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伴随着“互联网+”与共享经济的高速发展,共享单车已成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之一,其日益成为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但是在这欣欣向荣的景象之下,还暗藏着共享单车给我们带来的不够规范、影响交通秩序、被人为破坏严重等突出问题,我国共享单车的立法滞后性在这瞬息万变的时代展露无遗。新时代下,创新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模式迫在眉睫。本文中,笔者将对共享单车的监管模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新时代;共享单车;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188-02
共享单车服务源于西方国家,20世纪初,无桩共享自行车出现在了英国一个叫“巴顿”的小镇上。1967年,普羅沃集团把50辆自行车漆成白色,并把它们留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供市民自由使用。最后这些自行车被当局扣押,因为城市条例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不加锁的自行车。1974年,法国城市拉罗谢尔推出了一项免费自行车共享项目——Velos Jaunes(黄色自行车),是供市民免费使用的单一性自行车。从公共使用和接受度来看,这个项目被认为是目前第一个真正成功的自行车共享项目之一,并且该项目至今仍在继续。1993年,英国剑桥发起一项绿色自行车项目,投放了大约300辆自行车供市民免费使用。结果绝大多数自行车在该项目引进的一年内被偷走或失踪,绿色自行车项目也被迫停止。
目前为止,共享单车系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可以分为三个关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