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霸座引发的伦理之思

2019-07-08 20:37赵珊珊
知识文库 2019年11期
关键词:霸座公德伦理

赵珊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美好生活的形成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几个方面,充分关注其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并进行完善有利于美好生活的建设。《荀子·修身》中讲“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指出了这四个方面“礼”的重要性,“礼”即伦理规范。“行”作为其中之一必定需要伦理进行调节与指导。霸座作为当今出行中的一种乱像,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与思考。

1 霸座概述

2018年8月21日上午,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另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列车员与乘警劝说后,该男子声称“我站不起来,你帮我呗”,仍然执意半躺在座位上,脸上带着笑容,此事件被称为“高铁霸座男”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各个网站与平台相继转发与评论。一波未平,一泼又起,3个星期之后,又爆出“高铁霸座女事件”,在永州—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位女乘客强横霸座:本来她买的车票是靠过道,但她蛮横地霸占了靠窗座位。乘警来了之后,她依然不肯让出座位,并搬出一套奇葩理论:“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写了我不能坐吗?”乘警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然而这还不是终点,外籍霸座女、霸座大爷、霸座夫妻等一连串的霸座事件先后发生,网友将其调侃为“霸座家族”。

目前,霸座事件均已收录到百度百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些霸座事件是无数同类现象的缩影,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与思考。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经济交往、社会交往和其他交往日益复杂,交往范围不断外延,交往方式不断改变,出行文明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反映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人们作为出行的主体,在乘车过程中举止是否文明,是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否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习惯等都影响着出行环境的和谐,影响着美好生活的建设。

霸座,就是霸占别人座位的意思。通过以上霸座现象的举例也可以得出结论:人们在乘坐有票据证明,且规定对号入座的交通工具时,只要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恶意侵占他人座位,剥夺他人对座位的使用权和占有权的行为都叫霸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的乘坐往往遵从先到先得的原则,各个城市之间又有不同的乘车规范,应该视情况而定。

2 霸座的伦理审视

霸座现象层出不穷,折射出“道德滑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代人规则意识的缺失正在影响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形成与建设。当今社会,人们的出行方式千千万万,既可以选择私家汽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又可以选择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在选择出行方式的同时就选择了与其对应的规则章程,承担着与其对应的责任。然而有一部分人们产生出自私与利己的心理,不愿意遵循道德规范,更不愿意遵循既定事实,甚至为了获得短暂的好处与利益耍无赖。降低了自身素质不说,也拉低了国人的平均素质。人们应该自觉地履行相应的义务,践行伦理规范。

2.1 霸座的伦理之思——底线道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霸座行为既无视社会规则,又损害他人利益,冲击着道德的底线,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表现出反感与斥责。究其原因,是规则意识的缺失,需要法律的保障,也是思想道德的滑坡,需要伦理的规范。

任何一种道德体系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形成底线道德。“‘底线道德就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所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识。“在伦理学上有两种含义。(1)指人人都应遵守的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社会公德相对于社会主流道德和理想道德而言,是一种低层次的道德。他基本上不具有阶级性,因而是代表全民利益,同时是全民必须而且应当遵守的道德类型。(2)指区分道德与非道德的临界点,是道德之为道德不可逾越的底线,超过这一底线即为非道德或反道德。”

功利主义以“最大幸福原理”为基础,追求快乐与幸福,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通常以尽可能多的免除痛苦,并且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尽可能多的获得快乐为终极目的,其他一切值得欲求的目的都是为这个终极目的而服务的,因此,“功利主义唯一赞成的自我牺牲就是为了他人的幸福或有利于他人幸福的某些手段做出的牺牲,这儿所说的他人,既可以是全体人类,也可以是为人类集体利益所限定的个人。”以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为背景分析霸座事件,霸座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最大幸福原理”,取而代之的是自私自利,霸座者只满足了个人的幸福与快乐,侵害了其他人获得幸福的权利。对于霸座者来说,本来没有座位,因不正当的行为获得了座位的使用权,既能满足其虚荣心,又能舒适的出行。对于被霸座者来说,因为其软弱与无可奈何失去了座位的使用权,又增添了心里的烦闷。对于其他人来说,霸座行为影响了整体的出行环境,为所有人都带来了不便,同时,造成了精神文化的道德滑坡。对于工作人员来说,霸座行为为其执法带来了不便。所以说,霸座者的行为自私自利,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属于非道德行为。

梁启超先生在《新民说》中讲“道德之本体一而已,但其发表于外,则公私之名立焉。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 就是说立身于社会乃至国家之中,公德与私德是并存的。尤其在公共场所,我们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工具,必然应该将公共交通出行工具看成是自己的私家车一样爱惜,在乘车时更应该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礼让友爱。试问你会霸占着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座位不起来,耍无赖吗?如此,霸座者的公德何在?中国几千年来的伦理思想讲的是家国同构,没有国家社会的安宁有序,又何来小家的幸福安康。“是故公德者,諸德之源也,有益于群者为善,无益于群者为恶,此理放诸四海而准,俟诸百世而不惑者也。”

2.2 霸座的伦理之思——社会契约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身为公民,我们与国家和社会之间便已签订了社会公约,个人与公众之间是共同体的关系,遵循着同样的道德体系,一旦破坏,就等于毁灭自己,就像霸座者的行为招来社会全体成员的谩骂与非议,还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因此,每个人在这样的社会公约之下都是平等的,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义务。

霸座不仅仅发生在中国,在国外也有此类现象的发生,但是国内外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2018年1月,美国《洛杉矶时报》上有这样一则新闻,一名18岁的女乘客在乘坐地铁时,将脚放在座位上并大声喧哗。列车停稳进站后,警务人员立即将霸座人员拉下车厢,随后依法处理,进行逮捕。反观我国的处理就有些“软弱”了,在高铁上处理霸座现象的乘务以及警务人员,没有用强硬的态度和权力去阻止霸座人员,给这些不注重公德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用“无赖”的手段为所欲为。

新浪微博上有文章说道,有国内律师分析,霸座行为的发生在美国至少违反了两条法律。第一,侵占他人空间,这个座位是他人花钱买的,在票据显示的时间内,属于持票人的合法空间,霸占别人空间跟强闯他人后院没啥区别,根据加州法律,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期是6个月,外加罚款1000美元。第二,扰乱社会秩序罪,虽然是轻罪,但罪名成立的话坐牢6个月,罚款1000美元。两罪并罚,非法霸占他人座位最高刑期一年,罚款2000美元。如果警察出现后不配合,不改正,警察可以强制手将人带离现场,若出现反抗,就构成了拒捕和袭警罪。拒捕和袭警是重罪,每个最高刑期三年。在拒捕的过程中,警察可以用适当的武力来制服当事人,包括使用警棍、电击枪等,危急时刻还可以直接开枪射杀当事人。虽然这样做严格了些,但是也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让霸座者懂得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社会秩序与规则是不容破坏的。

3 针对霸座现象的解决对策

对于霸座,我们应该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权利与义务的综合体,霸座失德,对号入座是公德,让座是美德。我们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因此,寻求解决霸座问题的有效方法才是重中之重。

3.1 立法禁止,严惩不贷

对于霸座,可以说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是轻柔的,也由此霸座者以可乘之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对霸座的处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些有具体规定的,也大多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痛不痒,很难起到根治的作用,依然会有人“知法犯法”。就像高铁霸座男和高铁霸座女的处理结果,罚款200元,被列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不能买票。又能真正起到什么作用呢?

2018年10月10日,广东为霸座现象立法,《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是开了一个好头,将霸座列入法律限制的范围之内,规范了出行秩序,顺应了公众民意。紧接着,2018年12月23日,针对引起社会关注的霸座、强抢方向盘等事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这些政策的制定为社会公共出行秩序的建设带来了曙光,但是还远远不够。尽快拟出出行细则,配以完备的奖惩条例,并严格施行才是王道。

3.2 信用评级,牵一发而动全身

到目前为止,个人信用体系最完善的国家是德国,任何事情都与个人信用体系有关,小至日常购物与分期付款,大至买房买车还房贷,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把霸座事件拿到德国,也必然会在个人的信用系统中记下不光彩的一笔。因为霸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失信于人,人们在买票的同时就与运输部门签订了相应的条约,车票的作用之一就包括着用来保障其使用座位的权利,理应不被他人侵占。

我们应该效仿国外,对于霸座行为,既要按法律规定及时的嚴肃处理,还要在事后追加信用评级。比如说,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将霸座者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册,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较低的将不能正常活跃于教育、医疗、就业、贷款等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也可以实行黑名单制度,一旦霸座,将终身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等。如此,才能深化规则意识,根除霸座行为。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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