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趋势下的专利服务体系创新

2019-07-09 04:15赵龙文邹莹莹
现代情报 2019年7期
关键词:大数据创新

赵龙文 邹莹莹

摘 要:[目的/意义]针对专利服务存在的问题,构建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创新专利服务体系,有助于提升专利服务质量,实现多方获益。[方法/过程]梳理了专利服务的内容和目的,基于专利服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从大数据、共享开放和价值挖掘角度出发构建新型的服务体系,重新定义新体系下各参与者的工作职能,针对体系构建难点进行分析讨论。[结果/结论]基于专利服务参与主体不同需求与特点,制定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商业机构共享合作为辅的专利服务体系能使多方获益,为开展大数据浪潮下的新型专利服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共享开放;专利服务;创新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9.07.012

〔中图分类号〕G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9)07-0102-07

Abstract:[Purpose/Significance]This paper presented a novel patent service system and mechanism based on big data sharing,dedicated to addres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overall patent services as well a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services.[Method/Process]By thorough inspection of the content and significance and critical discussion of its current problems,this paper concluded a decent understanding towards data sharing and opening may make participants benefit from a wide range of service,and also approach the duties of participants and the difficulties of construction from different angles.[Result/Conclusion]Base on the different requirements of participants,our paper provided a practicable viewpoints and solutions that are quite likely to promote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of patent service.

Key words:big data;data sharing and open;patent services;innovation

1 专利服务的内容和目标

知识产权服务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三大领域。国家发改委和其他部门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将知识产权服务纳入重点领域,明确提出知识产权服务涵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布局研究、风险预警、战略制定与管理咨询、专利技术分析、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数据加工、翻译、专题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加工服务;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等代理服务;知识产权的交易、推广、评估、投融资、证券化、托管、公证、培训等服务。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服务内容在知识产权服务范围之内。李杰[1]按服务功能将专利服务分为专利代理、保护、审批、信息服务、资信、交易和转化、管理咨询、人才支援和风险投资。张大巍[2]将专利信息服务分为以非营利性基础服務为主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和以市场化为手段的专利信息市场服务两大体系。蒋芝芸[3]认为专利公共服务以公共资源配置为基础,提供专利申请受理、保护、信息沟通平台、宣传和培训等服务。因此,专利服务是指政府部门、机构或企业等服务主体针对专利的申请、使用、保护和管理等过程提供的各类公益性或商业性服务,包括专利申请代理和审批、专利保护、专利信息大数据服务、专利交易和转化、专利金融服务、管理咨询和人才培训等。

专利服务的目标是:1)满足不同创新主体的专利使用需求,促进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帮助政府部门掌握最新专利动态,引导经济创新活动和保护创新成果、协助高校和科研机构选择科研方向、帮助企业避免专利侵权、方便群众查询专利信息知识[2]。2)扩展专利分析预警专家获取专利数据途径,降低社会专利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丰富各类专利服务的提供方式,使其不局限于专利检索、专利分析等服务,让群众深入认识专利知识和服务流程,让科研主体获取更有价值的专利分析情报。3)提高专利信息流转的效果和效率,加速专利信息生态链价值实现。4)改进传统“重研发、轻保护”的专利保护模式,构建从申请到保护的完整专利服务链条,能让需求者得到有力的专利维权支撑,降低专利侵权败诉风险。

2 专利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在学术方面,专利服务研究聚焦于信息服务。杨小凤[5]认为我国已形成由政府构建公益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机构参与专利信息服务、社会盈利机构提供专利基础服务与竞争情报服务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刘秋宏[6]从大数据价值和应用现状出发,讨论专利信息服务的挖掘能力、服务模式和成本。王根[7]基于协同创新环境,提出围绕组织激励、规范约束和系统保障的专利信息服务机制。高校专利信息服务也在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模式[8-9],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开展专业专利情报服务[10]。张赟玥等[11]介绍了近年高校专利信息服务理论探讨、服务探索、情报分析的发展情况。郭强[12]比较了国内外重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指出我国平台功能的不足,提出建立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针对其他专利服务,李振良等[13]分析我国专利专题数据库服务平台基础,借鉴国际平台建设经验提出我国专利专题数据库服务平台建设路径。周磊等[14]从运作机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3方面探索专利服务导航产业突破性创新机制。虽然学者们已取得丰硕成果,但大多解决平台和模式问题,缺少从大数据共享开放、专利数据价值挖掘、专利信息生态链的角度思考专利数据对专利服务的影响。

在实践方面,美国通过开放专利服务(OPS)提供对欧洲专利局(EPO)批量数据的访问[15]。欧洲成立了专利信息提供商协会PATCOM,以确保专利局的免费信息服务、商业增值专利信息服务和用户利益之间的公平平衡[16]。英国IPO于2006年成立了专利信息试点团队,专门探讨如何为政府部门提供专利分析及资讯服务,支援政策及业务[17-18]。我国情况如表1所示,各公益和商业单位在近几年取得了良好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1)专利部门提供的专利数据主要是专利全文和全文图像等非结构化数据,仅有如专利名称、申请日期等少量结构化数据,可供分析预警的专利数据来源和总量有限,不利于专利数据的深度分析和挖掘利用,难以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2)地方政府职责定位不够清晰,难以发挥有效的引导、推动和支持。3)部分平台服务模式落后、服务效果和利用率较低[19],难以满足各创新主体的科研、创新创业需求。4)一些地方政府和服务机构希望通过对专利信息的二次加工开发形成自有特色数据库,内容趋同,特色数据较少,导致机构服务大同小异,专利信息复用率低。5)专利信息流通速度慢且覆盖面窄,专利服务未发挥信息收集和情报分析的承接作用,服务链条尚未成形[20],缺乏核心企业带领中小企业共同发展。

3 基于专利数据共享开放的服务体系与机制创新

3.1 基于专利数据共享开放的新型服务体系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应建立起以大数据共享开放为指导思想,实现多方获益的新型服务体系。如图1所示,该体系由专利数据来源和数据内容、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创新主体、科技创新环境4部分构成。

1)专利数据来源和数据内容: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内的政府、商业平台、服务机构和个人/高校和国外专利局公布的专利信息。专利服务本质是抽取庞大专利数据价值以匹配用户需求,服务优化要求增加数据的维度、格式、结构多样性和细化数据粒度、扩大数据获取途径并最大化数据价值。如增加国知局的专利家族数据、专利诉讼结果信息和专利维权事务信息等;各级政府专利服务平台的地方特色专利数据库、地方事务运营信息和特色产业技术专利数据等;商业专利平台和服务机构拥有的深度挖掘的专利数据、专利交易信息、多元主题数据库、详细服务信息等;个人和高校拥有的未被挖掘的行为数据、利益诉求和专利内容数据(核心技术创新方法)等。

2)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专利服务按服务性质不同分为公益和商业服务。公益服务由负责专利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情报机构和图书馆等公益机构提供,商业服务由企业和服务机构提供。新服务体系下要求各服务主体增值服务内容,如公益服务扩展专利数据基础资源建设、搭建多功能专利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利数据管理(采集/维护/监控)等。商业服务引入专利诉讼、交易数据检索、专利信息评级、专利价值度判定等新型服务,探索专利创新监测、专利申报流程标准化服务、“互联网+”新型服务(专利保险、专利后续服务)等转型方式。

3)服务对象和创新主体:服务对象是指所有需要创新专利知识支撑的创新主体。公众和商业机构都是政府的服务对象,国知局和地方政府提供專利信息给专利商业机构,同时也公开专利信息给公众。主流的服务对象,如大学科技园、重要实验室等创新主体因研发需求会向商业机构寻求专业咨询服务。

4)科技创新环境:科技创新环境是专利服务得以开展的根本保障,在政策上,利用成果激励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激发各科研主体对专利研发的热情和刺激服务需求;在经济上,吸收科技创新利好市场和丰厚资本为专利服务行业发展培育肥沃土壤;在文化上,培育自主创新、科技强国氛围,呼吁各创新主体踊跃参与科研创新为科研续航;在技术上,引入云计算、大数据、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大力支撑专利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加大服务力度。

3.2 新型服务体系的服务机制和角色职能

专利服务体系创新需要各参与主体以开放共享和大数据思想重新思考服务机制,角色职能,构建大数据趋势下的新型服务体系和协作共荣的健康生态:1)国知局应重视专利数据的开放共享,丰富专利数据的内容和多样性,释放数据的价值潜能和数据获取的便利性。2)地方政府应结合地方特点和优势,规划和统筹地方专利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和共享特色数据库,协调和推动专利数据的开放共享、深度利用和服务创新。3)服务平台和企业等应积极跟踪和理解新形势下专利服务的技术特征和社会需求,积极参与专利数据的合作共享和深度挖掘,有效利用专利数据和自身优势,开发富有特色的专利产品、辅助工具和服务资源,提供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专利服务。

如图2所示,新型服务体系使得各参与主体重新思考工作重心、重新定义工作职能,其优势体现在:1)国知局帮助扩展数据资源,补充更多结构化的专利内容数据,能加速专利信息流动,建成畅通的专利信息共享渠道。地方政府加大对服务机构的扶植力度,能促进服务发展。2)大数据背景下,商业机构将对用户的理解从过去“对专利信息的需求”转变成未来“更高专利价值的需求”,在新体系下带来更多跨领域、多维度的专利数据,可为专利分析预警工作增加数据获取来源,将专利研究工作和细分领域相结合以拓展专利数据应用场景,并设计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实用工具,提高分析预警结果准确度。3)专利服务创新跳出传统的专利发展态势分析或专利预警信息发布局限,丰富了专利分析手段,让公众享受更有针对性的专利服务,例如企业针对专利蟑螂和专利侵权等问题,可以获取价值密度更高的分析结果。4)构建了专利服务信息生态链,促进行业发展。数据共享开放不是一个独立政府部门或服务机构的单独任务,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协同配合完成,共享开放数据作为当下迫切的任务,不仅能增加各公益和商业服务机构的凝聚力,还能营造公开透明、合作共赢的开放共享氛围。

4 构建新型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挑战

目前,建设新型专利服务体系的基础已基本具备,表现在:1)政府信息共享意识加强,商业机构共享服务意愿增强。国知局在2013年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主张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之后各省市相继出台知识产权规划,如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目标》明确指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同时更多企业愿意建成战略联盟,共享内部人才物资和信息资源。2)专利数据共享开放渠道开启,如图3所示。国知局综合服务平台和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知局整理的专利信息部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或按条例以免费和收费形式授权给地方专利机关和专利服务机构。专利服务机构除平台免费检索外,还提供深加工数据库(如:专利翻译)和私人服务信息。目前主要开放共享政府公共数据,企业和个人数据因涉及的利益隐私问题较多,多是鼓励和自愿共享,未有明确共享开放范围。3)共享开放技术成熟。机器学习和各类算法不断挖掘出原始数据价值,关联数据等技术在数据构建和共享机制上,强调数据相互关联,提倡数据开放、分享以及数据与应用的分离[21]。这些技术都为共享开放多元多格式的专利数据打下夯实技术基础。

虽然新型服务体系实施已有保障基础,但其有效运作仍面临以下挑战:

1)如何改善专利价值“深度挖掘”和“数据不足”供需不平衡现状。大数据思维让公众对数据服务有了更深层次的要求,数据服务从提供数据库到简单统计分析报告,逐渐发展成专业指导性更强的解决方案报告,公众对数据价值的追求不断提升。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让企业有能力去开采数据、挖掘深层价值以拓宽业务场景。目前专利数据总量少和非结构化数据占比多,如何丰富专利数据量,增加有意义的结构化数据,最大化专利价值是改善供需不平衡的首要难题。

2)如何协调“共享开放”理念和“利益驱动”的矛盾。政府和商业平台共享开放数据能为特色专利服务建好数据基础。但专利数据共享开放在实施中存在一系列与理念相背离的情况。一是政府兼任公众“代言人”和独立主体两大角色,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并存,实践中会为自身利益拖延、逃避和拒绝共享开放。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不自觉做出代表地方利益的决策,如逃避共享开放地方特色数据库,政府官员为追求“零差错”业绩,不愿主动承担共享开放工作。二是数据共享开放属于(半)公益项目,对优势企业缺乏吸引力,且数据信息作为企业核心资产具有高保密性。若部分企业和机构迫于政策勉强共享开放,非自愿的共享开放将导致数据质量低下,可挖掘价值低。

3)如何衔接“动态反馈调节”的信息生态链和“静态无序”的专利信息环境。专利信息环境和信息主体对建立“动态反馈调节”的信息生态链至关重要[20],但目前的专利信息环境仍处于静态无序状态,一是科研工作者或企业等信息主体能动性弱,只在科研或知识产权维权时才产生专利分析需求,导致信息长期静态封存。二是信息主体价值偏向出现偏差,主流信息主体对专利信息的关注和利用率低,非主流信息主体为追求利益制造专利蟑螂、专利丛林等问题,造成信息生态失衡。

5 促进专利服务体系创新的建议与对策

为迎接构建新型专利服务体系的挑战,促进大数据趋势下专利数据的开放共享、深度利用和服务创新,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建设:

1)制定专利数据开放共享实施办法和相关标准,促进专利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有序推进专利数据的开放共享,激发数据驱动的服务创新。国知局应制定共享开放工作大纲,编制共享开放目录清单,丰富共享数据的内容和属性,如交易记录数据(交易金额、交易办理日期、售出方名称、买入方名称、交易状态、交易评价、交易成功日期、专利所属领域、专利交易机构等)、专利家族数据(专利所属国家、专利家族名称、专利申请机构、专利家族覆盖国家、家族内其他专利成员)等,作為对现有数据的补充,各地方政府应积极搭建专利数据云,配置地方数据接口,完善交换共享渠道。服务“龙头企业”应增加专利创新性、核心技术、核心流程、专利领域、创新方法、基础方法等数据,并与中小企业分享内部采集共享流程,形成良好共享开放氛围。

2)建立“合作激励为主、福利补贴为辅”的利益协调机制。国家应充当核心利益协调者,制定共享开放保障相关制度政策,鼓励各地方部门之间数据信息或经验共享,表彰勇于创新共享的政府官员。加大财政补贴,重点扶持优秀创新服务企业,定期开展共享开放主题宣传和培训工作,遵循“以物换物”原则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享数据,如推出“创新券”来抵扣数据购买费用。服务机构间应形成合作联盟,共享合作时签署保障协议,明确共享开放内容和所得回报条目,共享多方资源并从中获益。

3)扎实制度保障基础,清扫专利服务创新障碍。国知局应公开专利审批流程,减少劣质专利,降低蟑螂专利无效的可能性。政府应降低专利使用费用,提高实际使用率以促进专利商业化,搭建高效的专利市场。完善专利维权制度,加大对专利蟑螂的惩罚力度,阻止专利诉讼泛滥,修整强制许可制度,清晰定义强制许可操作范围,降低专利丛林壁垒。大范围开展专利科普工作,引导正确专利使用价值观,树立专利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李杰.我国政府提供专利服务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2.

[2]张大巍.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及服务模式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5.

[3]蒋芝芸.地方政府提供专利公共服务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4.

[4]Bader M A.Extending Legal Protection Strategies to the Service Innovations Area:Review and Analysis[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07,29(2):122-135.

[5]杨小凤.国内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3,1(3):26-29.

[6]刘秋宏.大数据对专利信息服务的影响与启示[J].图书情报工作,2014,58(S2):28-30.

[7]王根.基于协同创新环境的专利信息服务机制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7,1(2):121-128.

[8]任俊霞,赵宁,季莹.创新创业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模式研究[J].现代情报,2016,36(8):27-31.

[9]高莹莹,李杉杉.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体系构建与应用[J].图书情报工作,2017,61(22):77-81.

[10]Feng J,Zhao Nx.A New Role of Chinese Academic Librarians—The Development of Embedded Pat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at Nanjing Technology University Library,China[J].Journal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2015,41(3):292-300.

[11]张赟玥,肖国华.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研究[J].图书馆,2012,(2):93-95.

[12]郭强.基于区域产业集群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20):59-62.

[13]李振良,孟建伟.我国专利专题数据库服务平台建设路径研究[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4,(4):91-95.

[14]周磊,张玉峰,杨威.专利服务导航产业突破性创新的机制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6,(17):91-96.

[15]Kallas P.Open Patent Services[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06,28(4):296-304.

[16]Frackenpohl G.PATCOM——the European Commercial Patent Services Group[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02,24(3):225-227.

[17]Buchanan B.Unlocking the Value of Patent Data:Patent Informatics Services at the 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UK-IPO)[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08,30(4):335-337.

[18]Lemon T.Patent Information Services from the U.K.patent Office[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1994,16(2):90-93.

[19]于大伟.对专利信息利用困境的思考及對策探析——以构建专利数据开放平台为视角[J].知识产权,2014,(7):78-83.

[20]张旭.网络信息生态链形成机理及管理策略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1.

[21]沈志宏,黎建辉,张晓林.关联数据互联技术研究综述:应用、方法与框架[J].图书情报工作,2013,57(14):125-133.

(责任编辑:孙国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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