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及其法律救济研究

2019-10-21 01:59:32吴文智
青年生活 2019年16期

吴文智

摘 要: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也是票据权利者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应当提供的有效凭证,没有票据就不能享受票据带来的权利。如果丧失票据的话,票据持有者的权利就会受到损失,权利就没有保障,票据丧失后采取相应的法律救济,就是为了保障持有者应有的权益、同时保证票据的正常流通,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挂失止付方式、公示催告以及诉讼方式是目前我国对票据丧失的三种有效的救济途径,但是,这些途径仍然存在许多的不足的地方和法律上面的缺陷,因此票据持有者的利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目前我国对于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制度,在提高整个国家的票据立法水平,弥补立法上的漏洞,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票据;票据丧失;法律救济

一、票据丧失的内涵

票据丧失可以看做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1]。票据丧失是指票据持有人并非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主要救济失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此票据丧失救济和票据权利关系密切。票据丧失可以分为绝对的票据丧失和相对的票据丧失,绝对票据丧失又叫做票据的灭失,是指票据在物质形态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再是一张完整的票据,比如被人为撕碎,被火烧毁等。相对票据丧失又称票据的遗失,是指票据在形态上没变化,但是持票人不再占有,例如持票人意外遗失或者被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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