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新闻规律:有机运动的必要性与条件性

2019-11-11 12:32尹鹤
今传媒 2019年10期
关键词:必要性

尹鹤

摘 要:规律是事物之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马克思认为报纸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为我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1]。”他提出的“报刊的有机运动”规律便可视为报纸乃至新闻的内在规律之一,遵循新闻的内在规律是实现有效传播的前提。今天,此规律依然能为新闻真实性的实现提供可行之策,但如今的新闻有机运动的实行是有条件的,即社会的辨识力、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制度的保障性,缺一不可。

关键词:新闻规律;有机运动;必要性;条件性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10-0025-04

1842年年底,“《莱茵报》因发表驻摩塞尔记者关于当地农民生活状况的通讯而受到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的指责,理由是这些通讯没有详尽地讲述一切细节和全部原因”[2]。马克思以该记者名义写道“一个新闻记者在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的呼声时,根本就不必随时准备详尽无余地叙述事情的一切细节和论证全部原因与根源。何况这样做需要许多时间和资料。一个新闻记者可以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复杂的机体中的一小部分,他在这个机体里可以自由地为自己挑选一定的职能……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1]”在此,马克思提出了报刊的有机运动规律,阐释了事实被完全认识的实现方式。在如今新的传播时代下,传播格局、媒介形态等都已发生变化,有机运动规律不再仅适用于报刊,而是融入各种新闻媒体形态中,并仍然能够通过有条件地实行来为新闻真实的实现提供助推力。

一、马克思“报刊的有机运动”规律的内涵

马克思对报刊有机运动的阐述包含了他对新闻及新闻的作用、任务等的认识,他认为新闻最终就要以揭示事实为目标,而有机运动就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必然途径。笔者在此将报刊的有机运动规律的内涵分为三个方面进行阐释。

(一)事实的揭示是一个过程

在马克思看来,完整事实的揭示不是一蹴而就的,世界和事实都是动态发展的,是不断变化的,新闻记者每个人每次只能获取有限的一部分信息,而他们要做的只是“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的呼声”,每一个人、每一个阶段、每一份报刊都做到忠实地报道,并通过与事实的动态发展进行同步运动,全部内容最终逐渐得以呈现。

(二)事实的揭示应该分工

马克思认为一个新闻记者不需要一下子摆出所有细节和原因,而是根据自身的特点、自身的处境等如实反映仅能反映的事实即可。所有的报刊和新闻记者的总和在马克思眼中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机体,而其中的每一个记者都只需负责一个部分的内容,最终事实的揭示需要的是整个机体的运作,而非个人作用。

(三)报刊有自我纠错的能力

在多数人的观念里,新闻报道呈现出的信息必须是准确的,与最终的事实相符,但在马克思看来,这里的准确仅仅指的是每个新闻记者在自己有限的能力范围下力所能及地准确报道,他允许一定的失实,并作出在有机运动的运作下,事实的揭示会沿着由片面向全面、由错误向正确的路径发展的推测,“今天它所报道的事实或所发表的见解中的错误之处,明天它自己就会推翻。[1]”报刊会在自己内在规律的支配和作用下一步步靠近真相。

二、新聞有机运动的必要性

新闻有机运动的目的是呈现新闻真实,即事实真实,事实逐渐呈现的过程与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是相似的,因此新闻有机运动的必要性来源于非人为性失实的必然性。同时,当下的传播环境日益复杂,新闻的真实性与时效性之间的冲突也日益明显,为了抢夺“第一时间”而放弃新闻真实的行为是偏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真实性永远是新闻的生命,由此,新闻有机运动就显示出了现实价值。

(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下的非人为性失实  非人为性失实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非故意、客观性失实,由于客观物质世界与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新闻媒体在报道一个事件时不可避免的具有片面性、暂时性甚至出现错误,这样的失实是不可避免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可知,认识的过程是反复性和无限性的统一,人们对一个事物的认识总要经历多次反复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才能一步步靠近真理。新闻报道也是如此,发生一件事后,根据明确可靠的新闻来源进行“极其忠实”的报道,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并要以此作为有机运动的起始点,在后续的报道中不断将更新的、更完整的、更准确的信息对原先的报道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最终达到呈现事实、还原真相的目标。如2019年5月16日发生的“周口男婴失踪案”以及2018年发生的“乐清男孩失踪案”,虽然二者都属于反转新闻,但新闻事实本身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闹剧”,相关报道由失实到呈现真相,就是通过新闻有机运动纠正非人为性失实的过程。

非人为性失实的必然存在就在根本上为新闻的有机运动创造了必要性,换句话说,只要新闻存在,新闻的有机运动就需要伴其左右。对于此类不可避免的非人为性失实,新闻的有机运动可以最大化地填补它们造成的事实空白,进而助力新闻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二)经济利益诉求下的畸形竞争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使越来越多的媒体单位及媒体工作者产生了更强烈的经济利益诉求,在众多的媒体和内容中脱颖而出的是他们的目标,赚流量、抓眼球是他们实现目标的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抢夺第一时间”成为很多新闻媒体的重要规则,常常来不及核实信息真伪,为追求时效价值而放弃了真实原则,进入畸形竞争的恶性循环中,致使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岌岌可危。“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报道就是典型的案例,2018年10月28日,万州长江二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原因还未有调查结果时,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北青网发布的内容为:“北青报记者从重庆市万州区政府工作人员处获悉,今天上午一大巴车在万州区坠江,目前政府正组织救援。”随后,网易新闻客户端在转载时增加了“据传,事故系一女司机驾驶的红色私家车桥上逆行所致”的内容,但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此内容为虚假信息。

在经济利益的引诱下,很多媒体一心想着以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最全的内容,但往往会掉入陷阱。新闻的有机运动规律提出的要求是,虽然时间和资料有限,但要“极其忠实地”进行报道,一旦偏离了事实,就不再属于新闻有机运动的范畴。因此,这样的畸形竞争属于人为性失实,即纯属人为事故,亟待改善,需要引起全社会的注意。新闻有机运动的提倡和实行在能够保证时效性、满足媒体正常竞争的情况下,引导媒体坚守真实性原则,有利于净化传媒市场风气,改善媒体形象。

三、新闻有机运动的条件性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媒介条件极其有限,種类单一且数量少,干扰因素也较少,新闻的有机运动可以直接运作并产生明显的效果。但在当下新时代的传播环境中,由于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结构分化,社会思潮多元,社会环境日渐复杂,加之传媒技术飞速发展使得传播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传播效果难以控制,这就给新闻有机运动的实行带来了困难与风险,因此,一些前提条件成为当下实行新闻有机运动的必要环节,包括社会对非人为性失实的辨识力及包容力、记者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及自身素养、法律规范角度的底线设立等。

(一)培养社会对非人为性失实的辨识力和包容力  新闻的有机运动顺应媒体对事实真相逐步揭示的发展规律,并且通过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职业记者与普通公民之间的分工协作,新闻真实是有望进一步实现的。这就需要加强社会媒介素养教育,提高社会成员对非人为性失实的辨识力,将其与别有居心的人为性失实区分开来,真正促进新闻有机运动的实行及其价值的发挥。同时,社会成员也要多一些耐心和包容,真相有时候会“迟到”,但在新闻有机运动的运作下,它是不会“缺席”的。

认识与揭示真相是一个过程,但在信息高速流通的时代,新闻热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人们被席卷其中,注意力随之分散,似乎没有太多的时间和关注力停留在某一事件上。当非人为性失实事件发生后,人们急于发表意见、宣泄积郁,或将其与人为性失实混为一谈,一味指责媒体,转而又把目光投注到别的热点上。在新闻有机运动作用后,媒体揭示出真相时,这条新闻早已成为“凉透了的黄花菜”,无人理睬。实际上公众没有耐心等待真相与急于批评指责的信息消费习惯都不利于新闻有机运动推动事实真相的揭示,反而只会倒逼新闻媒体与记者放弃真相而追求“眼球效应”、逃避责任,新闻有机运动也就失去了其价值与意义。因此,整个社会对事实真相的向往、对事实揭示过程的理解以及对非人为性失实的包容,都是新闻有机运动发挥更大化效用的重要社会条件。

(二)加强记者的操作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意识  在新闻有机运动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人。是否按照规范流程制作与传播新闻、是否具有辩证和发展的眼光、是否足够自律等都会决定某些行为是否在新闻有机运动的范畴之内,也会影响新闻有机运动的效果。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囿于有限的社会活动与设备条件,新闻记者只需做到如实反映所见所闻即是新闻有机运动的一分子,但今时不同往日,开放复杂的社会生活与日新月异的传媒技术,为新闻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难度,新闻有机运动除了如实反映外,还有了其他要求。如是否运用了可信度较高的信源所提供的信息、是否通过两个以上互不关联的渠道对信息进行核实、是否给当事方平等的说话机会等等,这些行为规范是判定某新闻报道是否属于新闻有机运动范围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某新闻信息来历不明,或偏袒某一方所造成的失实,都不能算作非人为性失实,也就不会被视为是新闻有机运动的过程之一了。

仅仅操作规范还不够,身为新闻媒体这个大机体的一部分,新闻记者自身所具有的职业素养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集体运作的效果。如看待问题是否能运用发展的眼光和一分为二的辩证思维,是否足够自律而不会利用新闻达到自己的不正当目的等。思维固化和目光短浅的记者可能会陷入是非泥沼中不辨方向,无法很好地担任忠实反映的任务;不够自律与缺乏职业道德的记者则可能会为了私利将新闻传播带入陷阱而产生不可逆转的负面后果,因此记者的规范操作意识和职业素养意识都是新闻有机运动是否能够有效和顺利进行的重要的专业条件。

(三)建立职业道德机制与监督机制[3]

建立行之有效的职业道德机制和监督机制是为了防止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新闻有机运动做一些危害社会和公共利益的事情,也是为新闻传播和新闻有机运动设立一条红线和保护线,当有破坏力量侵袭时,新闻媒体这个大机体能有一定的免疫力与抵抗力。首先,在全行业内乃至全社会确立忠于事实的理念是很重要的,对事实真相的重视会为新闻有机运动实行开辟一条宽阔的大道,为其扫除一定的阻碍因素。在新闻行业内,对事实的敬畏会植根于新闻工作者内心而演化成一种自律,这对于他们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内在驱动力,对于新闻有机运动的顺利进行也是一种驱动力。其次,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会对所有的新闻报道行为、新闻工作人员都有约束力,而对新闻真实的实现和新闻有机运动实行的各个环节都起到了保障作用。再次,“形成失实后的‘更正与答辩机制。新闻工作是在时间的机床上奔忙,第一时间报道的事实很难保证所有细节的真实。因而,主动更正此前发布新闻中的差错,是新闻传媒的正常业务之一。[6]”最后,新闻媒体内外要设立监督机制,善于发动全社会成员的力量进行监督,共同保障新闻有机运动的稳定实行。

四、结 语

新闻同万事万物一样,有其自己的内在规律,新闻的有机运动规律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遵循规律而行事,是取得理想传播效果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提出的“报刊的有机运动”规律,内容丰富并且科学可行,但为适应新的传播时代,此规律需要一定的条件为其发挥效用而保驾护航。不管时代如何变化,新闻对真实性的追求永远不会改变,新闻的有机运动规律的内涵也将会随着时代的更迭不断丰富和发展,为新闻真实性的实现提供不绝的养分。

参考文献:

[1] 郑保卫.马克思主义新闻经典论著导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4-25+31-32.

[2] 陈力丹.马克思论“有机的报纸运动”[J].新闻界,2017(4):102-103+108.

[3] 陈力丹.新闻记者首先要对真相负责[J].新闻战线,2011(4):33-36.

[责任编辑:杨楚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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