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集团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践探索

2019-11-24 16:37张炎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9年26期
关键词:十九大精神改革

张炎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9-144-02

摘 要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实现国家机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创制,形成了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关键词 “十九大精神” 改革 纪监组

中央制定了《国家监察法》来法定监察委的地位和职责职权,同样,A集团纪委必须用制度使监督规范化、强制化、法定化,构建指挥有力、覆盖全面、高效权威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通过创新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全面落实A集团党委关于改革重组的工作部署和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为打造千亿级建筑专业化产业集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A集团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改革背景

2018年1月8日,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复省国资委原则同意A集团与B集团重组,形成新的A集团。2018年7月,集团总部重组工作正式落地,为推动新的A集团的高质量快速发展,集团党委深刻领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国有企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需要,主动探索并推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体制改革创新。

A集团在整合重组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改革成为重要的一环。因此,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的改革基本指导思想。确定了必须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行综合派驻监督、全面加强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为基本的改革原则。主要做法是:撤销集团所属一级企业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专职纪检监察岗,与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一并整合为1 个纪检监察审计部和9 个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下称“纪监组”)。

二、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改革的意义与初步成效

国有企业纪委实行派驻制是一个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的新举措,这种全面垂直管理的监督方式具备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特性。实行纪委派驻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是国有企业落实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是国有企业推进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格局与优化资源配置的现实需求。纪委派驻制初步成效有:实现了纪监组外部监督的独立性,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分离;加大了对被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力度,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形式更灵活、针对性更强;整合了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人力资源,有力地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了被监督企业党政领导的责任意识。

三、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A集团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员虽已整合,但思想认识方面尚未整合到位。部分派驻纪监干部思想有顾虑,虽能认识到改革有利于提升监督效能,但对如何正确处理纪监组与被监督单位的关系、如何适应改革这种新事物存有疑虑;派驻纪监干部认为自身未来职业规划等存在较多不确定性,难于全身心投入派驻监督工作;派驻纪监干部归属感不够,纪监组与被监督企业已经从领导和业务指导关系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是纪检监察、审计、内部监事会“三位一体”有待充实完善。派驻纪监组缺失内部监事会工作经验的人员,内部監事会工作推进力度有限。面对设置有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岗位的被监督单位,作为派驻纪监组组长没有同时担任被监督单位的监事会主席,导致派驻纪监组难于统筹企业内部监事会工作。

三是派驻监督效能有待提升,派驻纪监组有为才有位的危机感紧迫感不足。派驻组有的同志把自己定位成了旁站的监督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够;派驻纪监组组长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会的身份没有明确,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会行使表决权就存在制度障碍问题,造成行使表决权时底气不足;派驻纪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构成不合理,从专业素质、工作经验、能力等方面来看,存在分配不均、素质不高的现象。

四是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派驻监督涉及到集团、派驻组及各单位管理制度的配套修改补充完善等问题,由于制度机制建设跟不上,缺少制度规定的指引,导致有的工作需要摸索前进,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对派驻纪监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是一个思想观念重塑的过程,他们在转变工作观念、进入工作角色方面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派驻纪监干部的思想觉悟不够、政治站位不高;集团纪委顶层设计不明晰,相关配套制度未系统化;派驻纪监干部的经验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

四、有效措施与改进方向

为更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审计派驻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方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四个意识”。在当前A集团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益繁重、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日益增多的情形下,集团纪委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纪监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党性锻炼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指导派驻纪监组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全面适应派驻制工作模式,站在集团大局的角度,转变其工作角色。

二是实现派驻全覆盖,提高派驻纪监干部政治待遇。合理采用“片”“点”相结合的混合派驻模式,充分发挥“派”的独立权威和“驻”的关口前移优势,明确纪监组组长在被监督企业的排位,强化纪监组组长对被监督企业内部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必须让派驻纪监干部享受较高的政治待遇。同时,各纪监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被监督企业的下属企业党工团组织全部纳入监督范围,逐步实现对集团所属各级企业的全面派驻。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要同步进行,最终达到体制机制的全面改革。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考评机制,确定好考评指标和方法,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完善人员进出制度,系统规划派驻纪监干部个人职业发展通道,规范任用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薪酬与晋升制度,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吸引人才、保留人才,稳定干部队伍;建立纪监组交流和纪监干部轮岗制度,组织各纪监组实行交叉和联合检查,发挥纪监组优劣互补和互相监督的作用。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既要解决派驻纪监干部“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还要考虑其“不会为”的问题。倒逼纪监干部加强管理、法律、工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打牢工作基础;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案例教学等实践学习,提高纪监干部的实操能力;组织技能比武,营造竞争氛围,培养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纪律教育树立纪检干部的廉洁意识,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五是打造纪监组良好形象,提升派驻纪监干部归属感。纪监组要主动公开工作情况(除秘密事项外),主动接受被监督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反监督,防止纪监干部“灯下黑”,建立相互信任、共同奋斗的良好局面。当然,集团纪委要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保障力度,加强管理和服务,为纪监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重视纪检干部心理健康,多关心纪检干部思想状况,提升纪检干部的工作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化改革亦无止境。任何机制体制的改革都必须靠实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只要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以“统一管理”和“全覆盖”为方向的纪委派驻制改革一定能够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断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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