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在《辞海》中的定义是:了解、明白事理。在实践中,人们通常把理解看成一种认知方式,抑或是一种获得知识的手段。认知心理学认为,理解实质上就是一个学习者以信息的传输、编码为基础,根据已有的信息建构内部心理表征,进而获得心理意义的过程。在哲学上,理解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意义复原,即消除误解,揭示作品的原意;一种是视界融合,即主体和客体通过对话、交流,不断生成新的视界的过程。
基于哲学上对理解的认识,笔者认为,数学理解是以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为核心的意义复原与生成过程。与一般的理解相比,数学理解具有典型的学科意蕴。首先,理解的对象是数学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理解意味着对数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以及对概念之间关系的清晰认识。其次,数学理解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从过程方面看,数学理解是学生与数学知识沟通对话、相互融合,从而不断生成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从结果方面看,数学理解则可以看成学生数学学习的一种“获得”,是外在的数学结构在个体心理上的投射。最后,数学理解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也就是说,理解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分水平的、非线性发展的反复建构过程。皮瑞和基伦(Pirie&Kieren)的“超回归”数学理解模型非常直观地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将数学理解分为八个水平,分别为原始认知、产生表象、形成表象、关注性质、形式化、观察反思、结构化、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