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市场构想”提出30年与下一步发展思路

2019-09-10 07:22常修泽
产权导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所有制产权

产权界各位新老朋友:

见到你们很开心。向各位同仁问好!

这次会议主题很好,“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助力国企国资改革”。我们这个主席台两侧各有一块牌子,左边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右边是“纪念产权市场创建30周年”。中国产权协会秘书长夏忠仁先生让我来讲产权,他说我跟产权界有缘分,有很深的机缘。

今天,重点讲四个问题:一是简要回顾“产权市场构想”提出30年;二是新阶段中国改革“第一重点”:完善产权制度;三是《广义产权论》:我的“天地人产权”观;四是下一步发展思路:完善四种产权制度。

1  简要回顾“产权市场构想”提出30年

早在1987年11月,我在“全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提交并宣读了一篇学术研究报告,题目叫《关于建立产权市场和经营权市场的构想》,鲜明地提出了“中国需要创建产权市场”,并提出构想。这个报告提出以后,当年12月份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先在内刊登载,供有关方面参考。

1988年4月22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用红色字作为标题,正式发表了我的《关于建立产权市场和经营权市场的构想》(下称“《产权市场构想》”),并且被评为新华社当年的好稿。

以《产权市场构想》一文公开发表为标志,一晃迄今已经30周年了。今天会场上我看到《产权导刊》编辑部原来的主任卢栎仁先生,很开心,老朋友了。他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高峦先生那儿工作5年,曾经写过一篇研究产权市场理论发展历史的文章,说我1987年那篇《产权市场构想》是国内关于产权市场的首篇文献。学术界其他人也公认了这个说法。但是我自己不托底。为什么?因为当时还没有网络,我怕还有哪位学者更先进,人家早就提出了。后来我就委托今天與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的胡彩娟博士,请她继续搜,在卢栎仁先生研究的基础上,作一个产权市场理论发展历史考据,看看在我这篇《产权市场构想》之前,还有没有其他的专家学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观点,把这个历史坐实,要对历史负责任的。现在改革开放已经40周年,历史文献比较丰富,大家可以查找、研究。不过今天我不是讲过去,现在进入新的阶段。

2  新阶段中国改革“第一重点”:完善产权制度

刚才夏秘书长在他的讲话中引用十九大报告里非常重要的一段话,就是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两个重点,一个是完善产权制度,一个是要素市场化配置。

十九大报告中,产权的有效激励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与我们今天在座的产权界各位直接相关。可惜十九大之后,有关部门没有很认真地去宣传这样一个宝贵的思想,这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以至于我到一个地方调研,我问一位官员:中国经济改革下一步的“第一重点”是什么?他说不知道,我告诉他,是“完善产权制度”。他说,这是你说的吧?我说,不只是我说的,这是十九大报告说的。

可见,我们这个事没有落到实处啊,同志们。我对现状感到很遗憾。今天我们就来讨论来研究:怎么抓住完善产权制度这个重点。

2018年这一年在历史上是会留下痕迹的,出现了一些复杂的新情况。在国际上,刚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张承惠所长讲了中美之间贸易摩擦这种状况是前所未有的博弈,我不再重复。

我请大家特别注意:在国内,2018年1月2日,北京某知名大学某教授发了一篇文章,题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下称“《消灭私有制》”)。

他这篇文章我考据了,最先发表在海南省一个不起眼儿的小网站。问题是两天以后,1月13日,北京一个大的杂志社网站下面的一个叫“旗帜”的二级客户端,全文转发了这篇《消灭私有制》的文章,引起了全国产权界和社会各界的一片哗然。

“消灭私有制”这一句话,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是有的,但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写的时候,是指到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当然,对于共产主义是不是消灭了私有制,学术界还有不同的看法,还有没有“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就是说,即使按照过去传统的共产主义理论,也有争议。今天不展开讨论。

但是,我们现在还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圳的朋友知道,在深圳的深南大道上,有邓小平的巨幅画像,写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光是初级阶段就是一百年(甚至还要二百年),而且还有“社会主义中级阶段”,还有“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啊。

党的报告讲,“社会主义要经过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你想,社会主义社会要几十代人努力,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甚至两千年都有可能。

问题来了:既然它是一个几十代人以后的事情,为什么在2018年1月发出来?作为一个学者谈谈自己看法无可指摘,我并不排斥,我们现在需要多元化的声音。但问题是,中央的权威媒体为什么转发这个东西?它导致多少企业家心神不定,惶惶然不知所措,感到前景迷惘。

就在这个月(指2018年9月——整理者注)的上中旬,社会上又出现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什么中国民营企业协助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等等。还有人说,“第二次公私合营”的浪潮即将到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整个产权界、经济理论界思想上有些波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我们要研究这些新情况,保持理论定力,并且旗帜鲜明地制止这样一股违反改革历史潮流的危险倾向!

3  《广义产权论》:我的“天地人产权”观

话题回到我们产权界。

怎样把握产权内涵?2003年的时候,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期间,我按领导要求写了一个基础性的报告——因为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写一段有关产权的内容,领导说你是搞产权研究的,写一个基础性的报告,然后起草组正式写成文件语言。

我写的报告题为《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建议中央要“从广义上”把握,不要局限于当时非常流行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议把“企业”两个字勾掉。因为产权不仅仅在企业内部。企业里固然有产权、股权、债权等等,但是在企业外边还有很多产权存在。过去只提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把产权界给束缚住了。

当时我建议拿掉“企业”二字,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在我的心目当中如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也是一个狭义产权论者,到了本世纪初就发展到了广义产权,后来出了这部书《广义产权论》。

这种制度在我看来,它的内涵,不仅包括物权、股权、债权等,还包括自然资源产权,特别是各种“人力资源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称“人力资本产权”)。产权界现在实际上也是按照《广义产权论》思想来实践的。

前几天(即2018年9月24日)出了中国官方的《中美贸易白皮书》,3.6万字,六大部分。刚才张承惠女士讲了,我们面临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最大规模的中美贸易冲突。我研究了这个状态,我认为,这不仅是贸易博弈,实际上“贸易”是表象,只是第一层,贸易涉及到产业博弈第二层,产业再往下是第三层“科技”(如华为等),科技再往下面是第四层“利益”,利益再往下面是第五层“体制”,中美贸易冲突深层是体制的冲突。这哪里仅仅是贸易问题?只是拿这个贸易说事而已。

但《贸易白皮书》里的一句话,我特别关注。白皮书说,我们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我看了以后疑惑。作为这样一个非常权威的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白皮书,“和”字用得可能不妥。知识产权在我心中,它本是产权体系的一部分,它怎么会“和”产权并列呢?因为这个白皮书是中宣部主导,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信部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规格很高的。这样一个文件出来以后,我没有跟外人说,今天我只跟产业界自己人说,作者可能是特别想表達保护知识产权吧。

我的《广义产权论》这个产权有三大要义,第一就是“广领域”;第二就是“多权能”;第三就是“四联动”。请把握住这9个字: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

作为第一要义的“广领域”,广到哪里呢?广到天,广到地,广到人。

第一层就是“广到天”,天上有产权——环境产权,我们的碳产权、排污权不就是环境产权吗?

第二层“广到地”,自然资源产权。我们大家都是搞产权交易的,都明白自然资源产权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洋资源,至少我们地球上有这六大自然资源,都应该进入我们产权界的研究视野。

第三层“广到人”,天与地之间是“人”,各种各样的人力资本产权。

这是“广领域”产权最有魅力的地方。例如,企业管理者有管理产权,技术创新者有创新的技术产权,知识贡献者有知识产权(如著作权等),即使是普通工匠,也有工匠绝活产权啊。可惜,人们的认识还没有到这一步。

第二要义是“多权能”。要认识到,产权是多层次的,不光是所有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性权利,例如,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流转权等等。

记住:产权不只一朵花,产权是一束花,是一个体系。这一束花中的每一朵花,都可以拆出来的。日本的企业为什么叫“株式会社”?株式,很形象,就是像“株”一样,一枝一枝的。中国人叫“股”。马克思《资本论》中论述股份制时有句名言:“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筑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通过股份公司瞬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第三要义是“四联动”,即产权需要四个制度联动并完善它。

为什么要完善产权制度?因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而所有制是经济社会的基础。我在2016年就接到一个任务,2018年12月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要把中国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做一个分析,做一个总结。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今年的4月23日,我主笔的《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终于出版了(广东经济出版社)。这本书曲曲折折写了两年,审查了10个月,最后还是被有关部门批准了,并列为《复兴之路——中国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与展望丛书》。专门研究其中的所有制改革经验与教训。

关于“四联动”,我还必须专设第四部分展开讲。

4  下一步发展思路:完善四种产权制度

我们都是搞产权的,中央把它作为第一重点,关键是下一步我们怎么办?我认为就应围绕着这一核心问题,按照四个制度的思路来创新完善。第一个是产权界定制度;第二个是产权配置制度;第三个是产权交易制度,就是我们产权市场界干的事;最后一个是产权保护制度。下面,我就按照这四个制度框架简要地讲。

第一种制度是产权界定制度。

关于产权界定,实际上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中国改革开放到今天已经40年了,我不说民营的,也不说居民的,就中国的国家家底,国有资产的家底到底是多少?

我这里掌握的是2015年的资料。这是从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等有关资料得来的数据。我说的这个属于资产净值,不是资产总值,不含负债。第一类,经营性国有资产一共是30多万亿。主要在国资委,但国资委外面也有不少。第二类,金融系统的金融性国有资产。第三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我们有20万亿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第四是资源性国有资产,像森林、矿山等。注意,我说的是可估价、可计量、可交易的部分。

四类整个加起来,我在《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书中写道:大约有557万亿的国有资产,是中国国家的家底。国资委管的仅仅是这四类中的一类,一类中的一部分。至于中国城镇居民的房产,总价值大约为142万亿元,由居民所有,不在其中。

昨天(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特别涉及到农村的产权问题,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当年,毛泽东搞土改讲一权,就是所有权;邓小平搞土改讲两权:所有权与承包权;习近平搞土改讲三权:所有权、承包权、承包权的经营权。而一旦把这第三权利——承包权的经营权拿出来,就可以流转了,就可以上市交易了,这里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人力资本的产权,也是界定不清楚的。例如,科研人员的实验成果,哪些归实验室公家所有?哪些是归创新者个人所有?界定不清就会有很多奇怪的案件。

前不久,我到济南浪潮集团公司考察,他们有好多创新,专利摆了整个一面墙。如何界定创新专利的价值?如何测度和界定浪潮集团这些管理者、技术创新者、工匠的自身价值(“身价”),实践中有很多新的问题要探索。

第二种制度,是产权配置制度。

这跟我们关系比较直接。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现在的产权配置有三大问题。第一个,国有资产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第二个,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不理想;第三个,不同产权交叉持股的配置问题尚待突破。大家注意这三大问题,研究和实践要指向这三个方面: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组合。可惜我们的宣传部门没有好好地宣传。

第一大问题,国有资产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刚才有同志讲了,从略。

第二大问题,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问题。比如,我国东北三省,2015年国有企业有7076家,他们的净资产是1.1万亿,总资产2.8万亿,这是我从三个省的财务报表取得的数据。7000多家国有企业,1万多亿的净资产,2.8万亿总资产,当年营业收入只有5816亿,利润,非常遗憾,加起来是负的52亿。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三个省7000多家国有企业,用人民的资产,国有的资产,人民的血汗,干了一年,没给人民赚一分钱,不但没赚还赔了52亿,那国库要补贴的。这不是过去,这是2015年的数据,怎么得了啊。政府一补贴,特朗普说你优待国有企业,他指责中国的其中一点就是不该有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应当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平等竞争。

我非常高兴地看到中产协编的案例里面有黑龙江省产权交易所案例。总经理常玉春同志去年邀请我到他那里考察过,他们处置僵尸企业的案例很好,值得推广。

第三大问题,不同产权交叉持股的配置问题。我2015年开始写《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论》。我让中产协王龙同志也写了一章,“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平台作用”。2017年9月交给了出版社,已经制版,但未开印。2017年10月18日9时十九大开幕式,我看电视,关注十九大报告讲没讲混合所有制这个问题?那天上午11点多出版社副总编高兴地给我打电话说,“刚才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里讲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现在您的书可以大印了!”

也不是所有企业都要搞成混合所有制,这里边有一个“同性恋”与“异性恋”,有一个“主旋律”与“协奏曲”的问题。混合所有制它的恋爱是谁跟谁恋?还有一个谁是主旋律?谁是协奏曲?这本书里面我写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的企业所有制形式,大家注意这四个字:国、民、外、内。国是国有资本,民是民营资本,外是外商资本,内是内部职工股。经营者持股,也包括在内部职工持股。

本来在二十世纪末期,我们国家有过这方面的做法,但是在2004年有关部门下令叫停管理层收购即MBO,叫停职工持股。当年清华大学的一个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写的就是论MBO的。他的文章是2004年写的,也就是2004年这一年,由于郎咸平与顾雏军之争对国企改革的干扰,加上权贵和民粹的联手,下令叫停,《MBO还能结出鲜花吗》,一停就是10年。一直到十八大,中央提倡搞混合所有制的时候,重新把职工持股作为未来混改的一个方向、一条线索。但这一耽误就是10年。

实践说明,中国的改革不光有顺利的一面,还有挫折的一面。所以我这个本书《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一开始就写了:既要总结成功一面,也要总结挫折一面;既要总结效应一面,也要总结成本一面;既要总结经验一面,也要总结教训一面。我写了句形象的话,“历史不能只露半边脸”。如果只让你看这半边脸,肯定那半边脸不好看。但是你要写历史,四十年的历史必须要给个全脸。这句话有人几次想删掉,我坚持不能删掉。历史不能只露半边脸,包括一些当事人物,也不能否定他。

第三种制度,产权交易制度。

产权交易制度是很重要的制度。因为这个问题刚才有人已經讲过,我就不展开了。

我这里重点提示一句,既要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要防止有人借机在交易中侵吞民资。这两方面我们都要顾及到。我这本书,书名叫《包容性改革论》,出版后北京发过一篇很重要的访谈文章:《常修泽:国有民营都是共和国的亲儿子》,这个理念一定要确立,都是“亲儿子”。有个网名叫什么“门夫”的同志写了一篇批判的文章,题目叫《“私生子”岂能冒充共和国的亲儿子?》,我的博士生让我去跟他辩论。我说,私生子岂能冒充亲儿子,这逻辑对吗?天下哪个私生子不是他爹的亲儿子?还用冒充吗?对不对?批判者就是这个逻辑,我没法跟他讨论问题。

马克思曾经说过:“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卷第111页)这是马克思的话,“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我一开始就说这本《所有制改革与创新》的理论是以中国改革40年作为根基,来研究中国的所有制改革,必须要认识到玫瑰花和紫罗兰都是香花。在这个基础上来优化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对产权问题要包容。

我们不能褒这个、贬那个,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讲了两句话,第一句话,公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句话,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家可以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讲的,但是尚没有被广泛理解和落实。中国的改革一直是在博弈当中进行的。

第四种制度,是产权保护制度。

实际上刚才那几个方面,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当中都有保护,每一个都有保护。最后专门讲保护问题,怎么能够从法律上从政策上来保护。

2016年8月,我写了一个报告《产权保护之我见》给有关方面。大家知道,2016年的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个是跟产权界关系非常密切的。

2017年1月10日,我上报了第二个研究报告《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为什么想到写这个课题呢?因为我在2016年美国的财政年度报告中看到相关数据,非常震惊!说美国政府面向海外接收投资移民,美国政府一共是发了9974张投资移民签证。其中我们的同胞——我们中国的投资移民获得多少?7515张,我算了占比75.35%。那么多人离开家乡,离开祖国,把资本带走,把技术带走,把人才带走,把管理带走,投奔美国,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吗?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个题目很长的文件,《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是为了赶在十九大之前,营造一个祥和的、稳定的社会气氛,所以赶在9月25日把这个文件推出来。几天之后,9月29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用了一个版面全文公开了我的研究报告《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发表时题目改为《中国当代企业家肩负着历史重任》)。

然而,十九大闭幕刚刚几个月,2018年上半年,“消灭私有制”的舆论出来了,坏了,刚刚稳定下来的那些人又忧心了,要让民营经济离场了?既然让我们离场,我们就走吧,投资移民美国吧。所以这个问题很尖锐,我们要说实话,我们面对现实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问题。

最后说一下与产权保护相关的两个负面刑事案例,一北一南。一个是北京的张文中案。他是南开大学管理系的硕士生,我在南开大學经济研究所工作时,他常来所里讨论,后取得中科院系统科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他人也好,一开始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1994年下海创办物美集团,2006年被抓起来,关了监狱,天理何在?2008年被河北衡水法院以单位行贿罪等进行不公开审理,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河北省高院维持原判。2016年张文中向最高法院申诉,2018年2月最高法院公开审理,5月31日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但他已经坐了12年牢,他的青春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个教训很深刻。南边的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在“郎顾之争”中,2005年被拘留,2008年1月在佛山中院顾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一审被判10年,2009年4月,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2012年顾提前出狱,从此他每一天都在为平反奔波,最高法院最终安排在2018年6月13日重审,请大家关注。(订正者何亚斌注:2019年4月10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宣布对此案再审结果: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撤销对原被告人顾雏军的虚假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和量刑,维持对顾雏军挪用资金罪的定罪,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完毕>。这意味着,此前法院对顾雏军的两项罪名指控不成立,法定刑期也从十年改为五年。至于当初说他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已被否定。)

谢谢大家!

(录音整理:中国产权协会秘书处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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