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重要论述浅析

2019-12-09 01:58吕月静
大经贸 2019年10期
关键词:重要论述社会治理习近平

【摘 要】 面对当今风云变化的国际形势与社会剧烈变革、社会矛盾复杂交织的国内环境,习近平为创新社会治理开出了药方,即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專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关键词】 习近平 社会治理 重要论述

一、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时代背景

风云变化的国际局势与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国际背景。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纷繁变化,世界经济增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地缘政治因素更加突出,局部动荡此起彼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非传统安全和全球性挑战不断增多。西方社会正在经历的各种 “认同危机”,特别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正在以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对我国社会治理构成威胁。

我国处于深刻社会变革的发展阶段与纷纭复杂的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国内背景。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复杂化,财富和收入差距较大;社会职业选择和劳动就业市场化,社会流动性加快;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新需求;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危害健康,群众颇有怨言;同时,社会上存在着不少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网络社会的兴起也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

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在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系列讲话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结合系列讲话精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习近平在2017年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又强调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因此,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必须加强和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等转换为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用。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为社会治理提供政治保障;二是以党的组织建设引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三是以党的作风建设引领社风民风净化与好转;四是以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机制和制度的完善。

(二)主要任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必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要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全面提升党领导社会治理的能力;二要进一步推进县乡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三要规范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定位,切实增强自治能力;四要强化政府培育、扶持、监管社会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再组织功能及利益整合与表达、公民教育等积极作用;五要重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根本原则——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段论述为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

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其次,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或审批前,对利益相关群体进行社会矛盾预先排查和化解,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风险触发点及其概率,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使决策者、审批者和实施者真正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从而避免或减缓重大决策对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及消极影响,降低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再次,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又着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最后,要创新维稳工作方式方法。主要包括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健全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路径方法——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1、以“社会治理社会化”撬动社会体制改革

吴晓林指出,“社会治理社会化是指,扭转‘过度行政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全面理解社会的重要性、引入社会力量,以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为基础,推动社会事务多主体合作治理的过程。”并且指出,“如果把‘社会治理社会化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和重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大背景中考虑,那么,它不但给社会参与治理提供机会,而且给政府职能转变创造可能,更有可能在更深层面撬动政治社会关系的重构。”客观上来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从单一同质的“总体性社会”快速分化为由越来越多独立自主的“社区人”构成的“异质性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明确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此,必须超越对社会治理社会化工具性的认识,破除以社会治理社会化解决个别问题的短视思维,建立完善政社合作制度。

2、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首先要进一步推进社会领域立法,明确界定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的责权利,完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立法论证、价格听证、政策评估、满意度评价等民主协商制度体系,“依法保障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社会治理参与权、治理权的实现”。其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再次,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最后,健全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多规则协同治理的基层治理体系,将法治体系与已有的基层自治体系和德治体系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形成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共识性规范。

3、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

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深度改变我们的生活,并重塑了人际间的关联方式、沟通方式及公共参与方式,因此也深刻地影响了社会治理的方式、深度和广度。为此,一要整合人口信息系统、自然地理信息系统、政务信息系统等,建立社会基本信息基础数据库。二要多渠道、广泛持续收集社情民意,充分有效回应民众诉求。三要要大力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打造数字化综合民生服务平台,把社会治理有关门户网站、热线电话、移动互联端口与市民服务大厅连接起来,实现线上与线下的结合,实现居民需求的精确掌握和服务事项的精准办理。四要强化信息数据的研判、整理、分析、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4、建设高素质專业化干部队伍和社会治理各类人才队伍,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首先要健全社会治理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其次要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晋升、考核等机制,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最后要改进工作方法,熟练运用预测预警、风险防控、事件应急、教育感化、心理疏导、矛盾调处、利益协调、政策引导、规范执法、责任追究等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德法并举,实现社会治理目标。

(五)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共建是基础。社会治理的共建需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的过程。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部门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制。二是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制度。三是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

2、共治是关键。社会治理的共治需要以多元创新为依托。社会治理的共建在于为多元主体的互动提供基本的制度框架,但社会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在多元利益中不断调整平衡的过程,因此有效的社会治理不但需要良好的制度体系,更需要有促使这个制度体系良好运转的机制保障、技术保障和环节保障。如果说共建侧重于制度体系建设的话,社会治理的共治则更侧重于具体治理环节和治理过程的问题。社会治理的共治是通过动态的机制和过程调整,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过程。社会治理的共治,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沟通的过程和协调的过程,也是基本治理制度、社会文化和技术手段的互动和融合过程。因此,社会治理的共治是真正的绣花功夫,是多主体多要素多环节的精细化治理过程,是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的过程,是智能化协同的过程,也是以社区为依托的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多层次多方位互动的过程。

3、共享是目标。社会治理的共享需要以公平正义为保障。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使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而使人民共享治理成果。共享目标的实现,需要以公平正义的社会建设为保障。要把握好社会治理的“投入—产出”“权利—义务”关系,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重点做好农村、西部、边疆、城镇等地区的社会治理工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固本之策,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综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要建立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导向的社会治理新理念;创造稳定与活力之间的新平衡;构建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新关系。

【参考文献】

[1] 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sohu.com/a/337670641_817933,2019-08-30.

[2]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11.

[3] 习近平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7-09/19/content_5226189.htm,2017-09-19.

[4]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

[5] 吴晓林.“社会治理社会化”论纲——超越技术逻辑的政治发展战略[J].行政论坛,2018(6).

作者简介:吕月静(1978—),女,汉族,宁夏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社会治理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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