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组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2019-12-05 06:02刘开君卢芳霞
治理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创新

刘开君 卢芳霞

摘要:基层社会再组织化是实现基层社会结构重构与整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发展的基本逻辑。纵观“枫桥经验”50多年演变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基层社会从组织化到再组织化的过程。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整合党政组织、规范村级组织、发展社会组织”三种途径实现基层社会再组织化,并通过互联网科技手段把三种基层组织的力量有机整合,使基层治理创新又有了质的突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再组织化建设是符合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可以给各地带来深刻启示。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创新;“枫桥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9)05-0098-007

组织化生存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结构“原子化”与社会共同体逐渐扩大相并存的趋势相互影响,共同左右社会结构变迁,影响着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新中国建国70年的经验表明,根据时代变化与时俱进地推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本执政经验。这里的再组织化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对不适应新的治理情景的原有组织进行解构、更新或者改造;二是社会中的个体或者群体基于新的一致性目标而组织起来,从而重构出新型社會组织。①

诞生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恰好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化变迁的全部历程。②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又聚焦探索基层再组织化建设,并走出了一条新路径,为推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贡献了地方样本。本文尝试以“枫桥经验”为分析案例,探讨基层社会再组织化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内在联系、实现路径以及由此带来的经验启示。

一、再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依托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社会结构变迁与组织形态不断演化的历史。需求溢出理论的广义社会组织论认为,“基本需求的溢出,是人类选择组织化生存的条件和动力”“不仅推动着人类的组织化生存,而且也推动着人类的组织形态的演化”。刘太刚:《人类组织化生存:动因、图景与未来——需求溢出理论的广义社会组织论》,《求索》,2007年第1期。从原始部落到国家的形成,再到近代“原子化”的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组织化的具体形态与每个历史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此可见,组织化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和不断进步的基本形式。

纵览人类社会组织化变迁历史,有两个基本趋势:第一,社会结构从组织化走向“原子化”;第二,社会共同体呈现逐渐扩大之势,乃至演变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结构“原子化”与社会共同体逐渐扩大的两个基本趋势相互影响,共同左右着社会结构变迁。一方面,社会结构“原子化”是工业社会以来的基本趋势。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到社会结构“原子化”的弊端以及不同人类族群间日渐增强的依赖性,进而意识到构建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建国70年来,我国正经历了这样一个从组织化到原子化、到再组织化的过程。在新中国建立前,中国社会曾一度陷入无序状态。新中国成立后,以国家动员的方式迅速实现了对社会的整合与重构,塑造了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整体性”社会结构。在农村,组织化建设主要表现为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和人民公社,农民必须依托所在生产队才能获取基本生存资料。尽管新中国构建了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和治理模式,但是以家庭、宗族、村落为基础的传统“蜂窝”型社会结构的某些特征则得以延续,人民公社事实上演变为集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生活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共同体。樊鹏:《中国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对国家稳定的影响》,《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所有农民都被置于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整体性”社会的某一个具体组织之中,离开了个人所依托的组织,任何人都无法获取基本的生存资料,因此单位和生产队对农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生产经营逐渐成为主要的生产组织形式,农村以生产队和人民公社为基础的“整体性”社会趋于消解,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量流动到城镇。社会个体从依附于村集体演变为“原子化”的个人,基层社会逐渐从高度组织化过渡到低度组织化的状态,村集体组织和村干部对农民的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也日渐式微。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剧,尤其沿海发达地区集聚大量流动人口,不少乡镇外来流动人口甚至超过本地常住人口数量,形成了“半熟人社会”兼“半陌生人社会”的结构特征,大大增加了社会治安管控难度,基层社会急切呼唤新的组织化形式。21世纪以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形成相互强化之势,更是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使人民的诉求从网下转到网上,给基层解决矛盾增加了难度。因此,基层必须要加大组织建设创新力度,进一步有效整合基层力量,合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诉求,合力解决日益复杂化、关联化的矛盾。

从历史趋势看,基层社会治理必然探索出再组织化建设的新路径。由于经济成分、价值观念、社会结构、利益诉求的复杂化带动公共服务需求趋向多样化,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渐成膨胀之势,甚至错综复杂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公共问题也大量涌现,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也随之增长,单纯依靠政府治理难以有效解决,因此推动政府组织、社会组织、营利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丁煌、叶汉雄:《论跨域治理多元主体间伙伴关系的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9页。,这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昭示着重构基层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点。

二、“枫桥经验”50多年演变过程:

从组织化到再组织化“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长安剑:《绍兴会议:部署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央政法委微信公众号》,2018年11月12日。“枫桥经验”50多年的演变过程,即是一个基层社会从组织化到再组织化建设的过程,反映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深刻变革。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当时背景来看,我国于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正式进入高度组织化的“整体性”社会,但是农村传统“蜂窝”型社会结构以及以亲情和传统乡情为纽带的熟人社会依然得以延续。由于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人民公社和村集体对农民具有“一言九鼎”的话语权。这正是“枫桥经验”诞生的社会组织化条件。1963年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下简称“社教”)时,当浙江省委“社教”工作组动员枫桥区干部群众采用“文斗”方式将“四类分子”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时,无论是基层干部群众,还是“四类分子”都能够接受。吴锦良:《“枫桥经验”演进与基层治理创新》,《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理由很明显:对于基层干部群众,他们依赖由“熟人圈子”构成的村集体生活,有积极参与村庄建设共同体的激励动因;而“四类分子”,在人口流动禁锢、处处有干部群众监督改造的氛围下,只能接受“文斗”或“武斗”方式,没有第三种可能性,而通过说理的方式“文斗”,从情感上和心理上都更加易接受。所以,那时的“枫桥经验”很容易实现“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矛盾不上交”“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徐镇强、何彩英:《“枫桥经验”研究述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20世纪70年代,“枫桥经验”改造流窜犯和帮教一般违法青少年的做法,都是在这种高度组织化、人口限制流动和熟人社会的“圈层结构”内进行的,效果不言而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枫桥区大胆解放思想、冲破“左”倾思想禁锢,率先为“四类分子”摘帽,取得“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效果。这恰恰又为改革开放扫平了政治障碍,解除了身份束缚,为新时期再组织化奠定了基础。

“枫桥经验”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枫桥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非常充分,以户为单位开展自由灵活的生产经营,这种经营方式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再加相对放任型流动人口政策的催化,枫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量流动到城镇,人口对原来村集体组织的依附逐渐被打破,基层干部对农民的控制和动员能力也相应减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诸暨市枫桥镇率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时个私企业暴增至6000多家,本地农民外出经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枫桥,由此塑造了枫桥镇“半熟人”和“半陌生人”的社会结构特征,社会治安管控难度急剧增加。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第2期。为此,枫桥镇及时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形成融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的新经验,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编:《“枫桥经验”与新城镇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页。有效加强治安管控和维护社会稳定,被赞誉为农村综治工作的典范。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把组织建设放在第一位,创造了广为流传的“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通过建立健全乡镇综合治理机构以及村(居)、企业治保调解组织,构筑基层牢不可破的组织防线,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世纪以来,枫桥镇的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各类新的社会矛盾急剧增加,比较集中地体现为基层的民事类矛盾、管理中的民生类矛盾和经济建设中的发展类矛盾等三类矛盾,群众信访上访增多,给当地党委政府造成了很大的维稳压力。张燕、应建勇:《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协调篇》,《浙江日报》,2017年10月7日。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002年8月,枫桥镇率先开展“平安枫桥”建设,强化基层基础,首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造了基层平安“三网”(基层群防群治网、农村社区警务网、全镇综治工作网)建设等再组织化经验,构建了全镇平安创建的基础。2006年,枫桥镇行政村从84个调整为28个,村级治理单元变大,所辖人口数量变多,基层矛盾变得复杂,因而从2008年起开始将网格向村级延伸,不断优化了村级网格、片区网格和镇级网格三级综治工作网。同时,枫桥镇党委政府意识到必须加大“条块”资源整合力度,于是又建构起纠纷化解、土地管理、社会管理、社区警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六类网格。至此,枫桥镇构筑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向联动、横向整合”的综治网格体系,实现了基层社会再组织化的一次重大转型。中共诸暨市委:《以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推进平安和谐新农村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枫桥经验”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又发生了变化。这在枫桥镇表现得尤为明显,作为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发达地区,枫桥镇是受全球产业布局调整和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影响较大的地区,传统产业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崛起,造成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更加多样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这就需要对传统基层组织进行整合、重构。对此,枫桥镇加快推进基层社会再组织化,对基层党政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进行重构,建立起新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将“原子化”的社会个体重新置于结构化的社会秩序之中,引导社会个体通过合法渠道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基层社会再组织化,重构了基层社会治理秩序,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种途径推动基层社会再组织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整合党政组织、规范村级组织、发展社会组织三种途径推动基层社会再组织化,并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加大三类组织形态的整合与重构,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化、智能化水平。

第一种途径,整合党政组织。枫桥镇是省级中心镇,全国重点镇,有着较为健全的基层党政组织体系,除了镇党委、政府和内设的13个部门,2019年上半年,刚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目前枫桥镇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治信息指挥中心、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枫桥经验发展办公室、镇东(南、西)三个驻村指导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共13个部门。还有驻乡镇的13个站所,驻枫桥镇的站所共有派出所、交警中队、检察室、法庭、司法所、公路管理站、税务分局、市场监管局、广电站、国土所、执法分局、规划所、环保所等共13个站所。共有200多名机关干部。这跟一般乡镇相比,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得都比较强。但是,要管理服务好全镇165平方公里的辖区内的29个村,2个社区,8万多常住人口,枫桥镇的党政组织力量依然显得不足。因此,需要把这些党政力量有机整合,使组织效能和工作效率都达到最大化。近年来枫桥镇作了大量探索。2014年,枫桥镇率先开展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把所有党政力量都纳入这张网,齐抓共管处理好日趋复杂化、精细化的乡镇治理。当时,全镇共有176名党政干部编入网格,包括市级部门班子成员28名(下沉到乡镇作为网格员)、镇机关干部102名、站所人员46名。2017年,枫桥镇又开展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建立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把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功能平台的工作人员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除了乡镇工作人员在平台工作,还有35名站所工作人员也统一安排到乡镇平台工作,服从乡镇统一工作指派,使条块之间的力量更好配合,切实破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

第二种途径,规范村级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镇将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常态化任务,通过持续打击基本杜绝了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不正当行为,并加强对村“两委”日常化管理规范。2013年底,枫桥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大力度打击贿选,从源头上选好配好村干部。2014年,出台《村级五件事问责办法》,与村干部“约法五章”,做到“五个零”,即“三资”管理零违规、“四不”“四不”是指不得承包承建或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所有项目、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不得违规发展党员、不履职就辞职。承诺零违背、“四违”“四违”是指违法用地、违法开矿、违法轧洗砂、违法殡葬。现象零容忍、村级工程零投诉、村级公务零招待,通过抓好这五件事,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和不廉洁问题,使干部更规范,使群众更满意。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时,枫桥镇设定了“四过硬”“四过硬”是指政治素质过硬、治理能力過硬、服务本领过硬、品行作风过硬。“五不能”“五不能”是指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者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六不宜”“六不宜”是指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不宜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条件,对全镇29个行政村的56名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对照核查,严格执行选举标准,劝退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同时,全域推动“基层党组织+”红枫党建品牌创建,将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各领域之中,通过“基层党组织+产业”“基层党组织+稳定”“基层党组织+网络”“基层党组织+治理”全域塑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表明,规范村级组织已经成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

第三种途径,发展社会组织。从2015年开始,枫桥镇开始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枫桥大妈互助会、乡贤联合会、调解志愿者联合会、“红枫义警”等志愿服务、矛盾调解、平安巡防类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壮大。为更好发挥这些社会组织的作用,枫桥镇政府建立了镇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供了4层楼共2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同时设立100多万公益创投基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目前,枫桥镇已经培育和孵化出社会组织53家,其中平安创建类8家、经济发展和行业自律类14家、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类12家、文化体育兴趣类19家。同时,在行政村(社区)全面推广社会组织“5+X”模式,“5”指每个行政村必须组建乡贤参事议事会、“红枫义警”分会、乡风文明理事会、580志愿服务分会、领里纠纷调解会等5个社会组织;“X”指行政村再根据各自需求组建书画社、篮球协会、义工协会、种粮大户协会、厨师协会等若干类型的社会组织。枫桥镇发展社会组织的经验表明,将“原子化”的社会个体结构纳入到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之中,重构分散性个体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治理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动乡村振兴、维护农民利益、激发社会活力。尤其对推动“原子化”社会结构发展出“半熟人社会”和“半陌生人社会”的某些特征有聚合作用,大大扩展了基层治理能力,能促进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基层自治良性互动。

同时,枫桥镇借助“两网”融合,推动党政组织、村级组织和社会组织间的结构性重塑和优化整合,促进各类组织协同治理。“两网”融合是指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的融合使用,从而重构基层政府治理结构,优化基层治理资源配置,提升智能治理水平。2014年2月初,枫桥镇实施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试点,开始探索“两网”融合。在网格化方面,依托镇、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村民小组)三级网格框架以及社会矛盾、公共安全、违法监管、公共服务等四类功能架构,纵横编织了1张一级网、28张二级网和89张三级网。在网络化方面,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一张网”工程信息指挥中心,负责信息的收集、分析、流转、处置和考核工作。从而初步实现了全镇网格化和网络化“两网”融合,构建起“人在网内、事能网住”的治理体系。“两网”融合以网格为单位,重构基层政府管理服务组织模式,把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为乡村社会重构起严密的网络组织体系,将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违法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基层事项全部置于基层政府组织体系之中。2017年以来,又借助浙江省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把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功能平台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综合信息平台,有效整合条块力量,统筹管理全镇80个标准化、属地化、网格化、集成化、智慧化的村居全科网格,打通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最后一公里”。让全科网格员、部分村干部、部分镇级机关干部、部分站所人员和大量社会组织担任专兼职网格员,定时向平台报送信息。

四、 结论与讨论:“枫桥经验”

再组织化建设的启示理论推演和实践均告诉我们,基层社会再组织化是实现基层社会结构重构与整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因而也成为“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基本策略。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枫桥镇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探索出了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基层再组织化的策略路径,推动政府治理、基层自治、社会协同进入良性循环,是具有符合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这可为各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三方面启示:

第一,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中,要明确不同组织职能边界,同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联动性。首先,党政组织是基层再组织化建设的关键力量。基层党政组织在整个基层治理中起到顶层设计、结构重构、资源配置等作用,是基层治理的关键性力量。但是科层制组织在具有职能“分殊化”、层级节制、规则化治理、非人格化等优点的同时,也会出现交叠管辖、制度缝隙、力量分散等弊端,所以基层治理中“条块分割”长期存在,增加了协同治理难度,甚至容易造成基层治理中的揽权诿过、无序、冲突和僵化。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著:《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毛寿龙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1页。因此,枫桥镇通过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优化、整合基层党政组织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结构从技术性重塑向组织结构性重塑转变。其次,村级组织是推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的基础性力量。“枫桥经验”能实现“小事不出村”,主要是依靠村民自治组织就地解决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原子化”和基层社会治理权威“碎片化”不断强化,导致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村“两委”对村民的影响力、号召力、控制力逐渐式微。新世纪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富人竞选村干部,伴随而来的是贿选、派系斗争、小微腐败、处理村务精力不足等一系列新问题,许多村干部不但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而且还成为制造矛盾、导致信访的根源。董磊明:《“富人治村”的利与弊》,《人民论坛》,2019年第18期。进入新时代,自上而下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党内监督把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枫桥镇把打造规矩性队伍、规范村干部行为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通过重塑、规范村级组织,提升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提供村级公共服务的能力,从而使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又重新构筑起来。再次,社会组织是推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随着人民群众价值观念、利益诉求、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多样化趋势的强化,仅仅依靠基层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组织等传统形态的组织难以有效囊括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只有根据多元化需求建立多样化的社会组织,才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基于此,枫桥镇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又一种再组织化路径。

第二,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性。一是加强乡镇党委的统筹领导。習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提高党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为发展航船定好向、掌好舵。”习近平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8-19页。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带动社会结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多样化、多元化趋势不断加强。各地从理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等维度,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点和增长点不断涌现。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必须坚持党建引领、需求导向、法治保障等基本原则,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始终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政治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只有依靠乡镇党委统筹,才能有效统筹各种分散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二是加强对村“两委”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原来村“两委”组织主要通过海选产生,上级党组织很少对选举人选进行把关、设置限制条件,一度导致村级组织涣散,贿选成风,监督弱化。枫桥镇通过设定村干部候选人(自荐人)的选举限制条件,从源头上把好参选人的素质关,有效遏制了不良风气。枫桥镇的实践表明,党管干部,也包括管村干部,不能让村级组织游离党的领导。但是,又不能过度行政干预村民自治,因此要找准党的领导和监督、村民自治有机结合的“黄金平衡点”。可以通过选举资格设定对村干部素质把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参选排除在外,加强源头监管。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服务功能。为了避免社会组织演变为西方式的对抗性社会组织,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服务功能。对此,可以采用政党嵌入或者政治吸纳的方式,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合法有序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枫桥镇正是采用了政党嵌入的方式,在镇级层面建立社会组织党委,并在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立党总支,全面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志缘、趣缘、业缘”为纽带,采取单建或联建方式,在社会组织中有针对性地设立“志愿公益党组织”“经营之家党组织”或“趣缘党组织”等功能性党组织,更好地引领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治理。

第三,在基层再组织化建设中,要利用现代技术工具,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再仅仅依靠传统手工方式,或一般信息化技术,已经难以高效完成上级任务。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竞争性的部门间结构关系,共同塑造了纵向组织结构关系中的信息过滤机制和横向组织结构关系中的功能孤岛、资源孤岛、信息孤岛,从而衍生并加剧了政策“碎片化”、权力“碎片化”、资源“碎片化”和制度“碎片化”相互强化的趋势。曾凡军著:《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5-61页。因此,必须依靠现代智能化技术有机整合镇域内的党政组织、村级组织和社会组织三类组织,形成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的基层治理格局。从历史维度观察,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技术进步都是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转型和跃升的关键力量。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新西兰、美国等西方国家普遍掀起了以信息技术驱动的政府再造运动,“利用电子政务发展的契机,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原有的政府业务流程,使政府更精简、更有效和更合理。” 李志刚:《论电子政府发展与政府流程再造的关系》,《理论与改革》,2005年第5期。近年来,各地均掀起了以智能化、智慧化为主要手段的治理变革,重塑基层治理结构,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枫桥镇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尤其是通过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等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和“全科网格”的互联协同,重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结构,优化整合了基层治理资源,从结构、秩序、服务、效率等方面创造了集成化、智慧化、标准化治理的典型经验。由此可见,现代大数据、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等技术手段,越来越成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元素。可以预见,未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重塑基层治理结构依然要依靠现代技术工具。

(责任编辑:林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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