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语境下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探析

2019-11-19 01:34郭静
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19年9期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院校

郭静

摘 要: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也相应暴露出了诸多弊病。其中校企合作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障碍之一,同时也是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成败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分析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得出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在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作用以及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路径对策,以期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完整、专业技能高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培养大国工匠的道路上注入人才活力。

关键词:校企命运共同体;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人才,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职业技术教育已进入由规模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国教20”条)指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可见,从国家层面已发力重点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以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的成败关键在于教师,加快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完整、专业技能高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更是培养具有大国工匠精神的高水平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

一、校企命运共同体内涵探析

关于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学界基本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叶鉴铭学者认为,“校企共同体”一般是指政府的政策撬动,政府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高职院校与区域主导产业的主流企业以协议形式缔约建设的一种以合作为基础,以共赢为目标,相互开放,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实体,是校企合作的新型组织形式。其含义包括共同规划、共构组织、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6项内容。贾文胜、梁宁森学者认为,“校企共同体”是一个利益实体,他强调校企双方以利益合作为基础,双方共赢以他赢为律[1]。校企共同体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校企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校企共同体是一种紧密型、深层次的合作,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政府的积极参与是促成合作的纽带和桥梁……贾兴东学者认为[2],新形势下职业院校要打造校企合作的“升级版”,实现从浅表层合作(如捐赠设备、推荐就业)到纵深合作(如研发中心、产教联盟);从虚体平台合作(如委员会、工作小组)到实体平台合作(如技术研发院、产品检测中心);从单一合作(如设备设施共享、人才联合培养、技术联合攻关)到全方位合作(在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必须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形成合力,坚持产业发展对于职业教育的职称和引领[3]……以及根据“国教20条”中关于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相关内容,如“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等,可以看出校企命运共同体颠覆于目前传统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是校企合作的更高级形式。

综上所述,校企命运共同体应具备以下构成要素:一是主体上,包括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甚至包括教育团体,如职业教育集团,其中以职业院校为主体,依托行业企业、职教集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二是合作形式上,突破传统的协议合作,探索校企共建、风险共担办学模式,在专业连、人才链和产业链上形成利益共同体;三是合作内容上,校企双方人才联合培养、技术联合攻关、职工双向流动、联合服务社会、致力于文化传承等内容。

二、传统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目前,高职院校传统校企合作普遍存在“有合无融”“校热企冷”等现象,导致在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上也相应存在诸多问题,诸如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缺乏动力;学校方存在认识偏差,建设方向有误;校企缺乏深度融合,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严重脱节。

(一)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缺乏动力,效果甚微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所以企业方注重效益。对于企业参与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在传统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方面,只是专任教师简单的进入合作企业进行挂职锻炼或承担企业的某些岗位工作,并不能实现实质意义上增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等高层次素质。在没有政府政策的推动和支持下,行业企业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承担“双师共育”“校企共建”的职责,这是由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目前传统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模式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效果甚微,亟须探索校企深度融合的新模式。

(二)学校在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认识有偏差,方向有误

作为承担着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学校一方,存在着认识偏差、方向有误问题。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无外乎有三个途径,即新教师入职的员工甄选、从企业引进兼职教师和职后的师资培养。目前,针对新教师入职的员工甄选问题,学校普通的做法仍然是趋向高学历和应届毕业生,而高学历和应届毕业生实际上并不能满足职业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针对从企业引进兼职教师方面,一方面,企业缺乏向学校输入能工巧匠的动力,另一方面,学界及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忽视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群体指向,长期以来致力于培养双師型教师个体,未能做到二维并举[4]。针对之后师资培养问题,目前很少职业院校拥有科学完整的教师培养体系,普遍存在“培养模式重职前轻职后”“‘双师型目标定位重形式轻内涵”“培养课程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5]。

(三)校企合作在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缺乏深度融合,严重脱节

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核心理念,双师共育是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但目前纵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均显得差强人意。总体而言,校企合作形式上仅存在表层合作,没有深入到共建研发中心、共育科研人才、形成产教联盟;在合作内容上也并未形成人员交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方面的合作;在合作主体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并未形成合力,行业产业也并未对职业教育起到应有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校企命运共同体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校企命运共同体是培育“双师型”教师的孵化基地

区域经济、行业企业拥有先天的生产实践资源,把握生产发展中第一手资料,是学校教师所急需的实践资源。而区域经济的发展、行业企业的进步同样也离不开生产工艺的革新、科技水平的提高。因此行业企业与学校之间具有在培养人才的协同性,打造在校企命运共同体合作平台下的“双师型”教师孵化基地,是学校和企业、社会以及时代的要求。在打造全新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模式下,企业不再单纯得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岗位,进行短期的实践经历,而是打破偶发性的学习和实践,建立与行业企业长期的、深层次的合作,实现在合作平台下的“共享成果”“共育人才”。因此在教师培养方面,校企命运共同体充当了“双师型”教师的孵化基地作用,进一步实现校企双方深度融合和共享共赢。

(二)校企命运共同体是输送“双师型”教师的人才智库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仅需要双师型教师个体的培养,而且需要雙师型教师群体的建设,即具有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师和具有实践专业技能的教师的群体组合。这就需要企业向学校输送具有专业实践技能、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或者聘任流动教师进行重点实践教学,实现填补学校实践技能教师的缺口。校企命运共同体作为校企双方深度合作的平台应成为输送“双师型”教师的人才智库。

四、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语境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

目前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状有着深刻的历史制度根源,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任务,并非一时之功,也非一方之力就可实现。要变革目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要从体制机制、建设观念和平台搭建等多方面进行努力。

(一)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共建

针对目前校企合作仍处于表层合作阶段、政府政策推动环节薄弱,校企之间“有合无融”“校热企冷”等阻碍职业院校校企深度融合以及阻碍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因素,国家及地方政府应改革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破除障碍,建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行业指导”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将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并列入企业经营考核指标[6],从顶层制度设计角度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共建共享,从而进一步达到企业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起到实际作用。

(二)改变教师队伍建设观念,完善教师队伍群体建设

针对当前学校倾向于“双师型”教师队伍个体建设的现状,学校应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群体建设。在新教师入职人员甄选方面,选择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去。在选聘企业兼职教师方面,应与企业建立长期深层次合作,进行校企专业技术人员与教师的双向人员流动机制,尤其要选聘能工巧匠人员到学校任教,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在教师之后培训方面,要注重教师的实践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对兼职教师基本教学方法的培训和在职教师的实践技能培训,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院在整体发展规划之中。

(三)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平台,促进校企深度融合

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离不开二者之间搭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平台,平台的搭建是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关键。平台搭建需要在管理和应用上共同下功夫,如在上层管理体制上组建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和学校领导成员组成,从政策和管理上给与支持;在应用平台上,如组建产学研应用指导委员会、“双师型”教师实训孵化基地、各专业校企实训室等形式。以上平台的搭建目的在于促进校企双方深度融合,共享共育,实现人才协同、项目协同以及体制机制的协同。

参考文献

[1] 叶鉴铭.校企共赢 我们在路上:校企共同体实践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7.

[2] 贾文胜,梁宁森.基于校企共同体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15(1):92-95.

[3] 贾兴东.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J].中国高校科技,2017(6):78-80.

[4] 李欣旖,闫志利.个体与群体: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二维指向[J].职教论坛,2018(8):64-70.

[5] 董宏建,罗佳.基于TPACK职教师资职后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6):71-75.

[6] 田志磊,李俊,朱俊.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治理之道[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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