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帝国“王者无外”边疆理想的构建、践行及其困境

2019-12-14 21:41袁宝龙
地域文化研究 2019年3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王者帝国

袁宝龙

秦代大一统政权的出现,使有关国家的主权观念和领土观念有了极大的发展,标志着我国古代领土观从此进入了确立与成熟的时期。①张景贤:《论中国古代领土观的形成》,《历史教学》1998年第5期。从边疆思想的角度来说,秦实现了地域上的统一,为先秦以来基于夷夏观的边疆思想探索提供了强大推动力,初步形成了“王者无外”的边疆思想理论体系。中国古代统一政权的边疆思想亦发源于此。秦帝国“王者无外”思想在建构进程中,经历过视野的改变、理论的求索以及现实的困境。尽管秦二世而亡,但是“王者无外”思想的探索并未就此终止,经汉代统治者的传承与开拓,这一思想不断地演化转进,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深远地影响着秦汉以后的国家社会。

一、秦帝国的天下观视野及“王者无外”边疆理念的初步构建

(一)秦帝国的天下观视野

秦并六国,一统天下,其帝国之强盛、幅员之辽阔,堪称千古未有之局。对于本朝功业,秦室君臣均不乏赞誉之辞,李斯称秦“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②《史记》卷87《李斯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61页。绎山刻石等称始皇功业:

(绎山刻石)皇帝立国,维初在昔,嗣世称王。讨伐乱逆,威动四极,武义直方。戎臣奉诏,经时不久,灭六暴强。

(泰山刻石)廿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

(琅邪台刻石)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欢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①严可均校辑:《全秦文》卷1,《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1-122页。

在刻石中,秦始皇备称自己一手营建威极四境、六合宾服的鼎盛局面,这是统一战争所取得的伟大功业。在统一中原之后,秦帝国凭借兵锋之利继续向四夷之地推进,开始了北伐匈奴、南平百越的军事扩张。

秦的北部边疆与匈奴接壤,燕人卢生出使,入海还,用以鬼神事奏录图书,称:“亡秦者胡也。”秦始皇乃使蒙恬北击匈奴,“略取河南地”。②《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2页。进而筑长城、修直道,提升北部边疆的防御水准。西南方面,秦国早在秦惠文王时期已消灭巴蜀,及秦统一之后,修路置吏,进一步巩固其在蜀地的统治。“秦时常頞。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③《史记》卷56《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992页。

汉人司马相如亦称:

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④《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046页。

由此可见,秦人统一之后已于西南夷故地设置郡县,把其纳入帝国的政治结构。对南方百越之地的征伐始于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秦将“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⑤《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4页。《淮南子》称秦:

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⑥刘文典集解:《淮南鸿烈集解》卷18《人间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52页。

秦统一之后,又进一步向南方推进:

(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⑦《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3页。

秦王朝几乎于所及之地尽设郡县,帝国疆域因此大为扩展。除此之外,秦亦强化了海疆经略。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秦始皇于统一之后首度东巡,此行乃有泰山封禅之事。

于是乃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⑧《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44页。

复登琅邪,作琅邪台,刻石颂德,其辞曰: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①《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45页。

其文辞一方面极力表赞其功业之雄伟,另一方面表明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巡视海疆。此后,秦始皇遣徐巿入海求仙人。三十七年,始皇复出游,此为其最后一次出行,从琅邪到荣成山寻大鱼不见,似可理解为一次航海记录。此度出行也充分表现了他海洋探索的热忱和海洋挑战的意志。②王子今:《东海的“琅邪”和南海的“琅邪”》,《文史哲》2012年第1期。这也表明秦人对于邹衍“大九州”理念的接纳,试图探索更广阔的未知世界。

(二)“王者无外”边疆理想的构建

值得注意的是,秦统一之后向四境的扩张,并非为战国时代军事兼并的简单延续,而是赋予其新的理论内涵。秦的统一使先秦时期诸子时代的“大一统”理念得以成为现实,而这种理念原本就是促成秦灭六国的重要思想动力之一。秦始皇完成一统之业后,依然推动这一理念沿着旧有轨迹前行,促成了“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初步形成。简言之,秦帝国这种开阔的天下观视野,成为其建构“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秦帝国统一之后继续对外用兵,则是对“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贯彻与实践。

事实上,“王者无外”思想是先秦诸子的共同理想。像《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③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97页。《尚书·立政》云:“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④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76-478页。已经表明了这样一种思想:地理空间极限以内,皆为王土,均应沾染王化。

可是,随着夷夏之辨理念的兴起,服事理念把四夷之人和边疆之地完全排除在华夏文明之外。管仲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⑤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03页。就是夷夏之辨的典型代表,在服事制度中的荒服同样被隔绝于九州之外。

直到孔、孟对夷夏之辨思想进行改造后,“王者无外”思想的重建始成为可能。作为夷夏之辨理念最坚定的拥护者,孔子曾盛赞管仲的攘夷之功,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53页。孔子的贡献在于,以后天所修之“礼”来取代先天注定的血族出身作为辨别夷夏的新准则,也就是说夷夏的身份不再是先天注定,而是取决于其后天对“礼”的态度。简而言之,“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⑦韩愈:《韩愈文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218页。孟子云:“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⑧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0页。可知儒家主张天下间的文化皆应一统于华夏,但凡有向“礼”之心,则夷狄亦可视之为华夏,这一主张成为秦帝国构建“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第一个理论渊源。

先秦至战国,夷夏思想经过百转千回的曲折发展,“王者无外”复盛并成为秦帝国主宰者的治国首选,四夷因此被纳入到天子之民的范围内。此外,自春秋以来,“华贵夷贱”的观念已成定式,华夷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使华夏族产生了强烈的文化优越感和使命感,即华夏之人有把优秀文化向外传播以化四夷的责任。①龚留柱:《“王者无外”和“夷夏之防”——秦汉时期边疆思想论略》,《南都学坛》2000年第4期。天子化及四海,“以天下为家”,这种思想是“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第二个理论基础。这一点在秦人重要理论著作《吕氏春秋》中,为四夷置天子的主张中也有着鲜明的体现,《恃君览》篇云:

此四方之无君者也。其民麋鹿禽兽,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以尽其类。圣人深见此患也,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也;为一国长虑,莫如置君也。②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卷20《恃君览第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230-1231页。

不过,与包括儒家在内的先秦诸子所主张修德以致四夷的理念不同,秦始皇的边疆理念是以武力征伐为实现手段,只是这种实现形式的差异并不能改变其“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主旨和属性。

二、秦帝国边疆思想的开放性与认知转变

(一)秦帝国边疆思想的开放性

早期秦人因出身夷狄而为东方诸国所鄙夷,不过至迟到战国时期,秦人已经完成了由夷入夏的身份转换。简而言之,如果说战国早期秦与东方六国之间尚存有夷夏之争的意义与内涵,到战国晚期,双方已经同处于同一话语体系之内,论战指责皆以政治道德为辞,而非夷夏有别的族群立场。③彭丰文:《从边缘到中心:秦人认同华夏民族的心理历程及其历史意义》,《河北学刊》2015年第4期。秦帝国的统一实为华夏族群的统一,而非以夷狄的身份板荡诸夏。

然而,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在新的夷夏格局下居于文化中心地位的秦帝国统治者的夷夏观极其淡漠。如前所述,这是“王者无外”思想产生的族群观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秦王朝边疆思想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的表现之一,是出身蛮夷的秦人对于自己华夏的身份并无疑议,确信自己即是华夏文化的传承者和代表者。据《法律答问》载:

“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5页。

秦人以华夏自居之情,跃然可见。开放性的表现之二,则是作为华夏文明主宰者的秦人,在其边疆思想体系的构建中,对于边疆之地和夷狄之人皆无明显的歧视色彩。《后汉书·南蛮传》载:

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⑤《后汉书》卷86《南蛮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41页。

秦人与巴氏形成了长期的和亲关系,这自然是彼此等同视之了。又据《法律答问》: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母产子及产他邦而是谓“真”。可(何)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殹(也)。⑥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5页。

秦人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夏子”是指“臣邦父”“秦母”所生,由此可推断,当时秦人与属邦之人通婚生子为社会生活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故要对通婚生子的身份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正是由于这种开放性,秦人在统一后表现出强烈的“王者无外”倾向,欲通过行政化手段,把边疆之人和边疆土地纳入秦帝国的行政架构之内。

前文所述臣邦,亦即属邦或属国,是秦帝国应对复杂边疆局势的伟大创举,准确理解这些概念,对我们把握好秦时的边疆思想和御戎之策有极大的帮助。一般认为,设置属邦的原因是秦在征服诸夷的进程中,遇到领土广阔、人口众多的部族,难以在征服之后迅速地完成同化,故采取了相对缓和的间接方式进行统治与管理。①陈力:《试论秦国之“属邦”与“臣邦”》,《民族研究》1997年第4期。不过,关于秦时属邦的具体情况,传世文献中记载极少。《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载有“属邦律”,注称:“属邦,管理少数民族的机构,见秦兵器铭文。汉代因避高祖讳,改称属国、典属国,见《汉书·百官公卿表》。”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5页。此注把秦时的属邦与汉代的属国等同起来,自无疑义,但是把属国与典属国等同的观点未能获得学术界的普遍认可。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秦曾针对蛮夷之国设置典客与典属国二职,“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③《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30页。;关于典属国的记载为:“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④《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35页。从职责范围来看,二者的差别在于,前者掌管主动归附之蛮夷,后者的管理对象则似以征服蛮夷为主。⑤孙言诚:《秦汉的属邦和属国》,《史学月刊》1987年第2期。通过《百官公卿表》对典属国职责的描述并结合前文,我们可知典属国为中央机构,属国则是典属国下辖的地方组织,为少数民族内属国,二者的含义相差甚远,前述简文把二者混为一谈,可谓谬以千里。

除此之外,秦时又设置“道”这一行政区划来管理蛮夷之众。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

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⑥《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42页。

《后汉书·百官志五》载: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⑦《后汉书》卷118《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23页。

可知“道”为县级行政机构,亦为蛮夷聚集之地,《汉书·地理志下》称全国有三十二道。⑧《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40页。《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亦载: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⑨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的“属邦律”记载有“道官”:

道官相输隶臣妾、收人,必署其已稟年日月,受衣未受,有妻毋(无)有。受者以律续食衣

之。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5页。

综上可知,秦在四夷之地推行郡县制的进程中,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管理思想,根据其民族特点采用不同的政策措施,“道”之设置即是这种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②杨建:《略论秦汉道制的演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4期。这也表现出秦帝国边疆思想的开放性特征。

(二)秦帝国边疆认知的改变

由前述的属邦与道制,可知秦时边地郡县在机构设置、管理形式等方面具有多样性和差异化特征。属邦与道均为蛮夷聚居之地,有学者详加考释二者的异同,推测道的官吏或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③赵英:《从〈云梦秦简〉看秦国的民族立法》,《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年第4期。我们从前引“属邦律”来看,道官有具体明确的职责范围,因此这种推测是有依据的,这也可能是属邦与道之间的本质差异。秦建立属邦后,多会保留原部族首领的领袖地位,以夷治夷,这与道官的任命形式相差极大。据《史记》:

(秦惠王十一年)县义渠。归魏焦、典沃。义渠君为臣。④《史记》卷5《秦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06页。

(秦始皇二十四年)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⑤《史记》卷114《东越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979页。

《史记·张仪列传》载秦定蜀之后,“贬蜀王更号为侯”,⑥《史记》卷70《张仪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284页。可见秦王朝平定蛮夷之地建立属邦后,在管理机制上,主要采取降低四夷领袖名号,但仍然利用其在部族内的权威行使统治的办法。属邦之人亦须承担编户齐民的义务。据《后汉书·南蛮列传》,秦惠王并巴中以后:

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鍭。⑦《后汉书》卷86《南蛮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41页。

从户赋内容上来看,当与内地郡县存在差异,遵循了因地制宜的管理思想。总的来看,道被正式纳入到帝国的行政体系,从长官任命到民众管理皆然;而属邦则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粗犷管理方式,其与中央政府的联系远不及道紧密。

秦对边疆地区的管理,除尽可能把四夷之人纳入帝国行政架构之内,还通过移民徙边的方法来加强边疆地区的开发的建设。公元前314年,秦平蜀。

周郝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置巴郡。以张若为蜀国守,戎伯尚强,乃移秦民万家实之。⑧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卷3《蜀志》,成都:巴蜀书社,1984年,第194页。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蒙恬北逐匈奴之后:

(秦始皇三十三年)徙谪,实之初县。

(秦始皇三十六年)迁北河榆中三万家,拜爵一级。①《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9页。

这种迁民徙户的行为,显然是出于开发以及巩固北部边疆的双重目的。②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二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9页。正是通过以行政方式管理夷狄和徙民于边的方式,边疆地区得到充分的开发,秦帝国的疆域亦因此大幅向外扩展。秦王朝极盛之时,“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③《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9页。帝国疆域之盛,堪称旷古空前。

由此可知,秦朝边疆经略的指导思想是,在开展边疆地区经略的同时,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来控制边民,尤其是边地的少数民族,进而全面地调整边疆秩序、稳定边疆局势,这种积极且主动的边疆思想无疑极大地促进了秦朝版图的扩大和巩固,对后世的边疆理论产生了极久远的影响。④李进:《秦朝的边疆经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7年第3期。有学者指出,最初的中国古代疆域观是以“华夏中心观”和“夷夏观”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自先秦时期开始,农耕文明区的统治者即由于文化上的优越感,致力于塑造具有负面信息的边疆“地域形象”。⑤刘祥学:《地域形象与中国古代边疆的经略》,《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而从先秦典籍的记载来看,也确对蛮夷形象及文化的描述极尽丑化之能事,如《礼记·王制》载: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蛮、夷、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⑥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12《王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98-399页。

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夷夏之辨的先天性文化歧视所致。可以说,秦帝国从根本上改变了旧有的边疆认知,全无对边疆地区以及四夷的族群歧视迹象,表现出明显的“王者无外”边疆理念特征。

三、“王者无外”理想的践行、困境及其出路

(一)郡县制的推行及现实困境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在国内广泛推行郡县制,显著地提升了国家行政管理效率,也为统一后更大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不过在秦统一前夕,由吕不韦主持编撰、以为统一帝国寻求新的治国之策为目的的《吕氏春秋》主张恢复封建制,其书称“王者之封建也,弥近弥大,弥远弥小”,⑦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卷17《审分览第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19页。在达成统一之后,秦帝国君臣也曾就大一统政权应实行分封制或郡县制的问题进行过激烈论辩。据《史记·秦始皇本纪》: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同姓子弟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①《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9页。

从此以后,郡县形式遂成为秦朝统一帝国行政体系中的规范建制,迄秦亡为止,未有改变。

《史记》并未列出三十六郡的详细条目,加之秦在统一之后,依然在不同的方向上进行对外扩张,并不断地于扩张之地新设郡县,因此对于秦王朝的实际郡数,向多争议。近人王国维撰《秦郡考》一文进行详细考证,以为秦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次增燕、齐六郡为四十二郡,至三十三年,增南海、桂林、象郡、九原、陈、东海六郡,为四十八郡。②王国维:《观堂集林(外二种)》,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71-275页。谭其骧先生在《秦郡新考》中详考秦一代建郡之于史有征者四十六,但又称秦郡数量或不止于此。③谭其骧:《长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3页。至近年,先后出土的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出土文献中又陆续出现苍梧、洞庭及江湖等郡名,其名皆不见于传世文献史料,更进一步印证了秦郡数量之多。关于秦之郡数,学人多有著述详考其实,亦非本文关注的重点,此不赘述。

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秦代的郡制已经成为常规的行政管理体制,之所以郡治数量在统一之后又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秦帝国对四境持续用兵,从而使边界线不断外扩,产生了新的郡治需求。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秦帝国根据各方敌对势力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应对之策:对北方的游牧民族,筑长城以御之;对其他方向的少数民族,则通过建立郡县,逐步建立垂直化管理以巩固统治。

具体来说,东北朝鲜,为故燕人。“秦灭燕,属辽东外徼。”④《史记》卷115《朝鲜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985页。南方则“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⑤《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0页。通过军事扩张后设置新郡的办法,新征服的边疆区域均成为帝国领土,秦的国土边缘不断外扩。从秦最终的疆土四至来看,当时秦代边境各郡所涵盖的空间已是其国力向周边扩张可达的极限。详细考证可知,秦朝时期北部边郡数量为十一个:辽东、东西、右北平、渔阳、代、上谷、雁门、云中、九原、北地、陇西;南部边郡为八个:汉中、蜀、巴、黔中、象、桂林、南海、闽中。⑥谢绍鹢:《秦汉边郡概念小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3期。这些边郡的建立,是秦人大力推行郡县制的现实成果,也昭示了秦帝国对边疆领土的绝对主权。

不过郡县制在推广施行的过程中,遭遇到了难以克服的现实困境。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秦欲在边疆外扩的同时,以强力来完成对新征服群体的同化,然而这种同化的难度之大,远胜于设郡置县,非短期内可见功效。以西南夷为例,至汉时犹治道数年不通,“士罢饿离湿,死者甚众”,且当地夷人烽反,发兵击之,久耗无功。公孙弘乃请弃之。⑦《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995页。南越之地,至汉时赵佗犹以蛮夷称之。汉时犹且如此,秦时的兼容同化之难自然可想而知,这也是秦帝国至国灭之日依然无法解决和克服的现实困境。

(二)边疆与内地差异化的管理思想

面临这种现实困境,秦时初步产生了边疆与内地差异化治理的管理思想,以作为夷夏同化的缓冲方式。顾颉刚先生认为,郡制始立于魏,而实酝酿于楚、秦。郡本为边境广漠之地,立后乃有人迁居,发展成为城市。郡之设守,本为武职,以御邻国之侵略边疆,此后渐渐转为文职,究其原因,盖以设郡孔多,郡不必为边境,即使邻边,亦以大一统故,无邻邦之侵袭,逐渐由边地特设发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组织。①顾颉刚:《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第121-125页。从顾先生所说,结合秦王朝持续扩张的史实,我们可知秦统一后“海内为郡县”,其实质是边郡内地化的表现,即中央与边疆采取同样的政治管理体制;而秦统一之后,进一步进行军事扩张,再度设郡县,则似是与前一过程相逆的内郡边疆化进程。

笔者认为,边疆管理体制的内地化,与秦代统一六国的进程相始终,且与秦王朝的军事主义建国方略相切合。但统一之后的逆向进程,由于秦帝国边疆现实的特殊性而显得更为复杂。因此,统一后于边疆地区实行郡治,不宜以中央郡治边疆化的视野简单理解之。

华夏混一以后,秦帝国四方的边疆形势各有不同:北部边疆以长城隔绝游牧民族南下;其余三个方向则主要以郡县、属国、道等方式进行行政化吸纳,比之当年与西戎、六国的单一战争兼并更为复杂多样。北部长城的情况详见于下文,此处主要关注运用行政化手段的吸纳和管理。

事实上,在秦国统一的历史进程中,边疆郡县的特殊性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原因在于边疆管理体制优于内部,有利于国家向外扩张。统一以后,原本战国群雄的疆土与秦国本土连成一体,此前的边疆郡县成为内地郡县,亦成为普通的治民机构,对军事管理上的优越性已无强烈的需求。统一之后,秦人持续扩张之际,边疆的含义已经有别于战国,边疆郡县的形式和运转也大异于以前。

不过,秦帝国在战略层面对于因族群观念剧烈冲突造成的融合阻力预估不足,尽管借助武力迅速完成了边疆之地的征服和郡县制进程,但是源自原边疆土著部族的反抗从未中止,秦帝国的边疆的统治也因此从未得到真正巩固。

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秦王朝在统一之后,采取了内地与边疆差异化的管理办法,即尝试施行新的边郡政策。事实上,从史料记载可知,真正的“边郡”与“内郡”分化要迟至汉景帝时期,两者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地理位置上,更体现在制度设计上,“边郡”是指在统一郡县制的前提下实行特殊制度的地区。②杜晓宇:《试论秦汉“边郡”的概念、范围与特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第4期。从史料来看,秦朝并无边郡在建制等方面明显不同于内郡的文字记载;不过从当时的边疆形势和时代背景来看,秦统一后的边地郡县必然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上与内地郡县存在较大差异。最为显著的一点是,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出现了属邦和道的建制,此已详于前文。

此外,虽未发现秦时“边郡”的记载,但秦时已有“边吏”,则为确切无疑之事。据《淮南子》:

秦皇帝得天下,恐不能守,发边戍,筑长城,修关梁,设障塞,具传车,置边吏。③刘文典集解:《淮南鸿烈集解》卷12《道应训》,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96页。

此言“置边吏”,似在表明边疆郡县的吏员任命有别于内地。另外,考虑到汉承秦制,从汉代的实际情况看,汉武帝一朝的边疆思想更接近于秦统一之后,我认为“边郡”思想的源头或在秦朝,中央与边疆差异化管理的边疆思想亦发源于此。

简而言之,秦帝国在战略思想上欲实现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管理,但是由于在边疆郡县制推广进程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现实困境,故在实践中采取了边疆与内地差异化的管理思想,而其终极目的仍是追求内外无别的理想化境界,即致力于实现“王者无外”的理论设想。

四、从秦帝国长城看“王者无外”思想的现实践行

(一)秦帝国长城的进攻与防御二元属性

战国时,诸国皆修长城,成为一时风气。究其原因,盖以当时车战之制渐息,徒骑之用渐广,战争范围,益为扩大,于是有长城之兴筑矣。原夫长城之设,既可以为界,亦可以为防,对于当时各国疆域分合之形势,甚有关系。①张维华:《中国长城建置考》,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小序。简而言之,随着新兵种的出现,作战方式的改变,战线延长,战争范围扩大,为适应这种新变化,各国开始修筑大规模的防御工事,此即长城之由来。战国时代诸雄之争是时代主流,因此长城的首要功能是在诸国争雄中占据上风,如齐国,“齐宣王乘山岭之上,筑长城,东至海,西至济州,千余里,以备楚。”②《史记》卷40《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730页。《史记·张仪列传》载张仪之说燕昭王:“今大王不事秦,秦下甲云中、九原,驱赵而攻燕,则易水、长城非大王之有也”,③《史记》卷70《张仪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298页。此处长城自然是指燕国的南部长城,用之以防秦及他国。

除此之外,北边诸国还修建了抵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侵袭的长城。《史记·匈奴列传》载:“当是之时,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④《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86页。文中“三国”即秦、赵、燕国,他们国土与匈奴、东胡等游牧势力相接,因此除了修筑与中原诸国相界的长城之外,又分别修建北长城,以抵御匈奴南下入侵。

据《史记·匈奴列传》,“(秦)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而赵武灵王亦变俗胡服,习骑射,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⑤《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85-2886页。六国归秦后,中原混一,旧诸国之间长城的战略意义就此不复存在,唯独作为华夷边疆的北部长城依然承担着保全疆土的重要作用。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复大兴土功,修筑长城:

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长城,因地形用险制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⑥《史记》卷88《蒙恬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65页。

对此,顾颉刚以为,此长城实集战国延塞长城之大成。⑦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68页。张维华进一步指明,秦统一后的长城并非秦始皇一手造成,而是以燕、赵及秦本国旧有的长城为基础,补缮添筑,联成一气,总其大成,且非一蹴而就,而是历久始成。秦筑长城,上承燕赵之旧,下立历代北防之基,工程之大,史所罕见。①张维华:《中国长城建置考》,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32页。关于秦帝国长城的功能,自然仍以抵挡游牧民族的侵害为主。不过狄宇宙认为,长城是战国时期华夏北方各为扩张战略的组成部分之一,修建长城的目的是支持且保护华夏各国向外族地域进行政治及经济渗透。②[美]狄宇宙,贺严、高书文译:《古代中国与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力量的兴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83页。狄宇宙强调了长城的进攻属性,与传统认知存在偏差,但与我们前文所诉秦帝国的扩张性边疆战略具有一致性。

在此,如果我们不再深入追究防御与进攻两个功能之间的矛盾性,那么至少可以就战国时代秦、赵、燕三国修筑长城之举达成这样一种共识:秦统一之前,在与东胡、匈奴的对抗性和敌对性上,中原诸国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共同族群意识,夷夏意识的主阵地也逐渐从华夏内部转至整个华夏族群与四夷部落之间。秦帝国的长城就是在中原各国混一、华夏族群具备了深度融合的基础上修建的,一方面有效抵御了游牧民族南下;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华夏族群的进一步互融。

(二)长城的双向防御功能与现实局限

值得注意的是,秦帝国长城的防御功能不仅限于对外,同样具有对内防御之效。对内与对外的双向防御,是“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重要表征,这一表征通过长城得到几近完美的诠释。

所谓双向防御,是指对外抵御外敌入侵,对内则禁止中原臣民出塞入胡,有着强烈的文化封闭倾向。拉铁摩尔认为,中国的长城边疆被认为是一道具有防御属性,用以隔绝少数民族的帝国界线。但是实际上有两种作用:不仅防止外敌侵入,也防止里面的人出去。③[美]拉铁摩尔著,唐晓峰译:《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4页。这种观点亦得到了出土材料的印证。《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载:

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80页。《法律答问》载:

人臣甲谋遣人妾乙盗主牛,买(卖),把钱偕邦亡,出徼,得,论各可(何)殹(也)?当城旦黥之,各畀主。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4页。

这两条件材料均说明秦人越境当受的惩罚。《法律答问》又载:

当赀盾,没钱五千而失之,可(何)论?当谇。□告人曰邦亡,未出徼阑亡,告不审,论可(何)殹(也)?为告黥城旦不审。⑥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

此为诬告他人出境所受之罚。

由上述材料可知,秦人对越境之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且惩罚甚严,这说明当时越境外逃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经不得不通过法律的威严来禁止此事。不过与法律相比,修建长城无疑是阻民外出的最好防守手段之一。这种双向防御的封闭理念似与“王者无外”边疆思想的开放性相背离,实际上并非如此,这种“背离”是由理论与现实的差异导致。

秦帝国的“王者无外”边疆思想欲通过对四方的征讨实现普天之下的大一统,于理而言其实践应是一种不断发展的动态向外扩张过程。不过,秦帝国向北扩张而止的地区是一个异质世界,亦即农耕社会与游牧社会的分界线。①[美]拉铁摩尔著,唐晓峰译:《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97-298页。葛剑雄先生指出,农业是维持秦、汉统一的物质基础,适宜农耕的土地则是秦、汉建立统一政权的地理基础。②葛剑雄:《论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见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编《秦汉史论丛(第六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40页。也就是说,秦北部长城实为灌溉农田与游牧草原的分界线,在当时的现实条件下,秦的北部扩张,至长城已经达到农耕文明所能到达的极限,无力向前,因此须通过双向防御,以保持优势文化的纯洁性。唯有保持这种纯洁性,才能保留对夷狄之人教化与吸纳的理论可能,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的现实体现。同样,按此道理,也可以解释前文所述狄宇宙所说的长城侵略性的问题:秦帝国长城的修建是在远却匈奴之后,把适合农耕、原属游牧民族的土地尽数纳于长城以内,这种防御的实质就是保护此前所得的进攻成果,也就是狄氏所说的侵略性。

无论如何,秦统一之后的长城作为秦帝国边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出“王者无外”思想兼具开放性与封闭性的二元化特征,而二者之间实为辩证统一的逻辑关系。自秦时开始,长城即成为中原帝国势力向北所及的极限,这一历史直至百年之后方告终结:汉武帝时代,通过藩属体系的建构等方式,突破了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实现了统一帝国更大范围的疆域外扩。

结 语

秦统一六国,华夏为一,在大一统局面的现实支撑下,秦帝国的天下观视野空前开阔。先秦诸子“王者无外”的理想也随着大一统帝国的创建而具备了更好的实践平台,这种理想成为秦帝国统一之后向四境持续用兵的理论渊源;而秦人淡漠的夷夏观传统,则成为践行“王者无外”理想的又一个强大推动力,促成了“王者无外”边疆思想体系的初步建构。在具体实践层面,秦人凭借强大武力完成对四境之地的征服,运用郡县化手段把新征服的边疆土地纳入帝国行政体制,以此来实现创建内外无别的庞大帝国的理想。不过,正是由于秦人夷夏观念淡漠,导致其对夷夏文化兼容难度的认识有所不足。由于文化冲突导致的现实困境超乎预期,秦人建构统一帝国的步履维艰,遂不得不以差异化的边疆治理机制作为夷夏文化互融的缓冲手段。

总的来说,秦帝国统一后的天下观视野、边疆认知、边疆理念和边疆思想均在战国时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提升。不过,由于忽视了新夷夏格局下两种文化的巨大差异,秦人的“王者无外”的边疆理念过于理想化,难以在短期内通过边疆郡县化的手段实现内外无别的理想。此后边郡、属国和道的出现,以及长城的修筑等,皆是秦帝国退而求其次的缓冲性选择,而在此后近两千年的漫长历史中,由于夷夏问题的长期性和艰难性特点,秦帝国的这种缓冲理念,亦成为可资后世历代效仿参考的宝贵经验,对中国古代夷夏问题的处理和边疆思想的演进产生了深刻而悠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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