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杰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利用三年时间进行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贵在遵守时令节气,“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华东区土地改革主要是在冬春季节或夏收秋种之间,力争不违农时、生产渡荒。华东区土地改革分为准备和实施阶段,利用1950年冬到1951年春、1951年冬到1952年春两个时间窗口,提前完成了土地改革。华东区土地改革与其他大区相比,较好地保存了富农经济。土地改革激发了农村活力,改变了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土地占有权重。
[关键词]华东区;土地改革;进程;意义;历史考察
[中图分类号] D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9)07-0023-06
华东区是中国的经济高地和人口大区,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华东区土地改革是全国土地改革的重要部分,华东区按照“不违农时”的理念,利用农业生产空隙,分成两个时间窗口进行,促进了农业的休养生息和国民经济的恢复。本文结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华东区土地改革的史料,尝试对华东区土地改革进程及意义进行历史考察,期冀在土地改革和行政大區研究上有新的发现。
土地改革是一项庞大的土地所有权变革运动,涉及面广、关系复杂,需要“未雨绸缪”。华东区土地改革具有异步性,在原有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律法规、机构人员、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准备,为土地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条件。
(一)华东区土地改革的区域时差
华东军政委员会遵照《共同纲领》规定,在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实行土地确权,颁发土地证,以证件形式确认土地改革成果,防止地主复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