。每天下课回来,他总会在走廊里高声朗诵马雅可夫斯基,也会用尖细的、公鸡一般的嗓子唱俄国歌。这时,同学们都露出笑容,猴子回来了。孙猴子,这是同学们给他的昵称,不仅因为他姓孙,而且因为他不安分,总想大闹天宫。”——《在一个美丽的地方开一个美丽的会》

什么样的人是诗性的人?孙绍振就是。诗性的人,是以诗书写的人。个性凸显像诗一样,特立独行又不逾矩。孙猴子是写照,孙绍振即如是,北大学子中的一个特写。

谢冕写学生,同样,完全是诗的情形描摹。写湘夫人的爱就该赞赏她的直率,那是他的关门弟子。谢冕为《湘夫人的情诗》作序,说:“作者是个隐身人,她半遮半掩,含而不露,如真似幻——似是伫立月下,似是藏身花丛,又似是飘然云端。愈是如此,便愈是诱人遐想。想象中的湘夫人一定是举止优雅,多情善感的人,不然,她怎么可能写出那么感人的诗篇?爱她的和被她爱的人真是有福!”

谢冕这段话,假如与写灰娃、沈泽宜的文字对照地读的话,能获得诸多的启发。他对他们的评价,融入了自己构建的诗的世界。他喜欢半遮半掩,含而不露,如真似幻,犹如沈泽宜情诗中的真真假假、半真半假。又如灰娃的非现实的、虚幻“神启”。什么叫神启?不可捉摸的、不可解释的、无法复制的“相遇”,人与诗的相遇,生命与诗的相遇、生活与诗的相遇。

他写他的学生孟繁华,《老孟那些酒事儿》调侃、幽默、风趣:“老孟名气大,不单是因为他学问做得好——在他的同学中,学问做得好的有的是,他们也没轮到老孟这么风光,再说,也不因为他年龄稍大——年龄再长,能比得过他的老师们吗?说透了吧,老孟的声名显赫,多半是因为他平生嗜酒。”

由于篇幅的原因,无法一一引用谢冕的更多的原话,他把老孟写成“酒徒”,可爱的酒徒,浑身散发着桀骜不驯的诗意,这样的人现在太少了,本真、纯粹,是赤子。对赤子而言,醉酒也是一种人格的魅力。这样的人才有趣,有趣才是真诗意。其实,谢冕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他从不体检,为何不体检?他说,肉身如何经得起钢铁之器检查呢?可爱不可爱?他吃咸的、吃甜的、吃辣的。他说,吃咸的就要咸得到位,吃甜的就要甜得彻底,吃辣的就要辣的有滋味。所以,他该甜的不甜不吃,该咸不咸不吃,该辣不辣不吃。老孟何尝不是与他一路人?得其正宗衣钵。

谢冕之所以把他的老师、同学、学生,以及周边的沈都写成“诗”,写成诗的化身、“诗意”的化身,是因为他太爱诗了、太在乎诗意了,诗是他的魂灵,是他的一切,是他的整个世界。

“我们与诗结缘,是由于诗歌是文学中的精华和瑰宝,是由于它活性地体现一个民族的心灵世界,体现这个世界的全部丰富和高雅。我们深知,诗歌不能在一个民族文化的革新与建设中缺席。”——《诗歌的北大·2010年9月12日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成立庆典上的致辞》

这段致辞,深刻地阐明了谢冕对诗的本质理解,在谢冕看来,诗歌无论在文学地位,还是在民族的心灵地位,都是任何其他东西所无法比拟的。他把诗看成是整个世界最重要、最珍贵的东西,“全部丰富和高雅”,排斥了任何其他的事物。话说得如此坚决、绝对,一方面说明他对诗的痴情,另一方面表明他对诗的深邃理解。

谢冕对北大有些深厚的爱的情感,为什么深深地爱北大?他说,北大是“新诗的故乡”;“这是一座诗的校园,诗歌的花在这里盛开。”他对北大的爱,是爱着她的诗一样的精神、传统、文化。

“胡适先生是尝试"新诗的第一人。一个夜晚,月光透过窗帘,涌了满地。先生立于窗前,他感恩似地低语:‘多谢你殷勤好月,提起我过来哀怨,过来情思。我就千思万想,直到月落天明,也甘心情愿!。”——《这里是新诗的故乡》

谢冕想象当年胡适于北大写第一首写新诗的情景,那样的富有诗意:夜晚、月光,静谧的天地,似乎于唯有胡适一个人的世界,窗前,月色满地。诗意荡漾在胡适心中了,感恩的诗句就这样流淌出来。月色笼罩在这如清泉般的诗句上,这个时刻,一切美好都定格了,定格在中华新诗的发展史上,一个伟大的新诗“婴儿”呱呱落地了。谢冕用诗一样的语言,再现了这个婴儿诞生的过程,情景交融,画面感凸显。

他对诗歌的爱,他爱新诗,爱诗歌的北大,他爱诗人爱着的北大,是火热的。近一年来,我与谢冕先生许多次接触,一起参加活动,一起聊天。曾陪他去香港卫视北京总部参加华人教育家发布颁奖,还随他参加朱永新倡导、发起、组织的“美·育未来首届国际青少年艺术节”新闻发布会,等等,在直接接触与读他的《博雅文章采薇词》之后,我对谢冕的认识,似乎形成了自己的思考:

谢冕的学生都称他为“伟大导师”,这是名副其实的。北大是诗的,北大人是诗的,谢冕更是诗的。诗从来不是喧嚣的,诗从来都是“凄美的孤独”。因而,谢冕也不例外,他也是孤独的,但是他能经常自己从孤独中走出来,出来溜达一会儿,再回到他美丽得孤独中去。他的孤独,于他潇洒的言辞中;他的孤独,于他的丰厚的著述中。他最终又超越了孤独,走向一个以诗为柴米油盐的人,他说,要把每一天的日子过成诗。他走出了小我,脱离了琐屑,与北大的诗意、诗性合二为一,被诗、被诗意、被诗情,被每一天诗的日子所笼罩,何其好啊!

我是怎樣阅读的

做一个内心丰富的。丰富从何而来?从阅读与行走中来。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这个意思。所谓读书与行走,对我来说,就是一件事,可以用“阅读”二字概括。我所说的“阅读”的内涵有两层意思,一是读书,二是读世界。这或许可以称之为“大阅读”,所谓高贵的灵魂与美妙的肉身美妙的结合在一起的阅读。

人的生命有限,书却是无限的。因此,我主张教师的读书,主要读经典,经典是历史的、文化的、知识的精华。读万卷书,仍然读的是经典,有万卷“经典”在肚、在胸、在心,那就是“底蕴”。而行走就不一样了,不一定都要行走在名山大川,也不一定都要行走于远方,心里有什么都有,一草一木,在心里有景的人看来,无论在何处,都是景。故乡、异乡,只要心里有远方,无论故乡,无论异乡,都会是远方。读书与行走本质上是一回事情,都是聆听世界,一个是听别人陈述世界,另一个是自己直接去领悟的世界。读书是聆听,行走世界也是聆听,只是聆听的对象不同、方式不同。聆听只是阅读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对话。与书本对话、与世界对话,对话就是表达,把自己阅读过程所获得的感想、感悟,表达出来,表达的过程亦是对话的过程。

经典,有泛读,也有精读。比如读古典散人文,我们可以读宋朝的范仲淹、王安石、苏轼,可以各拿他们的一篇散文来研读:《岳阳楼记》《游褒禅山记》《赤壁赋》,他们的境界有高下吗?他们的艺术成就一致吗?会发现有趣的问题:他们写这三篇文章,其实,都是看图说话,范仲淹没有去过岳阳楼,对着一幅画,写了《岳阳楼记》,王安石去了褒禅山,他何尝不是把眼前的景当做一幅画来写?苏轼干脆自己与赤壁这幅画融为一体,画就是我,我就是画。去年全国高考统考卷,作文题就是给出一幅画,让考生“看图说话”。假如,我们考生对宋朝这三个人、三篇文章,研磨过,一定能在考场上得心应手。江苏高考作文考纲明确要求,文章要写得深刻、丰富、有文采、创新。《岳阳楼记》《游褒禅山记》《赤壁赋》对高考作文来说,真是典范,要什么,有什么。特别是《岳阳楼记》,情怀、担当、原创性,高考所需要的,它什么都有。

从某种程度上说,高考写作文,是回归写作传统的写作。精髓是什么?是感悟,文中要有“悟”,还要是“新悟”。看图说话,无论是画、是景,要有自己的感悟,而画、景只是载体。这种“悟”就是思想。有情怀的思想,是在读书中读出来的,是在行走中读出来的。读书与行走、聆听与表达、思想与对话,这三对关系,把握好了,那才是真正地进入了境界。对于阅读,有几句话,是要记住的:“遇到一本温暖的书或温暖的一篇文,像遇到爱一样。”,我们在阅读中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有这样的感受,是真阅读,否则不是。“在阅读世界万物之中读自己,读世界就是读自己”。要把自己放进去,融入进去。在阅读中我们会不经意遇见我们自己,在人生的经历中我们欣赏别人,其实,别人也欣赏我们。“阅读中会相遇一种永恒,不是文字,而是“情感与情怀””,我们阅读,不要因为都是功利的行为。阅读是在最柔软的地方,灵魂与灵魂的相遇与融合。这几句话,只是我阅读的体会与感受,我愿意与大家分享。教师要成为一个丰厚的人,唯有阅读,唯有在阅读中感悟,久而久之,我们也一定能成为一个有生命质感的人:发现自己、认识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创造自己。

柳袁照:诗人,教育家,北大培文学校总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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