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馨羽 许嘉玲 倪旖 刘廷翊

[摘要]国有企业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支柱。除经济生产外,国企还要组织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和政治活动,即单位制。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企逐渐被剥离了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原有服务设施承担功能逐渐流失、一系列基层组织也由此断裂,这一系列问题直到如今仍对北方地方社会产生着影响。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山西、山东、辽宁几省的调研,揭示国企改革对地方社会仍存在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企业办社会;国企改革;地方社会
传统国企不仅承担着经济生产任务,还要完成教育、医疗、生活服务甚至党建等非经济的公共事业和政治活动。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单位制逐渐被打破。国家也通过对社区的培育来将自主分散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从而整合动员社会资源。但社区制与单位制相比,存在组织程度较低、福利保障能力较差等区别。因此,在“后单位社会“,基层社会治理有着复杂的“重层结构”,从单位制到社区治理之间依旧存在复杂的衔接问题,企业不再办社会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仍有影响。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设计
宏观视角下,田毅鹏等(2012)认为,转型期以国企为代表的单位组织内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主要表现为单位对个人动员与控制模式所发生的根本性变动、国企对绩效主义的痴迷所引发的组织与个人关系的空前紧张,这些直接导致国有企业组织内部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个人权益受损、员工的利益表达机制缺失以及组织成员归属认同感低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