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分配结构 释放消费潜力 转换增长动能

2019-06-11 11:17刘伟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宏观政策收入差距

摘  要: 在需求疲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复苏充满不确定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扩大内需、拉动增长更为重要,尤其是扩大最终消费需求意义重大。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国民收入增长,为消费需求增长奠定了基础,但要真正释放消费力,使之与经济增长相互适应和协调,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着重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国民收入最终使用结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以及相应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方面对这一问题做出讨论。

关键词: 国民收入分配;最终消费需求;收入差距;宏观政策

中图分类号: 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9)01-004-(10)

一、中国正在成长为世界消费需求最为旺盛的国民经济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国民经济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中非常突出的一点在于,中国在持续高速发展的基础上,正在逐渐成长为消费需求规模最大、消费需求支出结构变化和升级最为活跃的国民经济体系。有预测显示,到2018年末,中国国内市场消费需求(有效购买力)规模将超过美国,进而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内需经济体。这一变化首先是以中国经济总量显著增长为基础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年均GDP增速均在9%以上,经济总量从1978年占全球1.66%,列第11位,上升到2017年占15%左右;在排序上,自2009年起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1978年相当于美国的6.3%上升为2017年相当于美国的63%(预计很可能在2030年前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时,经济总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2010年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已超越美国,此后一直保持世界第一(预计“中国制造2025”将会进一步巩固这一地位)。2013年中国的货物进出口总额赶上了美国,以后在排名上与美国之间互有变化,但已是稳居世界前两位的地位。相应地,人均国民收入(GNI)不断提升。虽然这期间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占世界总人口22% ),人口增长41%以上,但人均GNI以年均8%以上的速度提升。从改革开放初期人均不到300美元(按当时汇率折算)的低收入贫困状态到1998年达到800美元(按汇率折),进入下中等收入温饱阶段,再到2010年达到4340美元(按汇率折),跨越温饱阶段进入上中等收入阶段。现在已越来越接近高收入阶段的门槛,2016年已升至8260美元(按汇率折),达到世界银行高收入起点线12235美元的67.5%。在列入排名的216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95位,大约相当于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数。若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中国2016年的人均GNI为15470国际元,在列入排序的215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103位。而根据IMF公布的《世界经济展望2018》中的数据,中国2018年的预期人均GNI将达到10088美元,在列入排名的191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72位。预计若在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6.3% (通货膨胀率及汇率不发生大的波动),我国人均GNI水平有可能在“两个百年”目标实现的历史交汇期(党的19大至20大召开之间,2017至2022年)跨越上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达到起点水平,2016年为12235美元以上,距离其平均水平41254美元还有很大差距,预计在2050年前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即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时,人均GNI能够赶上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人均GNI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是高度相关的,根据对我国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省(市)际之间水平的排序与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GDP在省(市)际之间排序的相关系数计算,相关系数达到0.937,说明我国现阶段各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人均GDP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实际上,也就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NI 之间有着很强的相关关系。因而,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GDP总水平及相应的人均GDP水平的持续显著提升,同时也就意味着国民总收入GNI及相应的人均GNI水平的持续显著提升,而这种提升也同时意味着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持续显著提升。这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升,为我国居民市场消费需求购买力即消费市场力的提升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且处在上中等收入的阶段,仍面临重要的经济增长战略机遇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提高市场有效消费需求水平创造了发展条件。同时,消费需求的持续上升,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无论是在绝对水平上还是在相对投资拉动的贡献率上,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2017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2%。2018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18万亿元,同比增长9.4%,显著超出固定资本形成的增长率和同期经济增长率(6.8%),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个百分点,高于资本形成总额47.1个百分点。表明消费需求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在强劲提升中。说到底消费是收入(或者是绝对收入,或者是相对收入,或者是持久收入,或者是一时收入等)的函数,不论“收入”的方式有怎样的不同和变化,收入是决定和制约消费的基本因素。重要的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相适应,切实合理提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以提升消费力,从而为扩大内需创造来自消费需求的新动力,使经济发展形成的城乡居民應有的消费潜力切实能够得以释放和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消费机制十分重要,包括消费市场的竞争秩序的培育,政府监管机制的成熟,消费信用体系的构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政策体系的完善等等。但完善消费机制,释放消费潜力,重要的前提在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包括宏观分配和微观分配结构,初次分配结构和再分配结构等。

二、国民收入部门分配结构的变化与消费率的提升

GDP或GNI生产并形成之后,要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可支配收入,尔后才可能形成市场购买消费力。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首先是宏观上的部门结构间的分配,这种宏观结构性分配奠定了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总体格局。考察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是按照生产活动过程的不同生产类型划分结构,而是根据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活动的不同部门的财务活动属性进行分类。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划分为五类:即非金融类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一般政府部门、住户(居民)部门、民间非营利机构部门。我国现阶段与之相类似,采取五部门划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GNI反映的是初次分配领域各个机构部门之间要素分配的结构关系。

各个机构部门在增加值GDP中所占比重,经过初次分配后会发生结构性变化。非金融企业部门和金融机构部门由于要素支出为正数,即要素净收入为负值,在初次分配中要向要素所有者支付收入,因而占比会较之前有所降低。而政府部门和住户(居民)部门由于要素收入为正数,即要素净支出为负值,經初次分配后占比会增加。以我国现阶段的情况,在未经初次分配的GDP构成上,非金融企业部门占比最高(一般在60%以上),金融部门和政府部门占比最小(一般分别在7%略高),住户(居民)部门相对也偏小(一般在25%左右)。经过初次分配之后,变化最突出的是住户(居民)部分占比显著上升,成为占比最高的部门(60%以上),净上升近40个百分点;相应地,非金融企业部门经初次分配后,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较之前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占比下降幅度最大,从在GDP中占60%以上降至在国民收入中占比20%以下,净下降40个百分点左右(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占比虽然增减方向各不相同,但变化幅度不大)。这表明,经过初次分配,更多的要素收入从非金融企业部门转移到居民部门,使得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的基础扩大。

在各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基础上,还要经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即通过经常转移收支的再分配,形成各个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再进入国民收入的最终使用,即投资或消费。经常转移收支通常包括:(1)经常税(现阶段约占我国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的25-30%)。(2)社会保险缴款(约占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30%以上)。(3)社会保险福利(约占政府可支配收入25%以上,占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到10%)。(4)社会补助(现阶段每年居民部门由此得到的补助超过万亿元,约占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的9%左右)。(5)其他经常转移等。

从我国现阶段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变化看,各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经过再分配后,较初次分配的结构进一步发生了变化,特点在于:(1)非金融企业部门和金融机构占比与初次分配后相比进一步降低,政府和居民部门占比进一步提高。这是通过再分配对直接生产过程的要素收入分配(初次分配)的再调整。(2)从近十几年来的历史进程看,非金融部门和政府部门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是持续下降的;金融机构部门和住户(居民)部门的占比是持续上升的,特别是居民部门占比上升最大。说明近十年来(2004—2014年)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居民部门的收益有更多的提升。从上述两方面特点看,无论是经过再分配与初次分配的结构相比,还是就经过再分配后形成的可支配收入结构本身的历史变化比较,只有住户(居民)部门收入是在上升的。相应的非金融企业部门占比均在下降,表明企业效率有所提升,但企业负担也在加重。政府部门在再分配后占比与初次分配后占比相比,比重有所上升,但在近十几年,经过再分配后形成的可支配收入本身的历史变化中,政府部门所占比重则有所下降。金融部门则相反,在再分配之后的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较此前和初次分配中的占比有所下降,但在可支配收入本身的历史变化中,前后对比所占比重是上升的。住户(居民)部门收入在再分配之后的可支配收入中占比的再提升,为消费需求增长提供了分配结构上的支持。但必须注意的是,虽然住户(居民)部门在可支配收入中较初次分配所占比重提升,但长期以来,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绝对水平偏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尤其是在初次分配中,相比较在政府部门(税收)、企业部门(利润)、金融机构(利息)之间,劳动者报酬收入增速偏低。虽然经过再分配调整,但难以改变由此带动的居民收入增速相对偏低的格局。只是到近些年,特别是“十三五”规划后才明确要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需与GDP增速保持同步,但长期积累形成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绝对水平偏低的格局要发生改变同样需要长期调整。

三、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最终使用与消费

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国民可支配收入,再进入最终使用,形成投资(资本形成)和消费(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我国近年来(2004至2014年)的国民可支配收入最终使用上具有以下特点:(1)由于种种社会发展性和体制的政策性因素,在我国国民收入中形成的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较低,按2016年的数据显示,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只占全国国民收入的45%左右,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占比都在50%以上。在2016年,虽然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却只有3700美元左右,这就使消费在分配结构上受到抑制。(2)政府最终消费在其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在上升(从2004年的70.5%上升至2012年73.6%),而居民最终消费在其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在下降(从2004年的68.4%下降至2012年的61.5%)。从总体上看,全社会总体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长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这说明,一方面政府提供的公共消费服务增长快于居民消费增长;另一方面,虽然居民消费绝对量有较大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15%左右(名义),但低于同期名义GDP增长率(16%左右),政府公共消费和居民消费合计的最终消费支出的年名义增长率(14.8% )也低于同期GDP名义增长率(15.6%),表明最终消费支出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意味着与经济增长相比较,消费支出增长速度仍有提高的空间。(3)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中储蓄率高,并由此带动国民经济各部门合计的储蓄率上升。在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中,资本形成所占比重由2004年的14.5%上升至2014年的20.3%。居民部门的私人实物投资主要是购买住宅及个体经济部门购买生产资料,在统计上列入投资,而不是消费支出。居民家庭在扣除了投资和实物消费支出等之后,所余的可支配收入便形成“净金融投资”,现阶段约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2013年为24.6%),虽然比2004年占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1998年住宅商品化改革之后,居民家庭购买住宅-投资支出占比上升所致),但绝对占比仍然很高。这些资金会通过金融机构部门间接或居民部门直接形成投资,转化为企业部门的“资本形成”。国内各部门合计的储蓄占总的可支配收入比重长期居高不下,从2004年的46.1%上升至2013年的48.3%, 2015年为46%,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9.7%)。其中,居民(住户)部门的储蓄占其可支配收入比重由31.6%上升为38.5%,构成国内各部门合计总储蓄比重上升的首要原因,进而也成为加剧投资与消费结构性失衡的重要原因,加剧宏观经济结构性失衡的风险。高储蓄和高投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加速,这在贫困和低收入阶段显得极为重要,是我国经济能够成为跨越“贫困陷阱”(马尔萨斯陷阱)的重要动因。但若超过一定限度就会产生负面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克服了贫困(低收入)甚至超越了温饱阶段(下中等收入)进入到小康阶段(上中等收入),就尤其需要强调投资(储蓄)与消费的结构性均衡,以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经济增长的均衡性。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求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强调质量变革、结构变革、动能变革,以适应“三期叠加”的新变化(经济增长速度的换档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后危机时代的消化期)。如何调整投资(储蓄)与消费的结构,特别是相对于高增长、高消费、高储蓄的前期发展模式,怎样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调整储蓄占比以及储蓄在居民投资和消费之间的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居民收入支出结构中房地产方面支出比例过高,特别是城市居民,尤其是大中城市,房价与居民家庭收入间比值过高,居民负债相当大的部分集中于购房支出。2017年我国居民住户部门杠杆率为49%,近年虽有降低,但仍属较高水平,而其中主要支出为住房支出,个人房贷增速虽有放缓,但2018年以来仍在18%以上,预计2018年居民部门到期债务本息占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近40%,必然对居民其他消费产生挤出效应。

四、居民收入差距与消费潜力的扩张

居民收入差距是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结构性特征的体现,相对于宏观国民经济部门间的收入分配结构(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结构)而言,具有微观性质。差距过大会降低居民消费倾向,进而削弱消费潜力释放的可能。因而,居民收入差距的控制,不仅影响到收入分配目标上的“平等”,而且影响到经济增长目标上的“效率”,即影响经济增长的市场需求动力。

从我国近些年的情况看,居民可支配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长期偏高,而且从动态上呈现出先上升而后缓慢下降的状态,从2004年到2008年逐渐上升,从2004年的0.473逐渐上升至2008年的0.491 (最高年份),然后开始逐渐下降,直到2015年降至0.462 (最低年份)。在这一过程中,突出特点在于,基尼系数反映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偏大,从2004年至2015年每年都在通常所说的警戒线水平之上(0.4),而且都显著超出,2008年达到最高为0.491。即使2008年之后开始下降,但十分缓慢,直到2015年仍在0.462(仍在显著扩大水平0.45以上)。这一方面表明,基尼系数变化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有一定相关性,与我国这一时期资金流量表中所反映出的居民部门收入变化情况是一致的。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来看,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居民收入差距可能从前期的不断扩大进入逐渐缩小的转折期,著名的“库兹涅茨曲线”反映的就是这一规律。我国以2008年为拐点,从2008年到2015年7年间,基尼系数降低了0.03个百分点,从0.491降至0.462 ,也正是从2008年以后,我国经济增长出现了阶段性提升, 2009年GDP总量超过日本, 2010年人均国民收入水平(4340美元)进入上中等收入阶段。如果按照2008年以来的基尼系数变化速度,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时,预计能降到0.43左右。尽管仍处在警戒线水平之上,但态势是持续降低而不是在扩大,是积极的,并且伴随脱贫攻坚的深入,相信这一速度有可能加快。另一方面基尼系数长期居高不下,或虽有下降但不明顯,反映出居民间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进而会降低消费倾向,收入更多地集中在少数高收入群体。一般而言,高收入者消费倾向低,相应储蓄率高(尽管其消费支出绝对量大,但是消费受生理限制,越是高收入者其消费占收入的相对比重越低)。据统计,2016年收入水平在10%的高收入家庭,其储蓄率达到66.8%,储蓄额占当年总储蓄的62.5%;形成对比的是约40%的中国家庭当年没有储蓄。大量居民收入水平低且增长迟缓,即使需要消费也无相应的收入支撑,并且越是低收入者对未来越缺乏信心,因而可能减少现实必要的消费,以增大强制性储蓄,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消费降低,包括绝对规模和相对占比。

导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发展意义上看,我国现阶段资金流量表反映出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中,劳动者报酬是主体,财产性收入占比并不大(2013年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比重6.1%,若扣除财产支出,如房贷支付的利息等,净财产性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比重只有4%)。经过初次分配再进行再分配,通过政府经常性转移收入和经常性转移支出进行再调整,这部分收支在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已达10%以上(2013年),说明政府经常性转移收支在再分配领域发挥着一定作用。但相比仍不充分,比如据统计,我国政府对居民的现金转移支付占9.5%,显著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21%)。总体上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来自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要素生产率上的差距应当是形成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发展性因素。

从现象上看,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主要来自城乡差距。如果分别考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则各自基尼系数并不十分显著。根据2013年和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累计分布(洛伦斯曲线)计算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在0.35左右,处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水平(0.4)之下;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大体同样。但把城镇和农村居民作为统一体计算,则全体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0.46以上。从动态上看, 2004年至2007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高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量是上升的(从3.2倍上升至3.3倍), 2007到2009年处于徘徊状态, 2009年后开始逐渐下降,到2013年降到3倍。与之相对应的是2004至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 2009年之后则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是导致总体基尼系数高的重要原因。(1)在农村居民纯收入结构上,2004到2013年比重提高幅度最大的是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收入达到15.3%,超过了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年均提升16.8%。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在非传统公有制企业中的务工收入,说明虽然工资收入已成为占比最高的来源,但工资性收入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间形成较大差距。这其中存在发展性原因,如农村劳动力的竞争力和劳动能力弱,也有体制性原因,如工资水平上的城乡间的歧视等。(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农业经营性收入水平低,总体上升速度慢,根本原因在于农业现代化水平及相应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在初次分配中农业生产报酬水平低。在产业结构上农产业就业比重在28%左右,农产业产值比却在9%左右。就初次分配而言,是28%的就业者获得9%的增加值,从而形成与城市非农产业(第二、第三产业)间的收入差别。形成这一差别的深层发展性原因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现阶段我国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与工业化国家标准农业劳动生产率比,仅相当于其14.7%;与我国自身的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相比,相差三倍左右;与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相比,相差五倍以上。而在初次分配中,中国自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农业增加值97%以上已经由农业家庭劳动者获得,政府部门在其中分享比例很低。但正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即使全部第一产业增加值都由农业从业者所获,其水平也不高。这是初次分配形成城乡差距的重要发展意义上的产业结构原因。(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近年有所提高,但所占比重绝对水平并不高。2004年至2013年从6.5%上升至12.1% (包括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主要是转移性收入)。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出在增大,但另一方面转移支出水平和占比仍有待提升。这与现代化发展进程及体制机制改革进程直接相关。

在需求疲软,经济下行时,为扩大消费需求,往往对扩张性货币政策提出更强烈的要求,但必须审慎。因为就扩张性货币政策而言,对居民收入分配影响作用是复杂的。一方面,从内部效应看,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通过改变通胀率、名义利率影响各个分项收入,而由于不同群体的工资黏性和财产构成上的不同,进一步拉大高低收入群体间的差距;另一方面,从外部效应看,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有可能降低失业率,增加低收入者群体就业,缩小高低收入群体间的差距。扩张性货币政策,最终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取决于这两种效应的比较。具体到我国现阶段为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对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倾向形成较大压力。通过对我国货币政策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作用的分析发现:首先,对于城镇居民而言,货币政策的内部效应大于外部效应,意味着扩张性货币政策扩大了城镇居民高低收入群体间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而相互间的工资异质性和财产构成不同,使得高收入居民可以通过谈判提升工资,同时改变配置资产结构,从而更有效地规避通胀。而低收入居民则由于谈判能力低,资产单一(存款),蒙受通胀损失程度更高。其次,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最初同样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但其后随着通胀率上升,由于农民工人力资本相对较低,工资黏性更大,收入水平相对城镇居民也较低,劳动力成本较低,通胀率上升带来就业机会增加时,首先增大了对农民工的需求,进而使更多的农民工获得工资性收入,缩小了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就是说,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农村居民收入分配而言,初期内部效应同样大于外部效应,但随后内部效应逐渐降低,而外部效应逐渐增大。其三,对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相互之间的影响而言,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内部效应显著大于外部效应,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的收入构成不同,城镇居民家庭的财产性收入相对更多,而且总体工资水平上也相对农村居民处于高收入状态,因而当通胀率上升时,城镇居民较农村居民更有能力提升名义工资,同时也能更主动改变资产构成,以避免通胀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损失。而以工资性收入(相对低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村居民既缺乏有效的谈判能力,也缺少有效地规避通胀的手段。因此,运用扩张性货币政策来刺激需求,同时也扩大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而抑制有效需求支持的消费能力的释放。

总之,促进消费重要的在于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层面的事儿。一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形成这种合理分配格局,需要完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完善国民收入最终(投资与消费)结构、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相应财税和货币政策。

注释:

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如果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中国在2014年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在国际比较中按汇率法计算的结果进行比较是更为广泛被接受的方法。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提供的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计算得出。本质上, GDP与GNI,即“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总收入”是同一统计核算的客体。区别在于,一是统计方法上,GDP是遵循“国土”原则,而GNI遵循“国民”原则;二是在强调关注的重点上,GDP强调“生产”出来的增加值,GNI强调的是通过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收入”。 GDP反映国民经济中各生产部门生产活动的成果,GNI反映各方面生产要素获得的“收入”,收入是生产出来的。三是在具体数额的差异上,只来自一项,“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从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看, GDP与GNI在数值上差异并不显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7》。

参见《人民日报》2018年7月17日第一版至第二版。

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2018年8月2日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

在此之前,我国的部门分类只有四个部门,即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一般政府、住户(居民)。

刘伟、蔡志洲:《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研究》2017年第8期。

甘犁、何青:《促进消费关键在改善收入分配》,《环球时报》2018年7月18日,第15版。

有分析认为, 2000年至2008年,我国国民总储蓄增长中,80%来源于政府和企业,居民部门的贡献占比不大。但从2004年至2014年,动态看居民储蓄的作用,情况有所变化。从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投资资金结构来源看, 2004年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其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为71.3%,到2013年降到58%,依靠其它部门的净金融投资来补充的比例上升,而其中来自居民(住户)部门的净金融投资所占比重最高,上升幅度也最大。从2004年的33.8%上升为2013年的50.8%,非金融企业部门资本形成总额的资金来源一半以上来自居民储蓄。说明居民储蓄的作用在上升。参见刘伟、蔡志洲:《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载《经济研究》2017年第8期。

以往我国城乡收入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资金流量核算是分别进行的,两方面的数据有差距。2013年后,我国经过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开始公布在概念上与资金流量表中的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一致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本文所计算的基尼系数是根据住户调查一体化前后不同口径的数据,但做出一定调整,使之具备可比性。参见刘伟、蔡志洲:《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化》,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16年第5期)。

我國政府公布基尼系数是从2003年开始的。这里引用的是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公布的数据,在此之前和之后,有学者做过不同的测算,尽管相差较显著,但反映的变化趋势大体一致,即2008年之前是上升态势,之后是下降态势,尽管十分缓慢。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按汇率法计算。

私营企业主在所属企业获利后,偏向于将收益留在企业扩大积累而不是进行分配,未能使之形成居民家庭部门的收入,从而形成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财产收入(红利收入)在居民部门却没有增加的现象。

刘伟、蔡志洲:《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化》,《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16年第5期。

据测算,我国2010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第二产业标准劳动生产率为0.462 ,即达到标准工业化国家的46.2%;第三产业标准劳动生产率为1.015 ,即与标准工业化国家劳动生产率水平持平;而第一产业仅为0.147,相当于标准工业化国家水平的14.7%。参见刘伟、张辉:《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产业结构问题》,《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刘伟:《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政策间的结构特征分析》,《财贸经济》2012年第10期。

刘伟、王灿、赵晓华、张辉:《收入差距原因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此文为刘伟作为首席专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分配理论”的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7年版,第43页。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M].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2] 刘伟、蔡志洲. 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 经济研究,2017,(8).

[3] 刘伟、蔡志洲. 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化[J].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16,(5).

[4] 刘伟、王灿、赵晓华、张辉. 收入差距原因研究[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5).

[5] 刘伟. 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政策间的结构特征分析[J]. 财贸经济,2012,(10).

[6] 甘犁、何青. 促进消费关键在改善收入分配[N]. 环球时报,2018-7-18(15).

[7] 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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