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锦
房名指一座房屋的名字,在1950年前实行份地制的藏族半农半牧区,房名广泛存在。从田野调查资料看,不同的地区,房名的含义有一定的区别。在西藏,贵族有房名,房名是一片封邑的权力和义务的象征,因此,不是通过继承关系取得房名的人,必须经过西藏地方噶厦政府的认可。例如拥有阿沛这个房名的贵族,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被杀,其继承者由噶厦政府指定为在政治斗争中有功的人。除了贵族,获得份地并承担租税的差巴也有房名。在西藏不同地区,这些差巴的称呼不同。在日喀则位于中国和尼泊尔交界处的定日,这样的人被称为“绒巴”,就是“支差交租”的佃农。他们在从政府或者其他地主那里承租来的土地上务农,“绒巴有权将自己承租的土地传给自己的后代,有选举村长的权力,对村子内部的事务有发言权,他们也有从事贸易,扩充财产的机会”。①巴伯若·尼姆里·阿吉兹:《藏边人家——关于三代定日人的真实记述》,翟胜德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1页。而在昌都左贡县军拥村,1956年民主改革前,23户差巴家庭都有房名,“当时房名与社会和经济地位相关,特别是与社会地位相关,有高低之分,例如有什么事大家聚在一起时,会按照房名的高低排座位。现在(2005年)房名已无高低的区分,但仍与名声相关。”改革开放后,一些原来没有房名的人家新起房名,“对这些新起的房名,很多群众都不承认,平时也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