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监管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2019-06-14 08:16王学锋
商情 2019年13期
关键词:国际比较第三方支付

王学锋

【摘要】第三方支付已成为一种新的产业模式,培养了一种新的支付习惯,引导着无纸化社会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了正规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比如支付宝和财付通,正以惊人的速度占领着中国愈加庞大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但是我国的网络第三方支付与国外相比起步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全面,如果不采取措施对第三方支付进行适当引导和合理监管,可能会造成风险而损害社会的利益。因此需要吸取国际经验完善我国监管制度。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国际比较;法律风险监管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第三方支付”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年,政府将其分类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过程中,支付机构接受用户的付款指令,支付平台接受到指令后将该付款指令传递给用户的存款银行,银行接受到来自平台的指令后扣款。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起到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大大的便捷了用户的消费过程。

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支付网关模式,支付平台只起通道的作用:第二种是虚拟账户支付模式,这种模式的账户相当于虚拟银行的账户,可以进行转账。

二、第三方支付的现状及法律风险

当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主要应用于购物平台,典型的像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用于网上货物和服务的交易。因巨大发展前景该行竞争加剧,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采取策略应对挑战。

第三方支付涉及多个主体,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和卖家,银行。目过没有健全的法律规范这些主体的权利义务,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诸多争议而产生法律风险。具体有以下几种:

第1.技术风险。第三方支付是建立在网络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的,它的使用需要网络技术支持,而计算机网络本身就存在一些固有的安全风险,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数据被盗取等。要降低技术风险就必须采取方法提高系统的安全程度,一般说来如使用数字证书可以提高安全系数,但不能完全避免。

第2.金融安全风险。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是完全是中资建立,许多平台后还有外资的部分股权,这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另外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国际之间也缺乏统一的规则和合作协议,这就容易在跨境交易时遭受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

第3.套现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也需履行国家关于方洗钱的规定,但是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国际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

(一)美国模式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去监管第三方支付,而是采取了各州独自制定相关法律的做法,,美国监管第三方支付模仿监管银行的方式,将监管银行的经验发挥出来。

美国的监管重点不放在支付机构上,而是重点监控交易行为,对第三方支付采取鼓励发展态度的同时,又适当的进行监测防范风险。美国对第三方支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是货币服务机构,而另一种观点持对立态度,认为是在非法的银行业务,现在主流观点同意第一种。

美国严格规定第三方支付機构不允许动用用户在平台账户上的滞留金,第三方机构自身的财产和客户的财产要清晰的分开。对于反洗钱工作美国也一直十分的重视,美国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进行某种注册以对洗钱等货币金融犯罪识别打击,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必须对客户在平台上的资金进出、交易支付等行为监控,把可疑行为及时上报政府反洗钱工作部门,配合国家打击洗钱、逃税、赌博等违法犯罪。

另外美国十分注重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有相关的法律和部门来提高保障程度,如果支付平台故意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对于因为技术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失,完全由平台承担责任。

(二)欧盟模式

欧盟是建立了第一个货币统一区,在电子支付方面也一直努力构建统一的电子货币支付体系,它把第三场支付纳入电子货币的监管领域。

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的态度是严格的,对第三方支付进行各方面的监督管理。首先执照方面,没有获得执照不允许开展业务。其次与美国不同,欧盟虽也对支付进行动态监管,但监管的重点在于机构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要向监管机构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还要面临监管机构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欧盟同样采取将机构资金和客户资金严格分离的管理原则,还通过存款保险来保障客户的资金不受损失。欧盟规定第三方存款机构需将用户信息至少保存5年以上,在执业过程中执行发洗钱政策。

欧盟重视并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通过立法保护客户的隐私权,还对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划分进行细化的规定,使得交易需要解决争议时有法律条文可依。

四、经验借鉴和建议

第一,尽快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第三方支付在我国是新兴事物,以往的监管体系中缺乏对这一领域的规定,需尽快出台专门法律,各方法律机构要相互合作,减少法律制定和施行的阻力。

第二,防范控制技术风险。第三方支付使用的技术是网络技术,网络会有信息丢失、系统奔溃的风险,这一风险是永远存在的。第三方支付更好的发展必须提高支付方面的技术水平,建立备份制度保存用户的真是支付信息,采用加密、证书等方式提高安全等级。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防范金融安全风险。为了保障金融安全,可以采用限制外资人股的比例。另外要在法律层面展开国际协作。

第四,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方面是资金安全,可以建立采用存款保险制度,或者是将客户资金保存在专门的账户:另一方面是信息安全,绝不允许第三方机构故意泄露用户信息,保证客户的隐私权。

综上所述,网络第三方支付在我国的发展态势良好,但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风险,监管部门需要尽快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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