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露 董熠辉
摘 要:城市规划是多方利益的,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机制主要涉及四类利益主体,分别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市民和城市规划师。专家评审的存在一是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二是站在公共利于与公共安全的立场上,维护公平与公正。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乡规划评审及专家审查呈现出程序不正义、权责不分明、公众参与度不足等现实问题。因此,本文就济南220千伏世纪变电站选址为例,进而基于公共利益与公众安全角度,提出针对性意见。
关键词:专家评审;城市规划;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城乡规划评审制度是城乡规划制度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保障城乡规划科学合理性、权威性的有效手段,规划评审对于城乡规划效能的充分发挥起着技术把关和深度优化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乡规划评审及专家审查多流于形式、作用不明显,甚至呈現出诸如法制性不强、程序不正义、权责不分明、公众参与度不足、评审失效等现实问题,此类景况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评审绩效的发挥,以及城乡规划的法理性、科学合理性和实效性。因此,本文在分析专家评审存在的意义的前提下,以济南220千伏世纪变电站选址为例,分析专家评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一、专家评审意义
城市规划是多方利益的,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机制主要涉及四类利益主体,分别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市民和城市规划师,而目前城市规划上产生的问题实质上是各方面之间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