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鲁
【摘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至今宪法宣誓作为一种主流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宪法所接受,观察宪法宣誓不仅要关注到该制度庄严神圣的仪式,更该关注到的是宪法宣誓所蕴涵的法定、约束、导向和践行等现实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 宪法宣誓制度 现实价值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宪法宣誓伴随宪法的诞生而诞生,伴随宪法的发展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其影响和作用也逐步被世界所认识了解。及至目前,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有178个国家的宪法文本中包含有宪法宣誓的相关内容。可以说,宪法宣誓制度已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宪法宣誓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制建设,在公职人员任职程序和履职责任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国的成形与宪法进入我国的历史密切相关。1930年由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宣誓条例》可看出,此时的宣誓不仅被国人所认知甚至已经成为了民国法律制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