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茹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内容明确指示,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劳务及进口商品的,将原适用16%税率和10%税率的项目下调为按13%和9%税率征税,增值税新税政策从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增值税为流转税,通过对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货物产生的增值额为依据计算缴纳的税种。我国从1979年开始征收增值税,2018年缴税收入数额超过6万亿元,已成为我国最大的税种。此次调整措施从降低增值税名义税率、扩大税额抵扣范围、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加计抵扣减免四个方面进行。(1)增值税税率继续降低,适用16%税率的应税劳务或商品调整为13%,制造业等行业为受益对象;适用10%税率的应税劳务或商品调整为9%,主要受益对象为交通运输企业、邮政储蓄企业、施工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电子通信企业和农副产品等商品。(2)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费用将首次进入抵扣范围,今后单位出差路费可凭有效的的火车票、飞机票等运输客票进行抵扣。企业购进不动资产所缴纳的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调整为一次性全部扣除。(3)留抵退税范围拓展到全行业,纳税人新增加的留抵税额符合条件部分皆可退还。留抵税额,是指应税项目的销项税额不足以抵减进项税额而未抵减完剩下的部分进项税额。……