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然
延边大学,吉林 延吉 133002
就我国多家高校的法学教育模式来看,受教学环境、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法学教育呈现出多样化、差异化的现状。譬如:华东政法大学采取“法学为核心,学术型和专业型协调并进”的培养模式,中国人民大学采取“系统讲授+专题教学+实践教学”三位一体的模式,以研究型、互动型法学学生的培养为双翼。尽管方法和实现途径存在差异,但本质上依然是以职业教育为导向,以培养复合型和实践型人才为双翼的“一体两翼”模式。随着现代法学理念的不断更新,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一体两翼”也暴露出诸多的不足,例如:内容片面、导向不明确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法学教育的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学校的法学教育综合水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法律人才,推动我国法学的发展。首先,要从法律职业教育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原则。法学本身就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的学科,这就使得部分学校在培养学术型人才和职业型人才中间摇摆不定,无法做出科学的抉择。结合法学学科自身的发展来看,其更多的是培养职业人才,为社会输送源源不断的、拥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人才,强调学术型和职业型人才都同等重要。其次,我国政府、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在制定法学教育目标时,必须充分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2018年,我国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为9.5万人,主要就业方向是律师、法务或公务员,只要少部分学生选择继续深造或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