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烟草专卖执法领域的全面推行,如何规范公示行为,落实公开责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当前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分析了基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执法公示存在的问题,对如何更好地规范零售许可公示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零售许可;执法公示; 规范
随着行政执法公示在烟草专卖领域的全面推行,在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过程中,如何规范公开行为,既能保障相对人的法定权益,又能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成为当前必须直面思考的问题。
一、现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公示制度设计简介
1、事前公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场所公示相关内容,具体包括:许可事项名称、依据;申请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的方式、途径;受理机构、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办理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等。
2、事中公开。我国现行的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国烟法[2019]89号文件等,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中公开的方式、步骤、时间等程序性事项和公开的内容、对象等实体性事项,以及违反公开性规则后的惩戒法则、救济法则,都较为全面地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事后公开。《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公开义务和公众的查阅权利。《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和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应当公开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