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洋
(1.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吉林大学 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
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构建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既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在劳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长期以来,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影响下,企业和用人单位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以及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投入,劳动安全隐患的持续积累与劳动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因劳动安全事故诱发的劳动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作为全国范围内主要工业基地,吉林省劳动安全监管保障工作面临着重化工业分布集中、劳动密集型行业过盛,以及劳动者职业安全素质不高等主客观因素方面的多重挑战,因此,根据吉林省劳动安全监管保障工作的现状,分析当前劳动安全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劳动安全监管保障的实践经验,探寻劳动安全监管的完善路径与策略,对于构建劳动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劳动安全建设水平,打造劳动安全示范省,实现吉林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12年以来,吉林省发生了多起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身安全与经济财产损失,个别案件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