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扫黑除恶涤荡更多“尘封”的罪恶

2019-09-10 07:22
文萃报·周二版 2019年26期
关键词:专项斗争尘封罪恶

近日,湖南新晃县的“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6月23日,该案有了最新进展: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相关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针对此案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论历时多久,涉及到谁,都要深挖细查,除恶务尽,一律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给死者以告慰,给家属以抚慰。”

这无疑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一重大成果。正如一名普通网友所言:如果没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真相不知还要迟到多久,甚至永不见天日。扫黑除恶真是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利国利民!

“操场埋尸”案让人唏嘘不已。杀人藏尸、掩埋痕迹、阻挠受害人家属调查,这一桩手段如此残忍、影响如此恶劣凶案,竟然16年来一直如尸骸一般被深埋。光天化日之下“操场埋尸”,罪行令人发指。但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为什么罪恶制造者可以有恃无恐?为什么受害人家属申诉无门?为什么当地老百姓噤若寒蝉?

梳理之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其他案件不难发现,不管是云南孙小果案,还是各地公布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所谓的“尘封”,并非是由于作恶者逃避制裁的心思有多缜密、掩盖罪恶的手段有多高明而蒙上的“时间之尘”。而是如“操场埋尸”案里,公然对抗公序良俗、肆意践踏法治底线、覆手翻云的“人为之土”。

涤荡这些“尘封”的罪恶,首先要打击罪恶本身,要让每一个作恶者罪有应得、恶有恶报,给予每一位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公平公正的回应。同时,要恢复被罪恶遮蔽得阴霾重重的社会生态,铲清罪恶继续存在的土壤,让百姓安心。有关部门要剜除权力毒瘤、深挖“保护伞”。黑恶势力之所以称霸一方还能“平顺”运转,多与其背后的腐败分子有关,必须对其严厉彻查,连根拔起。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他要求政法战线“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一大批黑恶势力和其背后“保护伞”被绳之以法,人民安居乐业的祥和环境、经济健康发展的稳定环境、党风政風持续转优的健康环境,正不断得到保障和改善。老百姓期待,罪恶不再被“尘封”,正义不再会“迟到”。

(综合新华社讯、《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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