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经济法学科问题发展浅析

2019-10-21 05:07杨婧
青年生活 2019年4期
关键词:新常态法律学科

杨婧

摘 要: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在经济新常态的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进行市场调节,合理干预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当前市场经济下经济法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新常态;法律;学科

经济新常态下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大经济,它超越了地域等限制,远远超出了私人能力,不是任何私人所能控制的,而必须由超越私人局限、處于社会中央、享有充分信息、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机构进行宏观调控。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要对其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发展速度、发展比例和发展措施等进行统筹规划,以保证其国民经济有规划地发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国家对其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要进行规划,而不能任其盲目放任地发展,规划已成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措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影响,必须法治化。

一、经济新常态下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促进对外经济联系,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方针。当代科学的进步,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日益发展,促使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不断加强,任何一国,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在考虑发展本国经济时,都必须着眼于国际关系的总体。我国经济法是正确体现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法律规范,它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和外国技术过程中与外国政府、外商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的无序的,由于市场机制本身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任何国家都要颁布一些经济立法,以加强对经济的宏观控制,我国也不例外。现阶段,原有的计划体制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变,而新的市场法治秩序尚没有完全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更显得必要。例如,有关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启动市场和扩大内需的方针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

二、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法学科未来发展的分析

(一)坚持对民生理念的体现

现阶段,“民生”依旧是社会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所以在进行经济法的完善建设中,要更多的对“民生”理念进行体现,更多的维护与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经济法完善建设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对社会本位以及私权保障进行体现。在经济法的调整中,要对其社会本位的内涵进行强调,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在进行经济法的完善中,必定要将部分群体的个人利益进行让渡。例如,为更好的保障生态环境,基于必须要求相关企业进行废水处理。但是,在经济法的实际实践中,也要尽力的避免个人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对于由于经济法制定与实践出现偏差而造成的个人利权利的受损,要进行重点的规避。

其次,要对法律规制进行宏观的调控。要对法律规制进行宏观的调控,实现对民生理念的强调。另外,还要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建立起基于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机制,最大程度的发挥出经济法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

(二)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需要不断完善

我国政府经济政策对信息化与“互联网+"项目表现出越来越多的重视,市场规制关系在互联网视野下也表现出新的发展特征。互联网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发展业务的基础平台,由此诞生出一大批新型的交易关系。网贷、股权众筹平台等都是新型交易关系的代表。这此新型交易关系在传统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增加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双方当事人通过平台实现信息获取,这与传统的交易模式有所不同。在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市场的监管难度。跨界融合发展意味着对市场的监管需要结合多个领域联合执法,同时技术、人才、生产制度等生产要素的融合发展需要更专业全面的监管机构与执法人员。新型交易关系的出现,需要我国市场规制理论的新发展,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子商务、个人信息、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

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和学科,它的许多问题包括上述问题都既是新问题,又是前沿问题。要使经济法真正大有作为,必须在理论上给人以真知,在实践上让人能运用。总体而言,应立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等基础,从中归纳总结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原理,这套原理能够指导并贯彻到具体的法律规则体系中,而这些具体的法律规划体系又能够充分有效地调整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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